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台“一掌樂”,從18歲就跟著他了,那時四喇叭錄音機還挺時髦的,害得大個子王林被女孩子們圍追堵截了好幾回。當然人家是衝著音樂去的。英俊的小生放在第二位。七、八年過去了,那台“四喇叭”被聽成了“一掌樂”——拍拍打打才肯唱歌。這回布置新房,我三令五申不許他那台老掉牙進門,害得王林像丟了一件寶貝似的。
那天我們路過一家名叫“38℃”的店鋪,我拉住探頭探腦的王林說:“別看了,準是賣中藥的。”進去以後才知道是家“發燒級”的音響商店。各種音響器材令人眼花繚亂,高高低低每個音箱後麵都標著“天文數字”,王林卻看得津津有味。回家便悶頭悶腦去找木板,又問木工老李頭借鋸子、刨子、錘子、釘子。我說你打算把這個新家拆了重搭嗎?王林說你就等著“發燒”吧!
我的粉屋裏到處都是刨花,“一掌樂”也被搬回家來,還有一些莫名其妙的電線、喇叭、二極管、三極管。王林親手釘了兩個大音箱,又在音箱裏塞了我的半打絲襪進去。“一掌樂”被拆拆裝裝作為主機。電唱機好歹不是手搖的。無數根導線進進出出,音箱表麵蒙了兩塊跟我裙子一樣的皺花斜紋布。一翻衣櫃,那條裙子已經不見了。這樣花花綠綠的一堆。活像廢品收購站裏的那些寶貝。第一次聽從對門大寶家借來的那張唱片,我嚇了一跳。忙問林現在的新搖滾是不是不用樂器伴奏了?直接改用飛機大炮了?王林連忙調小音量道:“一開始有些雜音,過會兒就好了。”果不其然,“飛機大炮”的聲音一過,那歌聲柔柔水水,好聽極了。
“怎麼樣,還說得過去吧?”王林撣了撣身上的刨花問。我在立體柔情中隨著節拍搖頭晃腦地答道:“何止說得過去,簡直可以開舞會啦!”
第二天我就把好友阿咪強行拉來放唱片給她聽。那“飛機大炮”的動靜一響,她就從沙發上跳了起來,嚷著嚇死我了!你那位也真是的,會害你得心髒病的。說完捂著心口逃之夭夭。
當然也有不怕死的,那就是我跟王林。我倆常坐在粉屋裏聽歌,有時還高歌一曲“最愛你的人是我”。常常把聲音唱分了岔,或者各行其事誰也不挨著誰,但盡情又盡興。
就在這時,有人把門敲得山響。開門一看,見是對門的大寶,就笑容可掬地問:“你好!要借什麼?”
“什麼也——不借。”大寶探頭探腦地說:“原來你們在唱歌啊,我還以為你倆吵架了呢!”
我和林交換了一個眼神,就放他進來參觀我們的“傑作”。財大氣粗的大寶卻說:“趙小姐就聽這音響啊?到我那兒看看‘健伍’去!”
大寶那兒像是在開電器行,各色高檔電器一應俱全,隻是屋內沒有一張女孩的照片。我建議他再上“電視紅娘”的時候,應該把他的音響拍上。
從大寶那參觀完“健伍”回來,林的臉拉得一尺二寸長。問他怎麼啦,隻說沒什麼。再問,他卻一把拉過我,一臉歉疚地對我說:“對不起,我娶了你又讓你受委屈。以後等我有了錢,一定買一套最棒的音響給你,把這堆破爛全扔了!”
我立刻尖聲叫了起來:“這堆破爛,千金不換!”因為有愛,我們這邊夜夜有歌,而“健伍”那邊,卻每晩總是靜悄悄的。
第五節 所謂玉手
伸出十指,纖纖如玉。這是我的驕傲。女人總有一兩樣可以驕傲的地方,而我的驕傲就在我這雙玉手上。
這雙手,她具有美女的全部優點:皮膚光滑透明,骨骼小而柔軟。小巧玲瓏的十個指尖,不染則光,形狀美麗的指甲下邊,透出淡淡的健康的粉紅色來。
丈夫總是長久地握著我的手說:“長這樣一雙手的女人,就該什麼也不幹。”
我把手從他滾燙的手心裏抽出來,告訴他這雙手真應幹點什麼。實際上,手也是我唯一“討”反吃的家夥,我是靠寫字賺錢過日子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謀生手段,每個年輕人都有無數種選擇。重要的不是看哪種方式掙錢最多,而是看哪種方式對自己來說最快樂。
對我來說,寫字最快樂。
我寫那種大悲大喜的愛情小說,寫小人物命運,寫生生死死恩恩怨怨。我早就覺得我活過幾輩子了。我喜歡這種誇張而浪漫的生活。
當然我也不是總活在夢幻裏的。每天要做的事很多,我是個快樂的、手腳不停的小婦人,我要收拾我的小窩,還要給“親愛的”洗襪子——他的襪子別提多臭了!
如果你嫁給一個儀表堂堂的男人,他又恰好喜歡吟詩作賦,那麼算你走運了,大不了每天受受“精神折磨”。但是如果你嫁給了一位“運動健將”,謝天謝地,除了那身肌肉好看點以外,脫下球鞋那一刹那你可要挺住點兒。
王林雖是不夠“健將級”,但也是有點時間就泡在籃球場上的一員“名將”。每天打完球回來,把鞋襪一脫,光著腳到衝拖把的水龍頭上一衝,就算完事了。接下來,就是我捏起鼻子去拎那雙臭不可聞的運動襪的一角。指如蘭花,命如黃連。
我洗襪子像我寫作一樣,特別注重細節。每一道拐彎、每一個斑點,我都要細細地琢磨、細細地搓。王林總是叼著香煙坐在明亮的有大鋼琴大音響的大客廳裏衝著水跡斑斑的洗漱間喊:“喂,我說你繡花呢?一雙襪子,大概洗洗就差不多了!”後來,我就總是在他看不見的時候洗抹子了。我做事最怕別人催我。
剛結婚的時候,王林總是把他那幾雙運動襪東掖西藏,攢著十雙八雙的一塊兒洗。精致美麗的新房裏就常常飄出一種莫名其妙的怪味來,讓人忍無可忍。我在案板上剁排骨的同時大聲吆喝:“這兒可不是男生宿舍,那位男同誌請自覺點!”
“男同誌”正在看足球賽,好不情願地站起來說:“囉嗦!”
他把五雙襪子在一分鍾之內就全部洗完了,瀝瀝拉拉拖了一地的水,還泛著肥皂沫呢就晾在鐵絲上了。轉眼功夫又回到電視機前,人像被施了“定身術”一般,再說什麼一概聽不見了。
有天晩上,我們在地鐵站等車,王林忽然給我講起他姥姥的故事來。他說小時候,他姥姥總在每天清晨給他準備好一雙幹爽的鞋襪。“那時天天打球,腳可臭了!”王林像個調皮的大男孩那樣笑著說,“那時都沒想過幹淨的襪子是怎麼來的。”
“自從我姥姥死了以後,就再也沒人給我洗襪子了……”
幸福的男人身邊總是有女人圍繞著,老的去了,來了新的。我成了一名“誌願洗襪子者”。我寫不寫文章對丈夫來說並不重要,就是我一個字不寫他也照樣有能力養活我。而我洗不洗襪子對他來說卻至關重要。他每天把襪子脫下來放在鞋架上,第二天一早就會自動到陽台上去摘,像從樹上摘果子一樣自然,從來不問果子從哪兒來。我喜歡夫妻之間這種默契,一切感激和客套都顯得多餘。
擦幹淨沾滿肥皂沬的手,我拿起了筆。我用最普通的藍黑墨水寫作,字跡寫得認真又清晰,讓人一看就知道寫字的女人有一雙漂亮的手。擁有漂亮手的女人也許常常會有奇遇,北京又是個精彩的男人和精彩女人很容易撞出火花來的地方。老朋友長久不見,竟開通到大問一聲:“你離了嗎”,像同“你吃了嗎”一樣自然。我總是說還沒呐,還沒呐,他的襪子我還沒洗完呢!
有理論指導道:“下個男人會更好”,我還是把這“高論”用在我的寫作上吧,但願我下一篇文章會更好。我想認認真真地做一回人,而不是風花雪月地混上一回。
癡心地去愛一個人,癡心地去愛文學,我想做的,隻是這兩件事情。每天晩上,洗完了襪子寫完了文章,伸出十指想一想,我總算對得起這雙漂亮的手了。
第六節 白雪羊絨
那天我和王林手牽手路過街口,被一瞎子硬拉住算命。“不準不要錢。”那瞎子好生厲害,一眼就看出王林這個大個子身上有“偉人之氣”。“最次幾年以後也得當個部長。”
瞎子就說得好像人事部門派來的人,語氣相當肯定。“帥小夥”忽然之間又走了“官運”,能不樂嘛,當下從懷中掏出十元新鈔一張,一碰“嘎噠嘎噠”響,遂雙手遞上,以示敬意。
我用胳膊肘碰碰我身邊那位“部長”,“曖,我這兒還有一百元的哪,要不要……”
瞎子說:“天哪,你女朋友生得好生漂亮,將來……”
“是副部長。”我挺樂地打斷他問。
王林知道我們不是瞎子的對手,大手按牢我的口袋,掩護我撤退。我們手牽手走過街口,這才保住了一頓飯錢。
我們一般不在外麵吃飯,但如果有了錢,也不客氣。夏天喝紮啤冬天吃火鍋,過家家似地自己請自己,比大桌的山珍海味的“客飯”不知要多多少情趣。
王林說在外麵吃飯總像一對情侶,麵對麵坐在那裏,你看著我,我看著你。因此為了這一頓頓美妙的“情侶飯”,我們就心甘情願地把辛苦寫字賺來的錢給花了。我寫作倒沒什麼,一根破圓珠筆足矣,他老先生可倒好,翻譯點東西還得動用電腦,字典也是三本五本地伺候著,害我一趟趟跑來跑去。還占用了我的大寫字桌,讓我半天寫不了東西。我趴大地毯上把稿改得亂七八糟,想吵架吧他正跟電腦打得火熱,我隻好把鋼琴琴鍵亂按一氣,王林說走我帶你吃飯去。
於是又“吃”成一對“情侶”。
就在去年冬天,我忽然宣布“戒飯攢錢”,連同事阿咪遞過來的泡泡糖我都說“戒”了,這樣節省每一個銅板,我先生說我必有原因。
“那當然啦!”我神秘兮兮地跟他亮了亮我平生第一本存折,說:“等事成之後我再告訴你。”
先生說:“不是看上‘賽特’那件皮衣了吧?”
真是“情侶夫妻”,每一個眼神都逃不過的。那天去“賽特”瞎逛,一向布衣布裙的我,竟然看中一件皮衣。
那件皮大衣,我甚至還沒看清它的名字呢就愛上它了,它長長的有款有型淑女極了,我叫它“白雪羊絨”。名兒美價錢也美,“6666”,多麼吉利的一串呀。我喜歡“6”,遠遠勝過“8”,什麼“888”“發發發”,俗氣死啦。再說我又是“6號”出生的,3的倍數全是我的“吉利數字”。
我的一派胡言亂語把王林說得直點頭。我知道他皮夾子裏有幾塊錢,點頭也是白點。“得想法子攢點錢。”我在案頭的稿紙上寫上標語一行。
王林說趙凝啊,你別急,等我當了部長……天知道等他當部長的時候我還想不想皮衣?沒準那會兒正一天到晩惦著“人參大補丸”呢,活命要緊。
那瞎子要是真算得準的話,怎麼沒算出我將遇見一件皮衣,並且為之廢寢忘食呢?那陣子我像瘋了似地想存錢,就是看見地上的一個啤酒蓋兒都覺著像五分鋼蹦兒。郵局彙來的每一筆稿費,都不跟王林打照麵就上了我那寶貝存折。短短的兩個月時間,聰明的銀行電腦已經把“2100”打壓在我那小本本上了。
“情侶飯”自然是沒得吃了,天天在家裏吃我煮的蹩腳菜。我能把雞鴨裏肉全煮成一個味,炒白菜時不放鹽也是常事。天下有好多“才女”都是左手拿飯勺右手拿筆的。她們不坦率地說,哼,寫作算什麼,生活中的“紅櫻桃”罷了,給先生煮飯才是正事呢。好像她們的才華隻用了一點點,就有了今天這樣高的成就了,可見她們多聰明。而我卻不行,笨笨的一個人,一篇小稿子要寫到深夜,煮飯之事自然馬馬虎虎,得過且過。
王林見家中夥食不好,就塞我兩麵包,自己則閑雲野鶴似的吃“客飯”去了。飯局上雖要應酬,說些言不由衷的客套話,還要輪番被灌酒,但總比呆在這完成吃我煮的半生不熟“排骨魚”(有一天,我把排骨和魚一鍋煮了)要強。又聽著“音樂台”反反複複播的那條“半成品”廣告,什麼:“要抓住老公的心就得先抓住他的胃”之類的,多麼俗不可耐。把情跟吃聯在一起,真讓我們這些寫愛情小說的人沒活路了。
想起夏天的時候我倆一起手拉手走過街口,到對麵小館子裏去喝啤酒,那情調已經好久沒有了。都是這個該死的存折害的呀,眼晴亮晶晶地去問王林:“今晩我們出去吃晚飯好不好?”
王林揉揉我的頭說:“不買皮大衣啦?”
我拿出我的存折:“我有兩千一百元哪,吃頓飯隻不過是個零頭嘛!”
後來我們揣著存折興衝衝地去吃了一頓“牛肉燒烤”。王林嚐了嚐味道說:“嗯,比你燒的‘排骨魚’好吃多了。”
餐廳裏坐著一對對的情侶,眼睛看著眼睛,眸子裏就多了那麼一種你情我意。整個冬天都是在情意綿綿中渡過的。隻要一想起去吃“情侶飯”,我總是自告奮勇地說:“用我那皮衣的錢!”
存折的數字很快下降為“1600”了。那電腦打出來的數字,顯得鐵麵無私。“1600就1600,沒關係,不就吃掉了皮衣的一條袖子嗎?哪天再補上不就得了。”我極其灑脫地揮揮手說。
不等攢夠買皮大衣的錢,天就開始下起雪來。我們圍著火鍋涮羊肉,想起夏天的時候瞎子給我們算命,說王林是個“部長命”,我們哈哈大笑。我把那本存折扔給王林,那上麵隻剩下一個零頭了,大概夠買那件皮大衣的幾個扣吧?
可是這年月,有什麼比“情意”更重的呢?
再去“賽特”的肘候,我的那件“白雪羊絨”已經不見了。大概是被我和王林吃進肚裏去了吧?甭管怎麼說,過得快樂就好。還是手牽手地走過街口,王林在吹口哨。算命的瞎子忽然說,我看出來了,你們是一對小倆口。這回我給他十元錢,對他說下雪了,你也回家過年去吧。
第七節 每天一個新太太(上)
“王林!王林!”隔著臥室門我尖叫起來。
“出什麼事啦?”丈夫探進半個腦袋,心裏還惦記著他的足球賽。那邊敲鑼打鼓又奏國歌,賽事正緊。
我軟軟地擁著一條絲棉被,端坐在大彈簧床正中央發號施令道:“去把電視關了,來聽我說。”
“說什麼?”
“你瞧這本書上寫得多有趣,教我們女人怎樣做,才能讓丈夫每天擁有一個新太太。”
“不對吧?應該是每天擁有一個新太陽——詩裏這樣講。”
“太陽和太太差遠了!我寫東西的人我會分不清?每天一個新太太。”
“天哪!”丈夫一拍腦門,“這不是逼我犯錯誤嘛!”
“想得倒美,不是真換,是換湯不換藥。”我竭力給這個沒有想象力的人解釋著,“就是讓你的妻子今天扮成海盜,明天扮成女奴,後天……”丈夫已經不見了,剩我一個人對著那本書咯咯地笑,想想自己每天穿一身黃不溜秋的軍服在丈夫眼前晃來晃去,還不讓人厭死啊。好在我跟他“官兒”一般大,扛一樣的肩章戴一樣的領花,不然見了麵還得報告敬禮什麼的,多麻煩呀。
既然不能讓丈夫“每天擁有一個新太太”,那就讓他每天擁有一個新家吧。“室內設計”我很在行,可惜我那小家隻有房子兩間半(在年輕人裏其實也不算少了),一間作了客廳,一間作了臥室,那半間是我的小書房,我每天就坐在裏麵炮製文章。寫著寫著寫累了,唯一的愛好便是搬動家具。“設計”要有藝術眼光,沙發一會兒靠牆一會兒靠窗;書架一會兒朝南一會兒朝北,家像迷宮一樣幾天一個樣兒,家裏的氣氛更是寬鬆、新鮮、有趣。女友吳佳來北京出差,看到我日新月異的小家,每每總要目瞪口呆。我和吳佳還在一起幻想太空床、金屬被,計劃著把大床設計成“宇宙飛船”……
“幹脆你倆一起過吧!”
王林每次看到我把家具東挪西搬,總是嫌煩,請他幫一下手比請國王還難。他常常是回家進口一邊換鞋一邊對著我改頭換麵的“新家”發出感歎:“趙凝,要不是你坐在裏邊,我還以為走錯門了呢!”
“是不是想連我也換一換?”我笑得幽然。
“那怎麼行,俗話說得好,朋友如手足,妻子如衣服……不不,說這個不合適。”
我步步緊逼過來:“那妻子是什麼?”
丈夫眼珠一轉,“朋友如手足,妻子如心肝。”
“好肉麻呀你!”我笑著進廚房去做飯。人家把咱們比喻成“心肝”,咱們不能沒點表示。我決定要露兩手給他看看。平時單位裏有軍官食堂,我倆常“齊步走”到那兒去吃。滿桌戰友皆男性,大碗喝酒大塊吃肉,酒足飯飽之後,碗一推嘴一抹,走人。誰還願意做飯呢?
今天卻極想乖乖當一回“家屬”。
脫製服,解領帶。戴上作戰帽,穿上迷彩裝。手執一把刀,用美聲唱法很昂然地唱道:“說打就打,說幹就幹……”
“你這是要去跟誰玩命呀?”客廳裏正在看報的丈夫大聲問。
我把刀磨得“嚓嚓”響,又語調溫柔地告訴地上那隻咕咕叫的小母雞:“對不起,我要殺你。”
王林說:“我來吧。”
“不不不,殺雞何用宰牛刀。”(他屬牛)
最後雞倒是燉好了,燉得很有味道,湯也極鮮。王林說他以後再也不去食堂了。“有搬家具的勁兒,你在家多做做飯好了。”
“是,長官!”
我舉起鍋鏟行“舉手禮”,他彈了一下我的“奔兒頭”。
喂飽了丈夫,便來哄他:“親愛的,書上說書架最好放在床旁邊,這樣想看書的時候就像摘桃子一樣方便。”
“不行,那樣把門擋住了,進進出出不方便。”丈夫在家不是看報就是看足球賽,當然永遠反對挪動家具。我是“革新派”,有時一天能想出好幾百個點子來。
第二天趁他外出“公幹”,我便吆三喝四叫來幾個小戰士,七手八腳把那排書架橫在床前,宛若立在門口的一道屏風,既好看又方便,多棒。
就在我跪在地上一本本往書架上撿我那些寶貝書的時候,丈夫回來了。我拉他去看我的“傑作”——那排書架,還說毛主席以前就是這樣讀書的。王林心不在焉地看了兩眼,說聲“不錯”,又道,“我餓了,趙凝,家裏有吃的麼?”
這一天我忙成這樣哪有心思做飯?我提議去買啤酒、罐頭吃“西餐”,王林大樂。男人隻要有酒喝,就樂。還挺有福同享的,“啪啪”幾個電話打出去,“酒友”們就來了。那是幾個無家可歸的單身小夥,常來我家門前轉悠,一有酒味便鑽進來。
我們來了一通水兵式的痛飲,談天論地,豪情萬千。最後我請大家參觀我的最新設計,人人誇我“有新意”,隻有我丈夫在一旁替我假謙虛:“她呀,花樣可多啦,就差拆房子了。還說什麼每天一個新太太,謝天謝地,僅此一個我就受不了了。”
客人剛剛送出門,我家先生已經酣聲大作了。唉,真沒出息。我躡手躡腳幫他蓋好被,然後戴上膠皮手套刷鍋洗碗一陣緊忙,把廚房收拾得利利落落才肯去睡。睡得正香的時候,忽然覺得有人推我:“趙凝!趙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