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本是法治經濟,其要義是不論誰(包括政府)都應按照契約辦事。但信奉權力至上的清廷僅僅把發行股票這類方式看成渡過難關的權宜之計,自己沒有守約意識。它看到有利可圖,就悍然將鐵路收為“國有”,這一下,民間輿論炸窩了。由於廣東華僑多、又是“亂黨”發源地,和洋人關係甚密,朝廷得罪不起,答應全額退款;而湖南自湘軍崛起後,占據朝廷和地方要津的湘籍官員甚多,且十分維護家鄉利益,湘人素來強悍,朝廷也得罪不起,湖北籌集資金最少,自古兩湖一體,於是這兩省的籌款也退了。獨獨四川,數額太大,也由於種種原因包括選址的不當、管理層的貪腐,川漢鐵路寸路未修,川人籌集的一千五百萬兩花了一大半,清廷不但不願意全額退款,且將餘下的七百多萬兩截留。這就徹底激怒了四川人。因此,各地紛紛成立“保路同誌會”,舉行集會,痛斥“川漢鐵路國有”政策的倒行逆施,提出“商人罷市,工人罷工,學生罷課,農人抗納租稅。”
如果說一九一一年四月的“黃花崗起義”還隻是同盟會領導、青年學生為骨幹的一種軍事冒險,而“保路運動”因為清廷觸犯了多階層的利益,使潛伏在新軍中的革命黨人、各地的鄉紳和平民以及主張立憲的士大夫,因目標一致,空前團結起來。當時四川的軍隊和各地鄉紳和袍哥關係千絲萬縷,作為江湖幫會的袍哥,其組織係統是現成的,在“保路運動”中起到了重要的組織動員作用。
趙爾巽卸任和趙爾豐接任之間的兩個多月裏,由布政使王人文護理川督(地方高級官員職務出現空缺時,以次級官員暫時代理高級官員的職務,稱為護理)。這位雲南籍高官深諳四川民情,他知道自己是守攤的,不願意得罪四川紳民,一再上書要求清廷體恤四川人民,收回成命,廢止“國有”。但顢頇的中樞看不到局勢的凶險,拒絕了王人文的請求。趙爾豐一來,王人文才卸掉了這副千斤重擔。
大局勢下不得不死
趙爾豐是一個能吏,對局勢的評判也是很清醒的。甫接川督,他也不願意得罪本地紳民,開始采取了和王人文一樣的態度,認為“四川百姓爭路是極正常的事”,一麵開導民眾,一麵電懇朝廷“籌商轉圜之策”。同時,聯合成都將軍玉昆等聯名致電內閣,請代奏川漢鐵路公司股東會將借款修路一案,交資政院、谘議局議決,電稱“目前迫令交路,激生意外”。但清廷不為所動。其中,還有一個因素是官場的爭鬥——另一個旗人能吏端方在直隸總督任上,因慈禧出殯,攔路拍照留念,被保守勢力彈劾“大不敬”而丟官,此時複出任督辦川漢粵漢鐵路大臣,但這是個臨時性差事,到底不如當一個封疆大吏過癮,他謀湖廣總督不成,便覬覦川督這個位置。借此機會,端方參劾趙爾豐“庸懦無能,實達極點”。清廷電令趙爾豐“懍遵迭次諭旨,迅速解散,切實彈壓,勿任蔓延為患,倘聽藉端滋事,以致擾害良民,貽誤大局,定治該署督之罪。”
在民意和上諭之間,作為清廷委任的封疆大吏,趙爾豐不得不選擇了服從命令,決心用他在川滇邊對付土司和藏民的辦法,用霹靂手段解決“保路同誌會”,維護局勢穩定。七月十四日(九月十六日),趙爾豐召集各營軍官訓話,部署彈壓保路風潮。七月十五日(九月七日)上午,趙爾豐以到督署看郵傳部電報為由,將應約而來的四川谘議局正副議長暨四川保路同誌會正副會長蒲殿俊、羅綸,川漢鐵路股東會正副會長顏楷、張瀾,主事鄧孝可、胡嶸,舉人江三乘、葉茂林、王銘新等九人誘捕,軟禁在衙門內。聞訊趕來的成都市民手捧先帝光緒帝的牌位,集聚在官署前,要求釋放蒲、羅等人。進而發生了衝突,守護官署的衛兵開槍,多人中彈死亡。次日,城外居民紛紛裹白巾,冒雨到城下求情,官軍再次開槍射殺,造成了震驚全國的“成都血案”,被殺害者達三十二人。為了控製信息流通,趙爾豐命令關閉城門、停止電報業務、切斷郵路。然而,他低估了民眾的創造力,同盟會員將有關血案的消息寫在木牌上,塗上桐油投入錦江,流出城外,史稱“水電報”。華陽、溫江、新都、崇清、彭縣等縣聞風而動,紛紛組織保路同誌會,將成都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