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奴才。
在雍正看來,作為中高層管理者,若是在其位幹不出成績,不能有所作為,這本身就是失職,即使人品再好,也不過像個“木偶”擺設,隻是個奴才,是起不到治世安民的作用的。他說:“庸碌安分、潔已沽名之人,駕禦雖然省力,恐誤事。”對這種官員必須及時調整。雍正把守國法無過錯的管理者分為兩類,一種是聽話順從但平庸無為之輩,另一種是有才幹有主見但不免常有不同意見的人。在這兩者之間,雍正的態度十分明確:“去庸人而用才幹。”
雍正清除貪官庸人毫不手軟,而對有才幹的人卻是備加愛惜的。他常對高管們講,凡是有些真才實學的人,因為他們有才識有主見而敢於頂撞,難以駕馭,這些人也有恃才傲物不拘小節的毛病,但治理國家最終要靠這樣的人,對他們應當愛惜、教誨,而絕不能因為見解不同就拋棄不用,甚至加以迫害摧殘。
2、不看資格。
為了造就一支高效的中高管隊伍,雍正命令文武百官薦舉人才。可是有的官員忌賢妒能,以還沒有全麵看透為理由,拒絕推舉他人。雍正斥責說:“若一定等全麵看透才推舉,那麼天下就沒有可推舉的人了!”雍正曾對廣東總督阿克敦說:“用人選官不能先有成見,以前不行的,經過努力改進,可能就行了;以前行的,若是驕傲起來,也就不行了。”雍正大批選拔新人,保守勢力反對說這些新人經驗不足。對此,雍正形象地比喻說:“沒有先學養孩子而後再嫁人的。”意思是說,經驗不足完全可以在實踐中學習。
因才用人,力求使官員的才識能力與其職務相當,這是雍正的一向主張。他認為,政有緩急難易,人有強柔短長。用違其才,雖能者也難以效力,雖賢者或致誤公;用當其可,則為官者各施所長,政無廢事。
雍正對地方上的總督、巡撫大員反複強調,要大膽選用有才幹的人,不能循規蹈矩。他對湖廣總督楊宗仁說,“如果遇到有作為的賢能之員,即行越格提拔,不要按資曆升轉。”對寵臣田文鏡也談到:“朕從來用人,不是全看資格,有時即使官階級別懸殊較大,也是無妨的。”更對廣東總督郝玉麟講,在用人問題上,“萬不可拘泥一法一策也。”
3、不要為自己做官。
雍正早就發現,有些地方官員凡事都要請皇上指示一番,自己不拿主意,隻看皇上臉色說話,聽皇上口氣行事,沒有明確指令寧可等待也不動手。對於這種現象,雍正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些人實際是推卸責任,為自己留後路。雍正後期,清政府連續六年在西北用兵,討伐叛亂的準噶爾部首領,當時的軍事統帥嶽鍾琪曾就如何進軍用兵等問題請示皇上,雍正嚴厲批評他說:朕在數千裏之外,怎知道當地具體情況,這都是你大將軍因時因地酌情辦理之事,朕怎麼可能神機妙算、給你下命令呢?
雍正甚至要求內外大吏,不要因欽發諭旨而影響了自己的主見。這點,他在給湖北巡撫馬會伯的一件朱諭上說得十分明白:朕凡所諭,皆因人因事,權宜而發,有合於彼而不合於此,有可行於此而不可行於彼者。因此,他要求臣工不能“隨朕一時諭他人之諭,來惑自己主見”,並進而指出,隻有秉公報國,才會有“根本主見”。
尾聲
雍正繼位時,諾大的一個大清帝國,國庫存銀不到五百萬兩。13年後,當乾隆繼位時,國庫存銀已經增長了十幾倍,達到了近五千萬兩。與此同時,通過攤丁入畝等新政,實現了人人平等交稅,使稅收大幅度增加,卻沒有增加百姓們的負擔,百姓們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
如果說康熙時代是一個大開大闔的時代,創業打天下。那麼雍正時代就是整固的時代,精細化管理,鞏固康熙時代的勞動成果,去除積弊,同時休養生息,不擾民,讓百姓逐漸富足起來,百姓富足了,國家自然強盛。國家強盛了,才有充足的物力、財力麵對外部危機。所以,雍正皇帝掛在口頭的一句話就是“打仗就是打錢糧”,斯以為然矣。
中國的第一代企業家們已經廉頗老矣,大多已經把權力移交給第二代掌門。可第二代掌門如何革弊創新,給第三代打好基礎,將是一個永恒的話題。看看中國二代皇帝們的管理之道,還是很有幫助的!
編輯 周晉鵬
《商道》雜誌QQ⑧群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