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場 逢場作戲(1)(1 / 2)

第五場 逢場作戲(1)

祝梅來“花雨”後,變化是顯而易見的。衣著逐漸花哨輕佻,化妝也跟其他小姐雷同起來。僵細的紋眉,厚重的脂粉,嘴唇血紅欲滴,眼影塗得活像大熊貓的黑眼圈兒,陽光下乍一見會讓人嚇一跳。同時,她跟客人間的打情罵俏也越來越大膽露骨。

一天,她遞給程海平一張折疊好的紙片。打開一看,裏麵抄錄了一首男女對唱的情歌。在女方表白愛情的歌詞下麵,她畫上了一條條波紋曲線。

程海平明白這是啥意思。他始終把她當作學生,一個小妹妹一樣的學生。對小姐們他可以逢場作戲,對祝梅他不能,因為有種無法繞開的師生情結。同時,他也不能愧對她母親的敬重和信任。當初祝梅被選入學校“小花隊”的時候,她的媽媽——一個山村農婦特意從家裏背來大半背篼新摘的水蜜桃感謝他,那佝僂的身子以及囑托的話語至今記憶猶新。

他把紙片還給了祝梅:“我沒有你希望的那種感情,你也不要朝這方麵去想。另外,歌舞廳很複雜,你要注意把握好自己,出淤泥而不染!”話剛說完,祝梅低著頭跑開了。

程海平感覺祝梅開始有意躲避他。與此相反,她同鄭江的關係親昵起來,經常鄭哥鄭哥地叫個不停,透出一股情侶間撒嬌的意味兒。鄭江在她臉上身上摸摸捏捏也很隨意。

這天晚上,輪著鄭江值夜班,程海平10點半便上樓睡了。半夜,他被關卷簾門的“嘩啦”聲驚醒。他聽見鄭江和祝梅說笑著上樓梯的聲音。到了二樓,一直往走廊另一側祝梅的住處去了。

這一夜,鄭江沒有回來……

程海平直截了當對鄭江說:“你如果跟祝梅談戀愛,我不反對。她才18歲,你要對人家負責任!”

鄭江眯縫著眼睛:“老同學你這是教訓起我來了?啥叫負責任啥叫不負責任?你咋曉得我不負責任?這種事屬於私生活,我又沒惹到哪個。大哥別說二哥井水不犯河水,我們還是各管各的吧!”

程海平轉而告誡祝梅:“你還不成熟,凡事要多長些心眼兒。我當過你的老師才這麼對你說話,你懂我的意思吧?”

祝梅撫弄著手指,隻見一枚戒指黃澄澄地在右手中指熒熒閃亮:“程老師,您放心,我已經是大人啦!您對我好,鄭哥對我好,我都曉得。鄭哥真的很愛我,還給我買了好多好多禮物。這隻金戒指還有耳環、項鏈都是他送我的,要值3000多元哩。他說快的話明年我們就結婚,我跟著他吃穿不愁要啥有啥。我想好了,辦婚禮那天請您來當證婚人最合適。嘻嘻,可不可以呀?”

祝梅和鄭江成了相好,讓朝夕相處的姐妹們好生羨慕和眼紅。祝梅似乎馬上就要當上老板娘,天天喜氣洋洋地搭著鄭江的摩托車出去顯擺。

這天上午,鄭江又準備帶祝梅上公路兜風,摩托車鑰匙卻找不著了。他猛然想起昨晚忘了拔出車鑰匙,急忙跑到院內的車棚一看,那輛嶄新的紅色“五羊125”哪還有影子?再問程海平、祝梅及小姐們,也都說沒看到過。鄭江趕緊到派出所報了案。

派出所來人進行了現場查看、拍照,詢問了有關人員,排查並傳喚所有可能的盜竊嫌疑人。偵查1個多月後真相大白:竊賊居然是洪阿發和他的三個同夥。

原來,阿發等人成為“花雨”的“編外保安”後,經常來幫著壓堂子。當然不完全是白幫忙,也順帶著吃頓飯、唱唱歌啥的。他們在這裏吃飯唱歌可以不花錢,找小姐陪的坐台費、小費卻是少不得的。幾個人都沒有固定職業,在家裏吃著閑飯,有時也打打小工、倒騰些小生意掙點零花錢。手頭本來不寬裕,這樣一來更是入不敷出了。

事發當晚,他們看見鄭江騎回來的摩托車停放在車棚裏,鑰匙還插在車子上麵。於是,阿發望風掩護,另外的人把摩托車推出院子,在外邊拐過一道彎才發動車子,直接開到一人的家裏藏匿了10多天。銷贓後,他們每個人分得了400多元。

縣公安局將洪阿發等人全部抓獲。順藤摸瓜,又端掉一個對外修理摩托車、暗地收贓倒賣的黑窩點,追回了一批失竊的摩托車。

鄭江接到通知,帶著一麵繡有“破案神速,警民情深”字樣的錦旗趕到派出所領車,被告知須另交2000元的讚助費。鄭江不解地問:“公安局收過了治安費、消防費,咋又冒出個讚助費?”

派出所的人說:“這是兩碼子事。局裏每年收的800元是辦治安證、消防證的錢,凡是開歌舞廳的都要交。我們收的這筆錢是用來彌補辦案經費不足的。這件案子所裏還有刑警大隊、治安科都投入了人力物力,那得花錢呐!你不交也行,車子我們替你保管著,啥時交啥時領走。”

鄭江找公安局裏的朋友幫著說了一下,派出所隻答應減少200元。朋友道:“沒辦法,其實我們也不想這樣,皇糧不夠哇!兄弟們流血流汗,不能還貼著錢幹事呀。收讚助費是局務會定的,你還是去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