盈餘管理手段的選擇,在不同行業和不同公司之間會有所差異,具體表現為企業在創業板上市的急迫性、企業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參差不齊等因素,從而導致盈餘管理會產生不同的效果,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會在采用盈餘管理手段後提高公司的成長性。
二、創業板上市公司盈餘管理對其成長性影響的因素分析
(一)管理層和原始股東的利益驅動
我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完成促進管理層股權激勵的發展,管理層及原始股東為了實現長期利益最大化,紛紛運用隱蔽盈餘管理手段操控公司經營活動,其動機包括:股票增值收益、管理層及原始股東獲取報酬、經紀人市場聲譽。
(二)創業板上市公司盲目追求利潤最大化
投機取巧是創業板上市公司盈餘管理的一個特性,我國創業板市場剛剛起步,投資者素質不高、監管機製不夠完善都是阻礙發展的因素。在IPO前運用會計手段美化公司財務報表,從而實現創業板上市公司利潤最大化,這種盲目的行為使得創業板上市公司的盈餘管理行為頻發,沒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行事,運用盈餘管理手段實現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最大化。
(三)創業板上市公司相關會計準則及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
從創業板監管機製和信息時效性看,創業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非財務信息披露不積極,信息時效性差,中介監管機製不完善,證券交易所和監管部門監管不力都是問題的根源,其最根本的就是利益誘惑和利益驅動。首先從創業板公司自身來看,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為一些大股東違規信息披露提供了空間,利用自身優勢對公司的信息進行選擇性披露或違規披露,侵犯了中小股東的利益。公司內部控製和內部監管是對會計信息披露進行監督的一個重要環節,這一環節的薄弱或缺失也會導致信息披露產生問題。其次,根據公司所處環境,創業板市場創建時間短,相關法律法規大都借鑒國內主板市場和國外的經驗,從而導致我國創業板市場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不規範,所以外部監管機製難免出現監管不力的情況。
三、提升創業板上市公司成長性的對策
(一)規範創業板上市公司的盈餘管理手段
1.加強上市公司盈餘管理行為監控以降低抑價率。高抑價一直是阻礙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難題之一,大量國內外研究表明,獲取IPO資格的公司目標很明確,即以高發行價格募集更多資金,利用與監管部門間信息的不對稱與契約的不完備進行操控盈餘,產生了誤導投資者、降低證券市場誠信度、降低資源優化配置的消極影響,甚至有損整個資本市場的持續性長遠發展。所以加強規範上市公司盈餘管理行為從而抑製高抑價率至關重要。
2.規範盈餘管理手段抑製“三高”現象發生。導致創業板市場“三高”現象的客觀原因在於創業板上市條件中對財務指標要求比較高,大部分想要上市的公司會通過運用盈餘管理手段以達到對淨資產收益率、利潤增長率等指標的要求。這一現象嚴重擾亂我國創業板市場秩序,在現象產生的過程中,會計政策變更和會計估計的變更、非經常損益、關聯交易等都是上市公司進行盈餘管理的手段,目的就是調增、遞延利潤。從無形資產角度來看,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出資評估時所用的預測數據來判定股東投入時無形資產作價的公允性進而規範盈餘管理操控行為。為了降低高發行價格、高市盈率及高超募率,政府還應對相關會計法規體係進行完善,健全監管製度及信息披露製度,對IPO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並控製募集資金量。
3.建立盈餘管理治理的法製環境。健康有序的法製環境是創業板上市公司蓬勃發展的基本要求,必須明確盈餘管理的法律責任,盡量減少真實盈餘管理活動的隱蔽行為,相關監管部門可以製定行業評議製度,促進審計行業對公司會計信息的監控,如果出現了包庇行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訴訟。同時應加大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力度,有關部門應盡快出台相關的審計指南及審計準則,並密切關注創業板公司上市後的業績表現,尤其是業績驟然上升或下降的“變臉”公司。如有對創業板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交易,應首先確定其是否為公允交易,其次公開發表公允的審計意見。
(二)完善創業板市場相關製度
1.規範創業板上市公司退市製度。完善我國投資市場中上市公司的退市機製,修改複雜繁瑣的上市公司虧損處理措施,以上市公司的利潤獲得為主要依據實施退出機製,與此同時,還要多方麵考慮上市公司的經營行為、資產負債情況、經營狀態和財務情況,以及商譽信用狀況,全麵衡量上市公司,保持投資市場的憂患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