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2章 財務管理(2)(2 / 3)

(4)有關合夥企業改變名稱、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處分不動產或財產權利、為他人提供擔保、聘任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等重要事務,均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5)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

(6)各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合夥企業具有開辦容易、信用相對較佳的優點,但也存在責任無限、權力不易集中、有時決策過程過於冗長等缺點。

公司

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登記設立,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法人。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並以其出資額或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分配等行為均受《公司法》約束,我國《公司法》所稱的公司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是由1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其主要特征是:

①公司的資本總額不分為等額的股份;

②公司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不發股票;

③公司股份的轉讓有較嚴格的限製;

④股東人數不得超過一定限額;

⑤股東以其出資比例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⑥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將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在證券市場掛牌公開交易,則被稱為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是:

①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③同股同權,同股同利,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

④股東可以依法轉讓持有的股份;

⑤股東不得少於規定的數目,但沒有上限的限製;

⑥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與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相比,公司具有這樣的特點:

①有限責任。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倘若公司破產清算,股東的損失以其對公司的投資額為限。而對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發生這種情況時,其所有者可能損失更多,甚至是個人的全部財產。

②永續存在。公司的法人地位不受某些股東死亡或轉讓股份的影響,因此,其壽命較之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更有保障。

③可轉讓性。一般而言,公司的股份轉讓比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權益轉讓更為容易。

④易於籌資。就籌集資本的角度而言,公司是最有效的企業組織形式。因其永續存在和僅負擔有限責任以及舉債和增股的空間大,公司具有更大的籌資能力和彈性。

⑤對公司的收益重複納稅。作為一種企業組織形式,公司也有不足,其最大的缺點是對公司收益的重複納稅——公司的收益先要繳納公司所得稅;稅後收益以現金股利的形式分配給股東後,股東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公司的這一組織形式,已經成為企業創立者所采用的主要組織形式,本書所講的財務管理,主要是指公司的財務管理。

2稅法

稅收及對企業財務管理的影響

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按照法律預先規定的標準,憑借政治權力,強製地、無償地向納稅人征收貨幣的一種行政手段,也是國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方法,稅收是國家參與經濟管理,實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之一。稅收具有強製性、無償性和穩定性三個顯著特征。

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企業所繳納的稅金,而國家財政狀況和財政政策,對於企業資金供應和稅收負擔有著重要的影響;國家對各種稅種的設置、稅率的調整,對企業具有調節生產經營的作用。國家稅收製度特別是工商稅收製度,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外部條件。企業的財務決策應當適應稅收政策的導向,合理安排資金投放,以追求最佳的經濟效益。

稅收的類型

按不同的標準,稅收有以下幾種分類:

(1)按征稅對象的不同,可分為流轉稅類、收益稅(所得稅)類、財產稅類、資源稅類和行為稅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