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快樂成為一種習慣
一個人要想生活得簡單,必須充分認識到快樂的巨大意義和巨大價值,有積極、正確地追求快樂的強烈意願,培養強烈的快樂意識、快樂觀念,把快樂性格作為日常生活的必修課。
莎士比亞在《奧賽羅》一劇中寫道:“快樂和行動,使得時間變短了。”
快樂不是掙來的東西,也不是應得的報酬。
快樂是一種習慣。蕭伯納說:“我們對小的煩惱、挫折、牢騷、不滿、懊悔、不安的反應,在很大程度上純粹出於習慣。”根據“積行成習,積習成性”的原理,從行為人手培養快樂習慣、快樂性格,是比較有效的策略。當你不愉快的時候,要想變得愉快的主動方式就是愉快地坐起來,愉快地看看四周,使自己的言行好像已經愉快起來。隻要你模仿快樂的表情,就可激發大腦皮層產生相應的腦電波。久而久之,就會形成條件反射,自己越來越自然地感到愉快。
一個人要想生活得簡單,必須充分認識到快樂的巨大意義和巨大價值,有積極、正確地追求快樂的強烈意願,培養強烈的快樂意識、快樂觀念,把快樂性格作為日常生活的必修課。
史蒂文生說:“快樂的習慣使一個人不受——至少在很大程度上不受——外在條件的支配。”快樂,主要取決於我們自身。隻要養成了快樂的習慣,進而養成了快樂的性格,我們就能成為快樂的主人,每時每刻都快樂幸福地生活。
不論你是百萬富豪或是窮光蛋,每一天都應該有一個基本的目標,就是衷心喜悅地享受生活。患得患失的百萬富豪會對自己說:“有人會偷走我的錢,然後就沒有人理睬我了。”意誌堅強的窮光蛋卻會對自己說:“債主在街上追我的時候,我正好可以運動一下。”
不要愚弄你自己;如果你真的想要得到生活的樂趣,你能夠找到,但要有一個先決條件:你必須有這份福氣消受。
查斯特·菲爾德爵士指出:“有許多無福消受生活樂趣的人。他們在功成名就之後,非但不能鬆弛,反而更趨緊張。在他們心目中,似乎老是受到追逐——疾病、訴訟、意外、負稅,甚至還包括了親戚的糾纏。直到再度嚐到失敗滋味以前,他們無法鬆弛心神。對學習快樂的追求,而非痛苦;他們尊崇快樂的效力,因而產生自我的價值感。”
生活樂趣應從微小事物中去尋求:美味的食物、真誠的友誼、溫煦的陽光、歡愉的微笑。
莎士比亞在《奧賽羅》一劇中寫道:“快樂和行動,使得時間變短了。”不論時間的長短,讓你的時間充滿愉悅的鈴聲。對於快樂並非生活中一部分人應該一笑置之,因為他們是無知的一群;但是你也要原諒他們,因為他們不像你這麼睿智聰明。
快樂是真實的,是內發的;除非獲得你的允許,沒有人能夠令你苦惱。
你每天都應該記住:快樂是你贈送給自己的禮物,不是聖誕節的點綴,而是整年的喜悅。
快樂本來就出自人的心靈和身體組織。我們快樂的時候,可以想得更好,幹得更好,感覺得更好,身體也更健康,甚至肉體感覺都變得更靈敏。一項研究發現,人在快樂的思維中,視覺、味覺、嗅覺和聽覺都更靈敏,觸覺也更細微;人進入快樂的思維或看到愉快的景象,視力立即得到改進;人在快樂的思維中記憶大大增強,心情也很輕鬆。精神醫學證明:在快樂的時候,我們的胃、肝、心髒和所有的內髒會發揮更有效的作用。幾千年前,賢明的老所羅門王有一句格言:“快樂的心有如一劑良藥,破碎的心卻吸幹骨髓。”猶太教和基督徒都把歡樂、喜悅、感恩、開朗列為通向正義和美好生活的途徑,這也是很值得重視的。
哈佛大學的心理學家研究了快樂與犯罪行為的關係之後,得出結論說:古老的荷蘭格言“快樂的人家不邪惡”在科學上是站得住腳的。他們發現,大部分罪犯出身於不幸的家庭,或有一段不快樂的人際關係。耶魯大學對“挫折”做過十年研究,結論是,我們所說的不道德和對他人的敵意,很多是因為自己的不幸才造成的。
辛德勒博士說:不快樂是一切精神疾病的惟一原因,而快樂則是治療這些疾病的惟一藥方。看來,我們對於快樂的普遍看法有些是本末倒置的。我們說:“好好幹,你會快樂。”或者對自己說:“如果我健康、有成就,我就會快樂。”或者教別人“仁慈、愛別人,你就會快樂。”其實更正確的說法是:“保持快樂,你就會幹得好,就會更成功,更健康,對別人也就更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