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不要命的人(2 / 2)

阿寂把槍收起來,冷冷地說:“別再跟著我。”

牛仔服一臉很無辜的表情,眼中流動著一失落的傷感:“其實……其實我隻不過想跟你交個朋友。”

阿寂不想再說話,轉身走了出去。

突然他又轉過身,手中的槍又再舉起,黑洞洞的槍口又再對著牛仔服的臉。

“我說過別再跟著我!”他臉上布滿冰霜,凶狠地說:“再跟著我,我真的會殺了你!”

牛仔服立刻收住了腳步,雙手抱頭,賠笑著說:“OK,OK!我不跟你就是了。你不要老拿槍來嚇人嘛,會走火的。”

他真的再也不敢動了,呆呆地看著阿寂往森林深處走去,越走越遠。

他大聲喊起來:“小子,沒有我,你一定會死在這裏的,豺狼會把你的心挖出來。”

他開心的笑了起來,好像心被挖出來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阿寂整個身影都已消失在神秘的森林,仿佛已被可怕的樹藤吞噬。

牛仔服喃喃自語:“真是一個奇怪的人。”

他突然對阿寂充滿了好奇。

太陽已升到頭頂,林中的的濃霧已散,一縷縷陽光從樹葉的縫隙中射下來,森林中明亮了許多,但這縷縷陽光仍舊照不走這森林的神秘和詭異。

這森林倒底隱藏著什麼可怕的東西?

阿寂不時拿出地圖查看,又抬頭看著天上的太陽,以辨別方向。

他又走了兩個鍾頭,他越走越是森林深處,荊棘樹藤也更多。

突然,他停下了腳步,因為他發現了一樣特別的東西——地上郝然有一攤紅色。他蹲下身聞了一下,是血。

他又用手捏了捏,發現這血雖已風幹,但卻未幹透,還有點粘粘的感覺。他推斷,這血最多有三四個小時的時間。

這是獸血還是人血?他自己都無法判斷。

他想順著血跡追尋下去,可是他再走了七八米就停下了,因為血跡沒有了。

這些血也許是野獸被獵人捕殺時留下的,野獸受傷跑了七八米倒下,之後被獵人帶走。這已經是一個很好的解釋,阿寂也很滿意自己的解釋。

他不再關心地上的血跡,他現在隻希望快點追上卡雷西,殺了他。他似乎已經看到了一顆火熱的子彈射起了卡雷西的胸口,激起一片美麗的血花,炫麗如紅玫瑰盛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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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