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妙用傳統權變術——管理者應對變局的智慧(4)(2 / 2)

在這一過程中,處於水平結構上的雙方(或以上)必須具備相對對等的權力和責任,才可能達到真正意義上的製衡。而要實現這種權力和責任的對等,我們似乎可以從調整陰陽的法則上獲得一些有益的啟示:即處於水平結構上的任意一方如果權力和責任過大或過小,都可能造成某一方或某幾方意誌體現得過於充分或不足,進而出現權力的傾斜,形成一種組織內的不平衡狀態,這時就要根據情況適當地“損有餘”,例如削弱過盛方的權力或令其適當妥協,或“補不足”,例如擴大力量薄弱方的權力範圍或提升其管理能級,正如《素問·至真要大論》中所言:“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

(2)五行學說與權力製衡

和陰陽學說一樣,五行學說也強調製衡,這種製衡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種基本物質之間的運動變化來實現的。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看,它與其他“四行”分別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麵的聯係。具體以火(可以被看作“我”)為例,“生我”者為木,“我生”者為土,“克我”者為水,“我克”者為金。五行學說特別強調五行中每一方力量的均衡狀態,而這種均衡恰恰是通過與其他四方的相生與相克關係來實現的,最終要達到的目標是每一方的力量既不致“太過”也不會“不及”。這種生克製化是權力製衡的最佳狀態,也是眾多管理者所追求的理想狀態。

但在現實世界中,這種生克製化往往因遭到破壞而出現異常的相克現象,即相乘與相侮。相乘即以強淩弱之意。相侮是指由於五行中的某“一行”過於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故又稱反侮或反克。此外,如果五行中的某“一行”過於虛弱,不僅無力克製“我克”的一行,反爾會遭到“我克”一行的反侮。

相乘與相侮是五行生克製化的異常相克狀態,無論是相乘還是相侮其表現不外乎是某“一行”力量的過強(太過)或過弱(不及),其結果必然導致整體的不勻衡。針對這種病理狀態,中醫學的治療原則為抑強扶弱。如果將這種乘侮關係推及到管理實踐中,在一些組織中我們不難發現一些奇怪的上下級現象:一種情況是上司的力量過於強大,或下屬力量過於弱小,即會出現上司“一言堂”,獨斷專行,過低地估計下屬的能力等情況,另一麵下屬則對上司唯唯諾諾,或視上司為“暴君”,且認為自身的能動性無法得到較好的發揮,這類似於所謂的“相乘”狀態;另一種情況是上司的力量過於弱小,或下屬的能力過於強大,又可能出現上司對下屬過於放任討好,聽之任之的情況,而下屬對上司則缺乏應有的尊重,甚至咄咄逼人,飛揚跋扈,此即所謂的“相侮”狀態。這種乘侮關係還可以延伸到上司的上司和下屬的下屬身上。

根據“抑強扶弱”的原則,必須對能量過大的上司和下屬的權力應適當加以約束,同時,通過溝通與培訓提醒他們“內斂鋒芒”;而對於能力過弱的上司和下屬也要給予適當的培訓,以增強他們對勝任崗位工作的信心,並提高他們與下屬或上司相處、應對和溝通的技巧。

陰陽五行學說強調,宇宙萬物是由無數個平衡係統組成的,處於非平衡狀態的事物就是“病態”事物,如若自身無力排除病灶,其生命力就會逐漸衰減直至死亡,企業障礙即是不同係統非平衡的具體表現。企業的正負平衡內容很多,主要包括有收入與支出、集權與民意、合作與競爭、生產與銷售、穩固與變革等等。企業排除障礙的係列方法,無不以達到最終平衡為主要原則。

因此,陰陽五行學說給管理者的啟迪就是,最重要的是要在最高管理者的上層建立起規範的監管機製和預警係統,這種監察機製是受到民眾和員工的監督的。形成一個相互製約的穩定的五角形結構。在這種互相監的管理模式中,隻要用人得當,就能達到一種平衡和穩定的效果。另外,成功的管理者還應該具備的特點:自覺、自控、聰慧、自勵與善交際,就像五行中的金木水火土一樣,不可或缺。雖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性,但是隻有全麵而平衡的人才會具有領導別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