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勃-維爾加,1967年NBA選秀第3輪第6順位才被選中的球員新秀賽季場均就能夠轟下23.7分,不要驚詫之後的馬刺隊怎麼都能撿到諸如吉諾比利,諸如托尼-帕克之類的寶貝,感情人家有曆史,有內涵,建隊的首輪選秀就會撿寶貝。不過維爾加這老爺子當年也算是風雨飄搖路途坎坷,當時打籃球也得養家糊口,老爺子基本上就是有奶便是娘,誰給錢多給誰打球,職業生涯六個賽季,竟然更換了七支球隊,在叢林隊待的第二年,他便轉投了丹佛火箭隊的懷抱。
這第二名球員叫做約翰-比斯利,他是去年5輪第5順位的球員,但是今年才正式打球,新秀賽季場均19.7分12.8個籃板球,也是ABA一霸,而且這位老爺子隊叢林隊可是忠心耿耿,一直在這裏打了5個賽季,這在ABA球隊是不多見的,目前比斯利老爺子是達拉斯叢林隊的得分王,籃板王,不過老爺子巔峰期很短,隻有前四個賽季,第五年受過一場大傷,複出之後已經不複當年之勇了。
這第三位球員,他叫幸幸那特斯-鮑威爾,這位比前兩位還草根,維爾加是第三輪,比斯利是第五輪,鮑威爾在選秀的時候足足等了八輪才聽見自己的名字。
這裏普及一下NBA的選秀輪次限製,早年NBA選秀是沒啥限製的,隻要有球隊選,那就繼續,像是1973年的NBA選秀,足足選了20輪,第20輪,其他球隊都不選了,隻有布法羅勇敢者隊還在選,1974年,NBA實在是忍不了了,把選秀輪數縮短到了10輪,1985年又縮短到了7輪,1988年變成了3輪,1989年隻進行兩輪選秀一直沿用至今。
新秀賽季的鮑威爾場均能夠拿下18.3分9.0個籃板球,他在叢林隊打了三年的時間,基本上就是19+9的水準,第二年,叢林隊又來了一個叫格倫-庫姆斯的後衛,他在叢林隊打了3年,場均能夠拿下20分送出4次助攻。
從人員配置你可以明顯看出來,剛剛建隊的達拉斯叢林隊實力還算是不錯的,剛剛建隊假拿到了ABA戰績榜第二名的好成績,並且連續五個賽季殺進了季後賽,但是他們統統都沒有拿到總冠軍,除了第一個賽季打進了次輪,其他賽季全部首輪被人幹掉,克裏夫-哈根兩個賽季之後因為戰績不佳被解雇,期間球隊老板希望改改名字換換手氣,把達拉斯叢林改成了德克薩斯叢林——達拉斯就在德州,這名字改不改都一個鳥樣,戰績也是一個鳥樣,第二年,霍爾特又把球隊名字改成達拉斯叢林,這下好了,球隊連季後賽都進不去了……
1972-1973賽季,達拉斯叢林隊首次無緣季後賽,本來球市就小,這戰績也是越來越挫,更沒人喜歡看比賽了,球隊瀕臨破產,1973年3月26日是叢林隊在達拉斯主場的最後一場比賽,達拉斯叢林對戰卡萊羅娜美洲獅,這一場充滿紀念意義的比賽僅僅有134人現場助威。
這個賽季打完,球隊老板都快沒錢發工資了,球員是走的走,跑的跑,該幹嘛幹嘛,就在這個時候,一支由36位聖安東尼奧的商人團組團買下了叢林隊,並且把球隊搬到了聖安東尼奧,給球隊重新取名為“馬刺”,很多人不知道馬刺是啥,現在講講,你經常看那個武俠,男豬腳長發飄飄,玉樹臨風,騎著小白馬,“駕駕”去找自己的夢中女神,這個馬刺就是附著在靴子側麵的尖銳金屬,男豬腳每一次用腳踢馬的腹部的時候,這個尖銳的金屬就會戳馬的肋骨,從而讓他跑的更快,馬刺隊起源與牛仔文化盛行的達拉斯,而馬刺就是牛仔必不可少的東西——馬表示,我TM招誰惹誰了。
馬刺隊開啟了了新篇章的同時,也迎來了球隊曆史上的第一任巨星,喬治-格文,據傳這位仁兄是漫畫《灌籃高手》裏麵澤北榮治的原型,格文原本在維吉尼亞大地主(ABA的一支球隊)打球,後來被馬刺隊直接重金買下,格文身材偏瘦,身體條件也不是屬於頂級,當時球隊給他的定義僅僅是一名出色的一流球員,來輔佐裏奇-瓊斯的,後者是當時馬刺隊的領袖,也是達拉斯叢林隊的舊臣,在這個賽季開始之前,已經在這裏打了五個賽季,場均基本上是18分8個籃板球的水準,但是誰都沒有想到格文去了馬刺隊之後,成為了球隊乃至留名球隊曆史的超級領袖,格文這個人球風比較優雅,其招牌動作就是挑籃,突破籃下之後把球看似是隨手一拋,籃球在空中劃過一個美麗的弧度空心入網,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自己百度一下,我的嘴笨,描繪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