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醫學倫理道德風險
器官移植旅遊、安樂死旅遊等醫療旅遊項目的開展,一方麵規避了客源國的強製性法規與禁止性規範,減損、降低了客源國法律的權威性(張彩霞,2011)。與此同時,也在目的地國催生了大量人體器官黑市與“幫助殺人”黑市,使醫療旅遊項目的合法性受到質疑。同時,它們也引發了人們對於幹細胞療法、髓骨修整術、活體器官移植、安樂死等醫療活動的科學性和倫理性的質疑。可以說,國際醫療旅遊中存在的倫理道德風險,也是人類醫學領域所麵臨的風險,需要全球醫學界及全人類共同努力來加以克服。
四、印度國際醫療旅遊發展對中國的啟示
中國與印度同為擁有者古老東方文明的國家,均擁有豐富的自然和人文旅遊資源。印度國際醫療旅遊發展中的經驗和存在的風險,給中國醫療旅遊的發展諸多啟示:
(一)加大政策支持,進行有效引導
與印度等醫療旅遊強國相比,中國的醫療旅遊目前還處於起步階段,尚未建立完善的醫療旅遊服務體係,醫療旅遊產業規模小、專業化程度低。中央政府和有意於發展本地醫療旅遊的地方政府,應研究、製定扶持醫療旅遊發展的產業政策,製定國家和地方層麵的醫療旅遊發展戰略和規劃。相關部門應盡快出台與醫療旅遊服務相關的標準和規範。通過政策激勵、標準引領、規範引導,來促進醫療旅遊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二)完善法律法規,加強法製建設
國家和地方應該組織專門力量,逐一梳理與醫療旅遊相關的法律規範和政策規定,針對醫療旅遊發展中的法律“真空”地帶進行完善,特別是要針對下述中國國際醫療旅遊發展中可能存在的限製因素和風險因素進行法律法規方麵的預防和控製。一是要就國際醫療保險合作、外籍人士在華參保以及醫療事故處理程序、標準等展開研究,製定合理可行的政策法規,切實保障國際醫療旅遊者的權益。二是要就器官移植、安樂死等存在倫理性質疑的醫療旅遊項目作出明確的禁止性規定和違法懲處措施,嚴格預防國際醫療旅遊發展中可能存在的倫理道德風險。三是要加強外籍醫護人員在華執業、醫療設備和藥品進口,醫療旅遊市場準入體係、評價體係、監管體係等方麵的法製建設,以保證國際醫療旅遊的有序開展。
(三)建立協調機製,提供組織保障
中國可借鑒印度的做法,建立旅遊行業管理部門和醫療衛生主管部門之間的互動協調機構,對醫療旅遊的發展進行統籌、協調。同時,旅遊行業管理部門和醫療衛生主管部門要積極支持相關的企業和組織成立醫療旅遊行業協會和公益性的研究機構,為參與醫療旅遊的醫療機構、旅遊經營者搭建交流平台,及時化解在合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矛盾。通過行業管理體製、行業協會的建立、健全,促進資源整合和有效利用,實現醫療行業和旅遊行業的互惠互利、協同發展。
(四)找準市場定位,開發特色產品
中國醫療旅遊的發展,除了借鑒國際經驗,還要結合自身的優勢和國情,進行準確的市場定位,開發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品。由於中國人口眾多且人口老齡化趨勢明顯,本國居民的醫療需求十分旺盛,優質醫療資源供不應求。同時,中國獲得JCI認證的醫療機構數量有限。因此,中國的醫療旅遊發展不應定位於以西醫手術為主要內容的醫療旅遊服務。相反,中國應該充分挖掘中國傳統的中醫藥資源和中醫養生文化,大力發展以中醫藥為主的養生保健旅遊產品,形成有別於印度、韓國、泰國、馬來西亞等其他亞洲國家的醫療旅遊發展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