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當好老板和股東—關注公司理財應懂的的金融學(4)(3 / 3)

按照《解釋》對新界定的六類洗錢行為的規定,通過投資、經營等方式“理財”,協助轉移、轉換貪汙受賄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屬於洗錢。

2008年8月,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重慶市巫山縣交通局原局長晏大彬受賄、其妻傅尚芳洗錢一案公開宣判。認定晏大彬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認定傅尚芳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50萬元。

傅尚芳為掩飾、隱瞞晏大彬非法所得巨額錢財的來源和性質,將贓款中的943萬元用於以自己和他人的名義購房(共7處房產,其中包括1座聯排別墅和1處商鋪)、投資多種金融理財產品和存入其本人的銀行資金賬戶。

此案係我國首例宣判的以貪汙賄賂犯罪為上遊犯罪的洗錢案件。

洗鏤和反洗錢離我們並不遙遠

洗錢問題作為一個全球化的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全球經濟的正常發展。

美國、歐盟一直認為,一些國家的銀行保密製度、寬鬆的監管體係是造成90年代末期亞洲、拉美地區金融危機的原因之一,也是洗錢活動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為創造一個良好的全球經濟運作環境,包括美國、歐盟各國在內的世界主要發達國家於2000年6月22日宣布將向洗黑錢活動展開淩厲攻勢,並首次公開將15個國家和地區列入全球洗錢黑名單。主要發達國家發表的宣言警告這些列入黑名單的國家或地區改革金融係統,否則將麵臨國際組織的製裁。

2000年10月在日內瓦,由瑞士、美國等lO餘家世界知名大銀行共同擬定了一項旨在聯合打擊洗錢活動的計劃。

有調查表明,近年來我國洗錢活動日益增多,數額也在不斷上漲。這其中因為洗錢所導致資金外流的數目不在少數。近年來,一種新的洗錢活動,即腐敗公職人員洗錢在世界範圍內日益頻繁。他們通過各種途徑給自己貪汙、受賄的黑錢披上合法收入的外衣。之後,不僅可以公開揮霍和享受這些非法所得,還可用來投資和進行再增值。其發展速度,已超過了傳統的洗錢。這一新的洗錢現象在我國亦日趨嚴重。

有識之士認為,“中國特色”的洗錢方式有這樣幾點:一是先撈錢後洗錢,即公職人員大量貪汙、受賄後,辭職下海辦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來解釋他不正常的暴富;一是邊撈錢邊洗錢,即搞“一家兩製”,自己在台上利用權力撈錢,親屬則利用“下海”身份掩蓋黑錢來源;再有就是連撈錢帶洗錢,即政府官員或國企老總創辦私人企業、代理人企業(企業表麵上是別人的,但大權由自己控製),既可通過經濟往來把黑錢轉移到這些企業的賬戶上,又可通過正常的納稅經營再賺一筆。

還有一類就是跨國洗錢,即利用國內外市場日益密切的聯係,設法把黑錢轉移出去,或者在境外收取贓款並洗白。雖然國內腐敗分子的國際洗錢活動還未形成規模,但在國際洗錢中已占有越來越大的比重。某些領導幹部已開始在國外打基礎,把子女、資金都弄出去。有的領導幹部為了將來出境當富翁,趁大權在握時狠撈一把,胡長清和成克傑都屬於此類。成克傑的巨額贓款都轉移到香港情婦名下或存到境外銀行裏。胡長清全家都辦了化名身份證及因私出國護照,準備送孩子留學,妻子陪讀,沒辦成又籌劃讓他們辦投資移民。自己則把假護照揣在身上,準備一有風吹草動馬上逃走。

可見,洗錢活動離我們並不遙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