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小企業會計準則與稅法的協調性分析(2 / 3)

(二)計量方法的選擇

在會計計量方麵,《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則要求小企業僅僅采用曆史成本計量會計要素即可。稅法規定,除非原計價錯誤、國家統一的清產核算或增資,納稅人的各項資產的曆史成本不得改變,企業提取的資產跌價準備或減值準備在提取年度稅前不允許扣除。小企業在計量資產價值時按照成本計量,並且不用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由此可以看出,小企業會計準則的該項規定簡化了日常核算,便於小企業的實務操作,減輕了納稅調整負擔。讓我們具體來看看不同資產的計量方法是如果與稅法趨同的:

1、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

與《小企業會計製度》比,《小企業會計準則》參照我國稅法的規定取消了後進先出法。這樣使存貨結轉成本更接近現行成本,從而達到與現行收入相配比,以減少虛增利潤,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物價變動的影響。但是隨著企業的連續經營,存貨不斷流轉,以前購進的存貨成本可能要等到若幹年後才能結轉,而若幹年後這些存貨的價值可能已將與最初不符合了,這實際上不利於存貨的管理。

2、長期債權投資的計量

對小企業的長期債券投資的計量不再要求按照公允價值入賬,而是要求按照成本(購買價款加上相關稅費減去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間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入賬;長期債券發生損失的條件及其處理規定與所得稅法一致;另外與稅法還相一致的有小企業對長期債券投資的利息收入的計算不再規定要求按照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其攤餘成本計算,而是規定為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債券本金和票麵利息計算。

3、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計量

《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對小企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計量時,要求按照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會計計量基礎,《小企業會計準則》不僅相比《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更加簡單,甚至與稅法相比,也更為簡便。

4、負債的計量

《小企業會計準則》在負債處理上與稅法的趨同主要體現在利息費用的確認時點和計量金額上。新準則規定,無論是流動負債還是非流動負債,都按照其實際發生額入賬,不需要考慮時間因素和市價因素,一旦入賬,在存續期間不能按照市價其他公允價值進行調整。同時采用了與企業所得稅法相一致的規定,即在應付利息日計提利息費用。

5、收入的計量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製為原則,凡是屬於當期的收入,無論款項是否收取,均應作為當期的收入;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取,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小企業會計準則》對銷售商品的收入的確認條件與稅法相同,同時使各種銷售方式銷售商品收入確認的時點與企業說得稅法一致。

(三)長期股權投資的期間核算

小企業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時隻需要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投資企業按照應分得的金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長期股權投資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與第十七條中均有規定。事實上,我國稅法中並沒有權益法的概念,同時不允許扣除企業自行對其計提的減值準備。免去權益法對小企業來說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日常核算的繁雜,同時免去了小企業會計期期末較為繁瑣的納稅調整。

(四)固定資產的折舊和無形資產的攤銷

固定資產方麵,《小企業會計準則》要求小企業一般按照年平均法提折舊,需要加速計提折舊的,可以采用雙倍餘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根據固定資產的實際狀況,並考慮稅法的規定,合理地估計資產的壽命和預提淨殘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