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典當行後危機時代的發展問題研究(2 / 3)

(三)典當行麵臨的風險

金融危機過後,國家雖然出台了一係列防範金融風險的措施,但是對於典當行這種小規模的金融機構而言,並沒有具體的防範措施和製度,因此典當行業麵臨著許多風險。

1、資產風險

資產風險在典當行經營過程中表現最為突出,比如出現嚴重的貸款逾期和呆滯、呆帳、大資金死當的情況都會給典當行造成損失。目前,房地產抵押典當占據了典當行的大部分業務,一旦房地產行業泡沫破裂,市場出現如股市那樣的崩盤危機,典當行輕則資金受損失,重則關門告終。

2、法律風險

該風險是指因政策性因素、政府行為、法律因素和司法行為等的變化而給典當行帶來直接損失的風險。典當行曆來的規模都很小,又加上近代典當行發展僅20餘年,因此我國目沒有為典當行業指定的專門的法律法規,隻有一部較全麵的規範和調整典當行為的部門行政規章——《典當行管理辦法》。典當行在經營過程中由於風險因素的存在,難免自身利益受到損害而求助於司法部門,但沒有健全的法律法規,其自身合法的利益很可能無法很好的受到保護,導致有理不能言的損失。

3、犯罪風險

犯罪風險主要分為典當行麵臨的內部和外部風險兩種,如詐騙典當資金,篡改合同、偽造有效證件,隱瞞典當交易記錄、撰寫虛假當戶貸款申請報告等。隻要當戶提供有價值的抵押物,出示本人有效證件,典當行就會為其辦理抵押手續,發放典當資金。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這一過程中的疏漏,把偷盜來的有價物品送至典當行,用欺騙典當經營者的方式騙取當金,到達銷贓的目的,或直接和典當行內部的工作人員勾結,直接進行銷贓行為。在不動產方麵,如房產、土地等,不法分子通過篡改或偽造有效證件,將偽造的《房地產使用權證》《他項權證》送至典當行詐騙典當資金,導致典當行的資金流失。典當行的一些從業人員為了一己之利,大肆收受不法份子的賄賂,出賣典當行的利益,辦理不符合抵押條件的典當貸款,甚至違反《典當行管理辦法》辦理違法的典當貸款,其後果輕則是典當資金的流失,重則導致典當行被扣上違法經營的罪名,甚至被取締查封。

4、管理風險

管理風險是指典當行內部管理層在管理程序、管理機製或管理環節中出現紕漏而給典當行帶來的風險。如內部審核監管力度不到位或疏於執行,典當從業經營管理人員風險意識淡漠,不遵循謹慎經營原則,造成風險損失。

四、典當行對於中小企業成長的意義

一方麵,典當行為中小企業提供了急需的短期資金。目前銀行信貸政策緊縮,並且許多銀行不接受動產抵押。而典當行具有短期性、靈活性和手續的便捷性的特點,中小企業可以將一些存貨質押典當,用於資金周轉和調劑頭寸等方麵。所以典當行為中小企業起到了融資中轉站的作用。

另一方麵,典當行降低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很多情況下,中小企業在銀行融資受阻時,不得已從民間“高利“借貸,大大提高了融資的成本和風險。典當融資的成本比民間直接融資要低,有時甚至比銀行利率還要低。更重要的是,典當融資的規範的操作為中小企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時打擊了民間的不規範貸款,營造了一個相對健康有效的融資環境。

五、對於典當行未來發展的建議對策

(一)對於政府的建議

1、完善行業法律體係,發揮典當行協會的作用

立法是行業健康持續發展的基礎。典當業在發展過程中多次調整主管部門和相關的管理法規,然而一些重要問題卻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例如,在典當行業的定位上,法院和工商部門把典當行按一般企業形式來管理,但在稅務部門,典當行又是按金融行業的標準在繳稅;在管理和歸屬上,典當行按《典當行管理辦法》來實施管理,但在遇到問題時,當地政府有時卻不管。因此,典當行業急需一部具有完善法律效力的《典當法》,明確典當行在法律地位、職能範圍和監管單位等方麵的重要問題。

除了完善典當立法的內容以外,還應該進一步完善典當行協會在典當行間的行業規範管理、市場信息共享及業務宣傳培訓等方麵的職能。同時,政府部門也要加強對協會的管理和指導,明確職責分工,雙管齊下促進典當業的健康發展。

2、金改契機放開限製,多方麵鼓勵扶持

典當行目前的經營中有多方麵的障礙,例如在《典當行現行辦法》中規定“典當行要有兩個以上最近兩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的企業法人股東,且企業法人股東控股或者相對控股”,這對部分中小企業相對密集的地區典當行的做大和增資帶來困難;單筆限額使典當行失掉很多客戶等現狀。典當行在為中小企業融資的方麵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希望這輪金融改革,政府能夠對典當行業的經營範圍有所放開,盡快讓典當企業對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係統,落實政府財政對典當企業支持小微企業的資金提供的保險和小微企業典當息費補貼,從而扶持典當行業的快速成長。

3、建立中小企業信用體係檔案

我國目前的對中小企業信用評級製度還不健全,對我國中小企業誠信檔案的建設仍然不完善。政府應當充分發揮其宏觀調控的職能,積極建立中小企業的“誠信檔案“,金融機構成立聯合的信息共享機製。從而逐步減少信息不對稱程度,完善中小企業的信用體係,為金融機構提供切實可靠的參考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