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時代的“渡口”
視野
作者:吳曉波
時至今日,隻能與互聯網共存共生,共享利益。
不能染指的禁區
近段時間,工業部官員和運營商的高層在不同場合頻頻對微信施壓,其中的原因倒也很容易理解,微信在OTT類產品(即互聯網公司越過運營商,發展基於開放互聯網的各種視頻及數據服務業務)中占據了絕對的市場份額,並仍然保持著極高的增長。一直享受壟斷之利的三大運營商不會容忍這樣的利益流失。
這種“把手伸到了國有資本的碗裏”的場景在過去的幾十年間上演過幾回,而結局必然是民間資本遭遇行政力量的“強力調控”,最終頭破血流,铩羽而歸。政府用這種方式宣告某些關鍵性行業是民間資本不能進入的禁地。
然而,當行業切換成互聯網業後,變得有些不同。行政力量並不強行將它們關閉,而是通過更加溫和、慎重的方式進行利益的調解。
同樣的案例還有幾年前的支付寶。在當時,支付寶的業務無疑也嚴重挑戰了國家的金融政策。多少年來,“民間不能開展金融業務”是一條死令,多少試圖嚐試之人,都付出了慘重的代價。然而,支付寶卻在2011年成功拿到了第一批央行頒發的國內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
是政府變得開明了,或是政策有所變化嗎?
共存共生的機遇
恐怕我們還無法得出這樣樂觀的結論。任何時候,處於壟斷地位並獲得暴利的國有資本絕不會樂於見到民間資本的崛起。唯一的解釋隻能是幾家互聯網企業實在太過強大了。
第一,互聯網企業天然具備顛覆性力量。微信的信息溝通是基於互聯網實現的,完全繞過了運營商傳統的電信業務,支付寶獨創的支付擔保也是傳統銀行根本不具備的功能,因此從邏輯上講,傳統壟斷行業根本拿微信和支付寶沒辦法。
第二,微信和支付寶都有著巨大的用戶數量。微信的3億注冊用戶,支付寶的2億注冊用戶,使之具有強大的話語權。當用戶數量達到如此數額之時,是國有資本很難單憑行政力量加以遏製的。
第三,互聯網企業雖然對傳統壟斷行業形成挑戰,但同時也給它們帶來巨大收益。如微信雖然削弱了運營商的電信業務,卻在數據流量上給運營商帶來巨大收益。支付寶也對傳統銀行帶來諸多利好,數據顯示,支付寶的用戶在網銀的使用率上,遠遠高於非支付寶用戶。
所以,傳統壟斷行業對互聯網企業可謂“又恨又愛”,但它們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互聯網的發展是大勢,對於這種大勢,隻能與之共存共生,共享利益,而不是逆潮流而動,進行壓製。在剛剛過去的世界移動通信峰會上,中國移動董事長奚國華就承認:“OTT是一種技術進步,任何力量都阻擋不了。”因此,我們看到運營商就“微信收費”之事與騰訊進行協商,與此同時,運營商也在開發自己的類微信產品。
由此可見,在互聯網時代,依靠行政力量形成的壟斷將脆弱不堪,會不斷遭受互聯網企業的挑戰。那站在國有資本的角度,該如何轉變才是最好選擇呢?我們不妨從曆史中找找答案。
明末清初的大思想家顧炎武曾在《日知錄》中寫道:“天下水利、碾磑、場渡、市集無不屬之豪紳,相沿以為常事矣。”他所描述的是一種可稱為“渡口經濟”的現象:國有資本一般不會直接進入生產領域,而是尋找流通環節中的交易節點,以政府的名義和行政手段進行管製,然後以特許經營(牌照、指標)的方式加以獲利,這類節點好似“渡口”,故以此名之。
其實多少年來,國有資本一直沒有找到在互聯網行業上的“渡口”,但互聯網上的支付提供了這樣的機會,使之可以設立“渡口”,從龐大的線上支付業務中分得一杯羹。因此央行會“破例”向支付寶等一批企業發放支付牌照,允許其開展金融業務。
至於“微信會不會收費”,OTT類產品未來會有如何命運,也大可按照此邏輯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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