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接待設施解說係統。旅遊接待解說係統包括為遊客提示將要入住與到訪的各類賓館、飯店、餐飲設施、旅遊購物等場所的使用要領。旅遊接待設施應根據國家旅遊行業標準規定,采用統一規範的公共信息圖形符號,並充分考慮不同國籍遊客對服務信息的使用要求,還要對旅遊相關的各種附設設施的使用方法、位置、預訂方法做出準確清除的說明,以方便遊客使用。
3.景區解說係統。旅遊景區解說係統一般由軟件和硬件兩部分構成。軟件部分是指導遊員、解說員、谘詢服務等提供的具有能動性的解說;硬件部分也即自導式解說係統,包括導遊圖、導遊畫冊、牌示、錄像帶、幻燈片、語音解說、資料展示欄櫃等多種表現形式。按牌示表達內容的不同,可將硬件解說係統分為以下五類:
(1)全景牌示。全景示意圖是旅遊景區整體形象對旅遊者的係統展現。一般地,全景圖應反映或說明景區全園的總體結構和景區、道路、服務設施(餐廳、廁所等)的分布,應有平麵圖、鳥瞰圖、簡介文字等表現形式。全景牌示一般設置在觀光遊覽區的門區,此外還應在遊路沿途主要路口和核心景點處分別設置“景區導遊示意圖”,說明景區的遊路分布和景物特色,還應標出遊客所在的位置(“YOU ARE HERE”),以幫助旅遊者快速定位,並引導下一步的遊行路線。
(2)指路牌示。要向旅遊者清晰、直接地表示出景區遊路的走向、前方目標、距離、旅行時間等要素,有時還可以包含一個或多個目標地的信息。當前國內旅遊區的導遊牌示主要側重於說明方向和前方目標,對遊程距離和步行所需時間的解說明顯不足。
(3)景點牌示。這類牌示用以說明單個景點的性質、曆史、內涵等信息,可以體現解說係統的教育功能,對旅遊者有較強的說服力和影響力,因此遊客願意花較多時間閱讀這類景點標識。
(4)忠告牌示。即告知遊客各種安全注意事項和禁止遊客各種不良行為的牌示,此種牌示多用紅色。國內景區多以“遊園須知”形式設立安全、警告牌示。
(5)服務牌示。主要是對各種服務功能和建築物位置的導引牌示,包括廁所、餐廳、冷飲、小賣部、照相、歇腳廳、遊船碼頭等牌示。
4.遊客中心。在旅遊目的地的交通站、城市廣場和主要景區的入口等區域,旅遊目的地管理機構一般應設立遊客中心,並配備必要的飯店、咖啡廳、問詢處、導遊接洽室、廁所和禮品商店等設施。遊客中心應向遊客免費提供旅遊宣傳品和印刷物,這些旅遊印刷物可供遊客隨身攜帶,是重要的自助遊客信息支持方式。世界旅遊組織建議,遊客中心提供的信息資料一般要包括以下類別的內容(WTO,1997):哪裏有什麼可看的、可做的;怎樣找到你想看的東西;遊客正在看的是什麼;在旅遊區內應怎樣做;究竟為什麼要設立某種類型的旅遊區,如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生態博物館;是什麼使顧客再次光臨;為不同時間的遊覽提出建議,圍繞不同的位置和旅行主題展開活動;遊客想為旅遊區環保作貢獻應該怎樣做;告訴遊客如何成立或參加環境保護組織、如何成為旅遊區建設與管理的誌願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