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書苗與劉誌軍:中國式政商合作洗錢警示
大視點
據傳,在1997年至2010年間,劉誌軍涉嫌濫用職權,在運作中標鐵路工程項目獲取鐵路車皮計劃,投資高鐵相關產業等方麵,幫助丁書苗從中非法獲利約30億元。
落馬後,劉誌軍曾有段話描述這種赤裸裸的關係,他幫助丁書苗把企業做大做強,是為自己的仕途打造經濟基礎,以備在他需要的時候,丁書苗能為他奔走,並用金錢鋪路。
花錢撈人的事
2013年4月17日,山西女商人丁書苗之女侯軍霞等5人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劉誌軍係列案件審判就此拉開帷幕。與侯軍霞一起受審的還有江西南昌贛鵬集團原董事長胡斌等四人,指控罪名也為非法經營罪。據悉,檢方指控的涉案金額為30億元。
審理的非法經營案的5名被告人中,侯軍霞被列為第四被告人,其餘被告人多是在鐵路工程項目招投標過程中,擔任“中間人”角色的相關人員。
根據被告之一劉琳此前在偵查機關供述稱,他曾承諾,可以讓何洪達被判處1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承認拿了4400萬和一輛車。但庭審現場時,其稱“我一直沒有承諾自己能辦此事,他們也不認為我能辦,我隻是一個傳話筒、傳錢筒”。
何洪達原是鐵道部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涉嫌嚴重違紀,2007年12月被調查。劉誌軍擔心何交待出關聯到他的問題,於是找到丁書苗運作,希望讓何洪達不被移送司法機關或受到較輕處理,並為自己轉地方活動。
3月13日,嫌疑人之一的劉琳在法庭供述,2008年年底,丁書苗的女兒侯軍霞找到他,“我母親丁書苗有件事受領導所托,要托關係看能不能讓何洪達減輕處罰。”
劉琳稱,當時侯軍霞一邊說,一邊拿出了兩頁材料給他看,“何洪達在接受審查時不僅不配合,還吞牙刷,可能要被判處無期徒刑,所以想讓何洪達被判處有期徒刑10至15年,如果能找到人,可以拿2000萬元作為使用經費。”劉琳說,他當時說考慮考慮,回家後他就想到了北京華企投資有限公司總裁陳建威。
當時,劉琳和侯軍霞在一起吃過飯,劉琳說自己的車總是壞。然後侯軍霞就讓他開她的車,後來還把車過戶給了他。
當晚,劉琳就打電話給陳建威,陳說考慮考慮。幾天之後,陳建威打來電話,說可以辦這個事情。然後劉琳就安排陳建威與丁書苗、侯軍霞母女倆見了麵。丁書苗說,隻要能讓何洪達減輕處理,錢的方麵不用擔心。劉琳說,丁書苗母女給了他4400萬元,1400萬元給了陳建威。2009年年底,何洪達被判14年。
事後,丁書苗稱領導(劉誌軍)對此事很不滿意。
作為劉誌軍案的關鍵人物,丁書苗尚未被起訴。不過,她的人生注定已無法改寫。
從山村走出來的傳奇女晉商
1955年,丁書苗出生於山西省晉城市沁水縣端氏鎮古堆村,這裏是山西煤礦、煤層氣的重要基地。
丁書苗幼年喪母,上麵有個哥哥。父親一手把兩個孩子拉扯大,但也在70年代離世了。上世紀70年代,丁書苗經人介紹嫁到了30公裏以外的王必村侯家。丁書苗嫁過來後,在家裏過了兩年清閑日子,主要是照顧公婆。
現年57歲的丁書苗,文化不高,其貌不揚,但膽子很大。身高1.7米,她長相憨厚,說話粗豪,在山西生意人圈子裏有“傻娘”之稱。
上個世紀70年代,她冒著被“割掉資本主義尾巴”的風險,很快做起了雞蛋生意:到各家各戶收雞蛋,拿到晉城或長治等縣城去賣,供給市裏的飯店。
當時,從村裏到90公裏外的晉城,沒有像樣的公路,走路得花上整天的時間。但是,丁書苗很能吃苦,常常背著幹糧上路,為了多掙點兒,她有時候還到山上的草叢裏抓蠍子,賣給晉城的飯店或藥店,一斤20元——這在那個年代已經是很大一筆錢了。
有時候,因為沒錢買車票,她就拿雞蛋和司機換,因此和司機關係搞得很熟絡。丁書苗發跡之後,當年這樣認識的一位司機被丁書苗帶到北京做隨身司機。
後來,丁書苗到晉城開了家飯店,較常見那類飯店。小吃攤上來往的鐵路工人和運煤司機很多,丁書苗常常額外送些涼菜,迅速和運煤司機打成一片,通過對他們的接觸,丁書苗得知煤炭運輸的利潤豐厚,很快就下決定籌錢買了一輛車,在司機的指點下跑起了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