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企業願景與企業價值觀
管理大師德魯克指出:“企業是人的群體,企業的活動是人的活動。群體必須建立在共同願景之上,必須把人凝聚在共同原則的周圍。不然的話,企業就會癱瘓,不能夠活動,不能要求它的成員努力工作”。共同願景,英文原文為“shared visi on”,本意是大家共同分享、共同願望的景象。所謂組織的共同願景是指組織中所有成員共同發自內心的意願,這種意願不是一種抽象的東西,而是具體的、能夠激發所有成員為這一願景作出奉獻的任務、事業或使命,它能夠創造巨大的凝聚力。共同願景這一概念實際上包含著以下幾層含義(Col lins&;;amp;Porras,19 96):
組織的共同願景所表示的一種景象是組織未來發展成功的目標、任務、事業或使命,它不一定包含具體的行動方案或行動策略,但它一定是比較具體的,未來通過努力是可以實現的。
組織的共同願景指出了組織的目標與方向,這個目標對組織成員來說是非常重要和有價值的。
組織的共同願景是全體成員發自內心的共同願望或意願,而不是某幾個人或僅僅是領導者自己的理想。
真正的共同景象或願望能夠使全體成員緊緊地聯結在一起,淡化人與人之間的利益衝突,從而形成一種巨大的凝聚力。隻有當人們致力於實現某種他們自己常常關注的事業、任務或使命時,才會忘掉自己的私利、不顧一切團結起來。
從上麵關於共同願景的定義及其解釋中可以看出:共同願景實質上是組織共享價值觀在組織目標、組織使命等方麵的具體化,全體成員共同景象是建立在共享價值觀基礎上的。沒有共享價值觀,組織成員奮鬥的目標與方向必然難以統一,領導提出的“願景”也必然流於形式、局限於一幅虛幻的圖景。
2.2.3 基於價值觀的企業文化陀螺
1871年,美國傑出的文化人類學家愛德華·泰勒(Edward Taylor)在他的《原始文化》一書中,第一次把文化作為一個科學概念下了定義:“文化是一個複雜的總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人類在社會裏所獲得的一切能力與習慣。”這一定義至今仍被廣泛使用。企業文化是一種亞文化,是在一定的社會曆史環境下,受民族文化、社區文化等文化係統及政治、經濟、法律、哲學、教育、自然地理等諸多因素影響,由企業及其員工在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中逐漸形成的觀念形態、價值體係、文化形式和行為習慣的總和。
企業文化,按內在和外化的結構要素可分為核心層(Core lev-el)、媒介層(Medium level)和表現層(Performance level)三個層次。
核心層:企業共享價值體係,它是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自覺形成並被認同和信守的企業理想、目標、價值觀等意識形態的概括和總結,是企業文化的內核。
媒介層:主要由願景、使命、目標和戰略組成。這一層是核心層與表現層的中介,將企業精神傳遞給表現層,是企業共享價值體係的進一步具體化和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