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困境研究
教育經濟
作者:金慧霞
【摘要】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發展不斷深入的背景下,包括高校在內的事業單位也正在經曆著一次較大的改革,高校的管理體製正在發生深刻的變化。目前高校數量越來越多,在市場競爭愈益激烈的情況下,高校必須降低成本、合理利用已有的教育資源,提高教育資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辦學質量,才能立於不敗之地。而教育成本的核算對於提高高校資源利用率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 高校 成本核算 困境及對策
一直以來,我國高校都是事業單位的典型代表之一,作為非盈利組織提供教育這一公共產品。國家財政對高校經費實行供給製,直接撥款,高校無須自負盈虧,所以高校內部對成本的管理也比較鬆懈。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發展的不斷深入,依靠“全額撥款”來維持經營的高校模式已經無法再存立下去,為了在競爭中獲得優勢,提高對現有教育資源效益的管理迫在眉睫,成本核算管理就是極其重要的一環。
一、概述
1、高校教育成本概述
所謂高校教育成本,籠統地說就是指高校作為提供教育服務的主體,其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消耗的活勞動和物質資料的價值總和。高校教育成本具體指的是要培養一個學生,學校需要消耗的教育資源以貨幣形式體現出來的價值,高等教育成本一般包括學生費用支出、活勞動報酬、管理費用、物化支出、其它費用等五個主要部分。
2、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概述
(1)下列項目不應計入核算範圍
校辦企業開支成本不納入教育成本核算範圍。校辦企業是學校為了盈利而專門設立的,是獨立的法人,所以校辦企業發展的開支應該進行獨立核算,不計入教育成本。高校在日常的運營過程中發生的一些意外災害事故等造成的賠償支出以及捐贈支出,與培養學生沒有關聯,所以不應列入教育成本的核算範圍。高校對離退休人員等支付的福利支出,也不是為培養學生而發生的,不應作為教育成本。提供社會服務產生的支出,比如銀行、郵局、商店等社會服務機構在學校所占用的房屋資源等。學校設立的與教學沒有關係的一些附屬單位發生的支出,主要是指這些附屬單位占用的設備、房屋等資源等。
(2)下列項目應差額計入核算範圍
學校後勤工作產生的支出,目前高校後勤工作社會化程度越來越高,學校與後勤之間的核算方式從撥款製變為了收費製,所以學校後勤服務中有償提供服務發生的費用不應計入教育成本核算範圍,無償提供部分應計入教育成本核算範圍。部分科研經費,高校的教學與科研是相輔相成的,科研往往是高校的最主要教學內容,所以科研支出中的非項目專款專用部分應該列入作為高校教育成本,通常情況下,目前高校可以按照科研支出中20%左右的比例列入教育成本,而重點大學則可以按照30%作用的比例將發生的科研經費列入教育成本。
(3)下列項目應全額計入核算範圍
高校人員工資中,從事教學有關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員、班級輔導員等的工資、福利費、津貼、社保費等應全額列支為教育成本。直接給予學生的費用,主要是指給學生提供的獎學金、助學金、補助費、項目科研費、實訓費等應全額列支為教育成本。高校用來修繕和改善教學設施發生的一係列費用應當全額列支為教育成本,也就是說高校在進行成本核算過程中,應當正確評估正在使用的固定資產剩餘年限,將折舊成本在相應的核算期間內合理分攤,包括對學校內的建築物的大修理,其發生的費用也需要在成本核算的期間內進行合理分攤。要注意的是,就建築物等的修理費用等,應當要剔除掉產權已經全部歸教職工所有的房屋建築物的修理費,這部分不包含在高校教育成本範圍內。高校日常的用於教學或者管理的公用支出例如辦公費、差旅費、水電費等項目的支出,以及為發展教育業務而產生的圖書資料費用、零星的維護與修理費用、校園綠化費用、國際交流費用等都應全額列入教育成本的核算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