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各類組織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一般隻在規定的小範圍內部通報,在廣大群眾尤其是相關普通員工中沒有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很多本來已充分暴露的問題往往因內部因素而得不到及時解決,審計提出的意見部分得不到落實。
三、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的幾點思考
對於如上所述的係列問題,筆者認為應該從審計程序、製度建設、專業化建設、評價體係等多方麵著手,以係統集群的嚴密性克服問題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的水平。
(一)具體審計程序方麵,要加大任中審計力度,前移審計關口
審計部門與人事部門及時溝通,研究提出經濟責任審計名單,人事部門的要求結合審計力量進行審計。經常審計能夠將審計工作量化整為零,減輕集中審計的壓力又便於領導對審計對象進行動態、全麵地了解,促使審計對象在做出經濟決策時更加謹慎。同時,任中審計作為主導方式,有利於及時發現違紀違規問題,減少損失浪費。而“先離後審”的離任審計作為必要的補充形式,在加強幹部管理及任用機製的不斷健全的條件下,其不利因素將會逐漸得到消除。
(二)審計製度建設方麵,多管齊下,提升內部控製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內部控製製度評估是現代審計的重要環節,是防範風險的關鍵點之一,更是防範濟責任審計對象權力正確運用的有效保證。對此,一要建立健全審計質量控製製度,控製審計流程,使內部審計行為做到規範化、標準化。二要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嚴格的審計質量複核製度,擴展審計質量複核層次,建立由審計組、審計部門、審計分管領導所組成的三級複核製度;三要運用內部審計公示方法提高內部審計質量,對重要內部審計事項的內容、審計程序、過程、結果、舉報方式向內部被審單位進行公開,讓審計行為接受被審計內部單位和幹部職工的監督,是對監督者工作質量的再監督。
(三)審計評價方麵,完善審計評價體係,實現科學合理評價
領導幹部履行職責情況涉及到社會事業發展、經濟建設、重大決策和廉政建設等方麵,不同地區、單位、行業有不同的特點。國家審計機關應該牽頭組織社會審計機構、企業內審、審計職業教育機構、專業協會等組織的專家或人員,根據行業、群體、地域等的不同進行簡單分類,分別策劃出具單類評價指標的大概標準及指導意見;企業等類型的組織個體應該根據行業特征、自身運行情況、發展階段等方麵事宜,與上下遊或兄弟單位密切溝通,形成在特定範圍內切實可行的評價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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