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加強鄉鎮財政管理的思考(1 / 2)

加強鄉鎮財政管理的思考

財政金融

作者:鍾清華

鄉鎮財政是我國現行五級財政體係的最基礎環節,是鄉鎮政府的綜合性經濟管理部門,也是連接國家與農民、城市與農村的重要紐帶和橋梁。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推進和公共財政職能的不斷加強,國家用於鄉鎮的資金大幅增加,根據財政部《關於切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財預2010)33號)文件精神,鄉鎮財政要承擔起鄉鎮財政資金、補助資金、項目資金、鄉鎮本級和村級資金及財務等方麵的監督管理職責。

鄉鎮財政點多麵廣,是市(縣、區)財政的基礎。特別是“分稅製”以來,財政體製改革逐步完善,極大的提高了鄉鎮政府當家理財、增收節支的積極性。 然而,隨著農村稅費改革後,鄉鎮財政組織稅收職能削減,人員分流加快,業務趨向單一,工作重心轉向服務為主,這些都已不適應當前鄉鎮財政建設的要求。如何進一步加強好鄉鎮財政建設,充分發揮鄉鎮財政在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的主力軍作用,已成為當前鄉鎮財政亟需解決的課題。

一、目前鄉鎮財政的狀況、問題及分析

(一)鄉鎮財政預算編製範圍存在缺位、預算執行約束弱化

財政預算編製應體現一個區域內所有財政性資金的運行狀況,包括本級財政和上級財政及其他部門在本區域的收益和投入。現實中,鄉鎮預算僅把上級財政體製補助部分和自有非稅收入、政府內部經費納入編製範圍。這樣的預算,一方麵把稅收收入、部門經費、直撥支農惠農資金和專項轉移資金排除在外,嚴重缺乏完整性;另一方麵,鄉鎮在預算年度內付出艱辛努力所完成諸如新農村建設、工業基地建設、人畜飲用水、康莊道路等項目工作卻沒有在預算中得到如實體現。

鄉鎮政府在預算執行中往往拋棄了預算管理的嚴肅性,對預算認識嚴重不足,在安排支出時極少考慮是否在預算內,而是以領導個人意誌或班子集體決策作為支付依據。結果是赤字累累,債台高築。有的鄉鎮為了應付上級考核,往往從項目中抽調資金作為非稅收入,以保持年終財政略有結餘的假像。

(二)鄉鎮財政管理政策要求與條塊格局矛盾突出,信息聯通性不夠

現在鄉鎮部門的管理,從行政體製到財政體製,基本上“自行其是”,鄉鎮所屬部門基本收歸上級相關部門直屬管理,部門的人、財、物都實行了“垂直管理”。各部門自行下撥的資金,並未通過鄉鎮財政所,也無任何撥款信息知會鄉鎮財政人員。

強農惠農等上級補助,如惠農補助性資金實行“一卡通”形式,由市縣級財政部門歸口科室直撥到農戶存折上,項目補助資金部分由財政以撥代支或由主管部門管理下撥至所屬部門。由於資金沒有通過鄉鎮財政,相互信息上的不對稱,造成了部分資金在監管上的“真空狀”。

(三)鄉鎮財政機構弱化,職責不明,混崗現象嚴重

稅費改革後,財政所征管職能弱化,資金管理職能顯得尤為突出,財政所職能以服務、核算、監督為主要任務。我市鄉鎮財政所與社會救助服務中心、文化站、農統站、計生服務站合並組建社會事業服務中心,是鄉鎮直屬事業單位,僅保留財政所牌子,財政所屬事業性質機構、財政人員屬事業編製,業務上接受市財政局指導,工資、人事關係在鄉鎮,由鄉鎮黨委統一領導。由於領導工作安排和鄉鎮內部的利益導向機製,相當多的財政幹部身兼多職,將大量的精力和時間用在了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等兼職工作上,真正用在財政本職工作的精力和時間不到三分之一,可以說是在其位難謀其事。

隨著經濟的增長,鄉鎮資金規模迅速壯大,全市鄉鎮運作的財政性資金在20個億以上,少數鄉鎮如雙塔街道、虎山街道、賀村鎮、峽口鎮、清湖鎮等每年財政資金收支規模已達1個億以上。而目前我市21個鄉鎮(街道)財政所,在崗財政所長、財政會計32人,平均每鄉鎮1.5人,財政崗位隻能一人多崗勉強應對。特別是今年總會計和單位會計分設之後,幾乎所有的鄉鎮(街道)總會計和單位會計由一人兼任。更有甚者是,如長台鎮、壇石鎮、塘源口鄉的財政所長兼任總會計和單位會計崗位,大橋鎮財政所長兼出納崗位,雙溪口鄉財政所的所長、會計、出納由紀委書記兼任;至於出納,大多由其他崗位人員兼任,沒有經過專業培訓,也沒有從業資格證等。這種現象已經違反了《會計法》等不相容財務崗位設置的相關規定,存在嚴重的財務安全隱患。像家電下鄉審核等涉農補貼工作隻能交給大學生村官或農技員來做。

(四)鄉鎮財政工作人員素質不高,缺乏培訓,工作粗放

我市現有的鄉鎮財政人員業務水平參差不齊,賬務處理可謂是五花八門。個別鄉鎮賬目管理混亂,把幾個賬戶的會計憑證合到一本賬上核算,沒有做到日清月結,更反映不出各單位各賬戶的資金結存情況。大多數鄉鎮因為長期缺員問題,隻能對資金進行日常收支和核算,而真正需要鄉鎮財政做好的預算編製細化、日常管理精細化、專項資金跟蹤問效、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性債務管理、村級財務監督、涉農補貼審核、政府采購組織等工作隻有停留在口頭或文件上,無法有效實施,財政業務工作僅能做到粗放和敷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