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開發銀行
亞洲開發銀行是1965年3月根據聯合國亞洲及遠東經濟委員會(即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地區經濟社會委員會)第21屆會議簽署的“關於成立亞洲開發銀行的協議”而創立的。1966年11月,在日本東京正式成立,同年12月開始營業,行址設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亞洲開發銀行的宗旨是,為亞太地區的發展計劃籌集資金,提供技術援助,幫助協調成員國在經濟、貿易和發展方麵的政策,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進行合作,以促進區域內經濟的發展。其資金來源主要是會員國繳納的股金、亞洲開發基金和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發行債券。
非洲開發銀行
非洲開發銀行在聯合國非洲經濟委員會的讚助下,於1964年9月正式成立,1966年7月開始營業,行址設在象牙海岸首都阿比讓。非洲開發銀行的宗旨是,為會員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資金,協調各國發展計劃,促進非洲經濟一體化。其資金來源主要是會員國認繳的股本以及向國際金融市場借款。
泛美開發銀行
泛美開發銀行於1959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1960年11月1日開始營業,行址設在美國首都華盛頓。泛美開發銀行的宗旨是,動員美洲內外資金,為拉丁美洲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項目貸款和技術援助,以促進拉美經濟的發展。其資金來源主要是會員國認繳的股金、向國際金融市場借款和較發達會員國的存款。
第七節冒險者的天堂——著名國際金融中心
由於金融學的理論文獻中並沒有關於國際金融中心的統一定義。因此,人們在經濟金融活動的實踐中,常常默認這樣的說法,即“所謂國際金融中心,指的是國際金融活動發生的中心地,它既是各國金融機構高度集中的地方,也是國際金融資本的來源地和集聚點。”隨著國際經濟的興衰和金融中心的輪回,當今的國際金融中心正沿著多元化的新興之路在全球各地爭妍鬥豔。
後起的國際金融中心無論在發展速度還是在金融產品和服務的獨特性上,都已有了較大的競爭優勢。
國際金融中心的產生和變革
國際金融中心,指的是國際金融活動發生的中心地,它既是各國金融機構高度集中的地方,也是國際金融資本的來源地和集聚點。
最早的國際金融中心出現在17世紀的荷蘭。作為歐洲開展東方貿易的最重要港口,阿姆斯特丹成為當時的世界金融中心。曆史上第一家取消金屬貨幣兌換義務而發行紙幣的現代銀行產生於此,第一家股票交易所也誕生於此。後來,受“鬱金香泡沫”及其他因素影響,荷蘭經濟開始衰落,阿姆斯特丹也逐步喪失了世界金融中心地位。
取而代之的是隔海相望的英國。乘第一次工業革命之東風,英國成為19世紀經濟實力最強、殖民地最多的“日不落帝國”。憑借高質量的工業品和低廉的價格,英國很快就成為世界加工廠。跟隨價廉物美的工業品在世界各地占領市場的步伐,英鎊也就成為當時在國際貿易和資本輸出中最普遍使用的貨幣,於是倫敦無可爭辯地成為世界最大的國際金融中心。
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徹底改變了世界經濟的格局,二戰結束後,美國成為世界經濟頭號強國。尤為重要的是,二戰之後確立的布雷頓森林體係,更以國際協議的方式確立了美元的世界霸主地位。憑借美國無與倫比的經濟實力和貨幣特權,紐約取代倫敦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國際金融中心。
就在紐約為其取得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而躊躇滿誌之時,一個新的金融範式即“歐洲美元”正在悄悄生成。這一範式一經產生,便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
它的迅速普及不僅削弱了紐約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而且改變了國際金融中心的形成路徑。沿著這條路徑,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進入了第二個階段。歐洲美元的產生,使得資金的跨國流動真正全球化。它從根本上破除了國際金融中心必須依附經濟中心和貿易中心、必須取資於國內資本供應的傳統範式,從而引發了國際金融中心的分散化進程,並導致“離岸金融中心”的產生。基於這一運行機製,國際金融中心迅速而廣泛地分散到巴黎、法蘭克福、布魯塞爾、米蘭、蒙特利爾和東京等地。最有革命性意義的是,原先一些經濟上並不重要的國家和地區如巴哈馬、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盧森堡和新加坡等也得風氣之先,迅速成長為不可小視的國際金融中心。
20世紀80年代以後,經濟和金融開始全球化。正是基於全球化,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進入了第三個階段,即開始了更為多元化的新曆程。經濟和金融的全球化,是由一係列革命性因素造成的。信息技術的發展、貿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創新,是其中最主要的因素。這些革命性變化始於20世紀80年代的美國,受惠於20世紀90年代高歌猛進的“新經濟”和世界各國的經濟體製改革,並最終在亞洲金融危機和隨後的拉美、俄羅斯金融危機的滌蕩下得到鞏固。這些新發展使得全球經濟不再會回到上世紀“中心——外圍”的老框架中去,而是創造了一種完全新型的全球一體化的經濟網絡。在這個網絡中,任何單個的經濟體都不再是“孤島”,而成為了全球經濟和金融網絡的一個節點、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基於全球網絡,幾乎全球所有的金融交易都可以在網絡的任何節點上進行。於是,國際金融中心也不再是少數發達國家的專利。任何國家,無論其經濟發展水平如何、經濟規模如何,隻要具備了一些特定的條件,都可望成為國際金融中心。但是,與20世紀50年代到80年代主要得益於金融自由化的“離岸金融中心”不同,如今的國際金融中心不僅需要開放的經濟體係,還需要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明晰的產權製度、良好的監管能力、發達的金融基礎設施、符合國際慣例的會計準則和信息披露標準、鼓勵創新的氛圍以及大批訓練有素的金融從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