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互聯網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模式淺析(2 / 3)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市場競爭不僅僅是單個企業之間的競爭,更關鍵的是供應鏈之間的競爭,小微企業的融資問題也不再是單個企業的問題,而是關係到供應鏈整體協同效率的問題。從整體利益出發,基於供應鏈信息技術、物流信息技術,供應鏈的上下遊企業之間的商流信息、倉儲物流信息能夠有條件地被相關企業和銀行所共享,在供應鏈的核心企業與銀行的共同主導下,發展形成了供應鏈金融模式,借貸信用由此擴展到基於供應鏈業務的訂單等業務單據、以及倉單、應收款等動產。此種信用性質已經從傳統的資產當鋪式信用升級為資產的質押式信用,是以經營中的動產作為信用來源,而不是像傳統的作為提供信用的動產是完全脫離經營活動的,這就使得資金流、信息流和業務流更進一步地匹配。在供應鏈金融中,對上遊供應商的訂單借貸業務,也使得信用的性質從傳統的以往經營能力為基礎,越升至以當前的經營能力為基礎。當然受製於小微企業的信息共享程度,當前供應鏈金融中對小微企業的訂單借貸業務還需以核心企業的擔保為條件。

相較於供應鏈信息技術,互聯網信息技術的發展,信息在傳遞速度和共享程度上又有了更大幅度的提高。在電商平台上經營的企業可以基於業務流量和業務累積的信用來佐證企業的經營能力,由此使得信用的來源以更充分的當前業務流數據和累積的業務流數據為基礎,其結果是企業的資金流、業務流、物流、信息流得到更準確的匹配,基於當前和以往業務能力的授信風險也大幅降低。以阿裏金融為例,目前阿裏金融在阿裏巴巴B2B業務、淘寶和天貓三個平台上分別提供貸款服務,申請貸款條件是:申請人近12個月總銷售額不小於150萬元,並且經營有效益、成長性好,在阿裏巴巴集團及外部金融機構無信用不良記錄。提供的貸款有訂單貸款、信用貸款和淘寶(天貓)聚劃算專項貸款。這些貸款完全無抵押,主要是根據客戶的業務數據進行信用評價,提供與其信用水平相匹配的貸款服務,但阿裏金融運營至今,始終保持壞賬率低於1%的水平,遠遠低於銀行抵押類貸款產品1.7%的壞賬率。

隨著互聯網經濟的發展,目前有關信用的來源,已發展到以網絡社群的關係、人格或品牌魅力等未來經營能力方麵。2014年初黃太吉創始人郝暢、90後辣女馬佳佳、雕爺牛腩的孟醒等先鋒創業者們在微信朋友圈為自己上中歐創業營集資募款引起社會對微信眾籌的關注,但人們對其商業適用性還存有普遍懷疑;2014年6月羅輯思維在微信推出的真愛月餅則是測試各種社交關係轉化銷售流量的公開實驗。羅輯思維從6月初發起戰略夥伴眾籌、招募200位月餅合夥人,順利實現項目融資200萬元目標,完成包裝設計和生產組織後,7月份進行為期13天的線上銷售,參與人數近270萬人,實現訂單20271筆,總銷量23214盒,9月中旬完成對項目合夥人的分紅,每位項目合夥人收益為500元,年化收益率20%,項目順利結束。羅輯思維目前擁有256萬微信訂閱用戶,25000名會員,日均活躍人次30-40萬,在這樣一個用戶眾多、活躍度較高的社群環境中進行的電商實驗,尤其在月餅行業銷售普遍不景氣的背景下再比對此項目實驗活動的效果,至少可以清晰地看到社群關係、品牌魅力在其中所激發的巨大能量。

三、對互聯網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模式的分析

互聯網金融目前主要有P2P借貸、阿裏小貸和眾籌三種模式。互聯網金融模式較之當前銀行業的借貸模式,其最大的特點是借助信息技術手段,單筆融資業務的運營費用得到顯著降低,並且發展了無抵押擔保的借貸模式,這正好契合了小微企業單筆借貸業務金額低、缺乏抵押擔保條件的融資特點,由此可以推斷,盡管當前互聯網金融服務小微企業的範圍和總量都難以與銀行業相提並論,但卻有可能成長為小微企業未來的主要融資模式。

1、眾籌模式

眾籌模式主要有捐贈式眾籌、“團購+預售”式眾籌、股權式眾籌三種基本模式。受製於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企業不得向超過200人的不特定對象公開推薦、發行證券,所以目前適用於小微企業融資的眾籌模式主要是“團購+預售”。這種模式從本質上看是營銷模式與融資模式的組合,在開展融資活動的同時,也對企業和產品進行了低成本的推介,能夠利用互聯網平台在短期內吸引更多投資者和消費者的關注。但“團購+預售”的眾籌模式受所回報產品和服務的限製,發起失敗的概率相對較高,適用範圍有很大的局限性。

2、P2P借貸模式

P2P借貸業務在我國目前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以拍拍貸為代表的標準P2P模式,平台方隻提供借款方的融資信息和信用評級服務,不承擔貸款風險;二是以人人貸為代表的風險擔保P2P模式,在提供借款方的融資信息和信用評級服務基礎上,對出資方提供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擔保;三是以宜信為代表的P2B模式,平台方在線下完成資產端的貸款投資業務,利用平台進行債權轉讓。與傳統的銀行業金融模式相比較,P2P借貸模式的創新點是融資渠道從線下轉為線上,基於互聯網平台向社會融資,由於互聯網涉及麵廣、操作方便快捷、貸款利率高於一般的基金理財產品,能夠吸引社會閑散資金。但P2P借貸模式並未從根本上解決傳統銀行業借貸模式麵臨的問題,在信息傳遞方麵,無法全麵、準確、及時地獲取入資方的經營業務信息和償債能力信息,相當部分的貸款業務仍需擔保或抵押;在運營費用和效率方麵,部分平台的信用評價手段實現了自動化,但是用於信用評價的個人和企業資料是以手工上傳方式向平台提供的,仍需經過人工審核環節才能作為係統信用評價的依據。高運營成本和高風險決定了P2P平台對小微企業貸款的高利率,進而加大了小微企業的壞賬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