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積極穩妥地發展一批真正意義上的小銀行——我國社區銀行培育與發展問題研究報告(2 / 3)

(二)問題症結:大銀行與小企業的矛盾

我國小企業融資難,從一定意義上講,實質上是大銀行與小企業的矛盾。在這一對矛盾之中,銀行規模過大,始終是矛盾的主要方麵。據統計,2003年我國共有各類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3.4972萬家,總存款18.94萬億元。其中四大國有銀行機構隻占總數的0.01%,但存款占到全國的64%,平均每家存款3.02萬億元,可謂是銀行業中的航空母艦。近年急速發展起來的12家股份製商業銀行總數占全國的0.03%,但存款占到全國的16.25%,平均每家銀行存款2565億元。從國際比較來看,其規模也是夠大的。目前112家城市商業銀行,機構總數與總存款分別占到全國的0.32%和6.13%,平均每一家存款104億元,雖不能算是大中銀行,但比美國社區銀行在規模和經營地域範圍上還是大了許多。目前我國34683家城鄉信用社,平均每家存款7200萬元,具有較強的社區銀行的體製特色,但與真正意義上的社區銀行要求仍有很大距離,很難承擔社區銀行的金融重任。

目前我國大銀行之所以不願向小企業貸款,其主要原因有兩個:首先是信息嚴重不對稱。能否更多地占有信息,對銀行業實現“既支持經濟增長,又保持自身穩健運行”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般而言,由於種種原因,銀行事實上不可能完全占有信息。但是與一般大企業相比,大銀行與小企業之間,這方麵的問題更為突出,更為嚴重。目前我國為數不多的幾家大銀行,經營規模都在萬億元以上,職工人數也都十幾到幾十萬人不等。作為一級法人機構,我國大銀行對眾多小企業不具備地域信任優勢,很難以較低成本獲取更多的信息。這自然會帶來兩個方麵的問題:一是逆向選擇風險,即銀行對不具備履約的借款者的風險和質量往往做出錯誤判斷;二是道德風險,即對有能力履約的借款者故意毀約的行為往往無法防範。為在低成本條件下防範經營風險,大銀行對小企業的最理性的選擇自然就是不打交道不貸款。

其次是市場定位使然。大銀行作為商業銀行,從利潤最大化出發,往往更多注意的是大企業、大項目。近年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相繼實施“大城市、大行業、大企業、大項目”的發展戰略,信貸乃至資金高度集中,正是這種市場定位的反映。其突出表現:一是大量撤並基層和欠發達地區的營業網點和機構。二是大量基層營業網點,基本實施隻存不貸的政策,導致基層偏遠地區資金大量外流。三是各行紛紛上收信貸管理權限,提高貸款門檻。四是嚴格貸款程序,貸款“審”、“貸”分離,審批鏈條大大加長。大銀行的這種市場定位,其結果自然使眾多小企業的借款需求很難滿足。

上述分析說明,銀行規模過大,大銀行與小企業在規模結構上的矛盾與對立,確實是造成我國小企業融資困難的重要原因。因此,在全麵提高小企業素質的同時,如何從製度建設入手,積極穩妥地培育發展一批真正意義上的小銀行,即社區銀行,應當成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金融改革發展中認真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三)培育和發展社區銀行的現實意義

理論和實踐表明,積極穩妥地發展一批真正意義上的小銀行,即社區銀行,對於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特別是滿足欠發達地區小企業發展資金需求,全麵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和金融服務水平,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製,提高金融宏觀調控水平,促進金融安全穩定和經濟全麵發展,以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無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具體地講,一是社區銀行具有很強的地緣信任優勢,可以較低成本有效地解決大銀行解決不了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從而為擴大對小企業的融資業務提供了最重要,也是最關鍵的前提條件。二是社區銀行單一建製,在社區內同時進行負債和資產業務,從而可有效地穩定社區資金,為社區經濟發展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三是社區銀行作為小銀行,對貨幣政策的反映較大銀行更為靈敏,能夠更加自覺地按照國家金融宏觀調控政策的要求,靈活調整自己的營銷重點和營銷策略,從而為中央銀行實施有效宏觀調控,奠定了堅實的微觀基礎。四是社區銀行可以有效地遏製高利貸等民間非法金融的蔓延和發展。五是社區銀行的建立,給地區金融市場流入新的生機與活力,促進適度競爭,從而將會全麵促進地區金融服務質量和金融服務水平的提高。六是社區銀行作為各地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和重要方麵,對於進一步推動我國城鎮化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四)培育與發展社區銀行的可行性

培育和社區銀行發展不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是必要的,而且在當前也具有一定可行性。一是具有強烈的市場需求。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經濟快速發展,眾多中小企業,特別是小企業大量湧現,融資需求強烈。二是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我國區域發展的不平衡性將長期存在,不同地區的經濟金融發展水平以及城鄉之間金融服務的巨大差異,為社區銀行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發展空間。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基層機構從偏遠和欠發達地區的大量撤出,以及部分股份製商業銀行的規模化經營的要求,更為社區銀行的發展提供了現實的可能。三是具有廣泛的投資群體。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金融業的逐步開放,銀行業必將成為一個新的投資熱點。近年我國各類資本進入銀行呼聲一直很高,就說明了這個問題。四是具有相應的金融資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金融有了巨大發展,目前金融資產總量已達40萬億元以上,社區銀行的發展一般不會存在金融資源的障礙。五是具有相對的競爭比較優勢。社區銀行貼近經濟、貼近企業,辦事環節少,工作效率高,收費低廉,與大銀行相比,具有相對的競爭比較優勢。六是具有一定的經營利潤。

四、社區銀行培育與發展的主要障礙

(一)理論認識障礙

對社區銀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缺乏認識,這是當前培育和發展社區銀行麵臨的最大障礙。多年來,特別是計劃經濟條件下,大銀行的思想在我國根深蒂固。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對小銀行的地位和作用開始有了認識。但對作為真正意義上的小銀行,即對社區銀行的內涵界定、基本特征、其存在的意義作用以及如何通過製度創新對其培育和發展等重要問題上,還缺乏細致深入的研究。以致由於認識上的似是而非,導致實踐上莫衷一是,無所適從,同時也使金融監管部門平添了許多顧慮和擔心。

(二)金融製度障礙

首先是缺乏存款保險製度。由於國家不可能以自身的信用為社區銀行擔保,因而,沒有存款保險製度的保障,就從根本上製約了社區銀行的生存與發展。這不僅是因為社區銀行無法通過存款保險使自己的風險得到應有的補償,而且更為重要的是,由於沒有存款保險製度的保障,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社會公眾對社區銀行的信心,並進而影響其負債業務的開展。其次是缺乏相應的監管製度。社區銀行不大,但數量龐大,對其準入、退出以及日常的金融監管,都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監管難度很大。目前我國沒有存款保險公司,財政部門不管銀行,地方政府對社區銀行的監管也不明確,因此,單靠銀行監管部門一家對數量龐大的社區銀行進行監管,是很難取得好的效果的。

(三)法律法規障礙

社區銀行要想防止在經營戰略和市場定位上與大銀行趨同,求得生存,保持特色,發揮優勢,就必須以嚴格的法律法規為保證。1995年7月1日我國頒布了《商業銀行法》,2003年12月我國又對這個商業銀行法重新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從近年的金融實踐看,這部法律當前仍存在著一些突出的問題。這就是在對商業銀行進行一般性規範的同時,對不同的商業銀行缺乏特殊性規範,因而很難避免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同規模的商業銀行在經營戰略、經營行為上的趨同。事實上,大銀行與小銀行在包括組織形式、市場定位、經營地域範圍、信貸資金運用、網點設置、資本構成等在內的一係列關鍵問題上,都存在著巨大的差異。籠統地、一般化地對商業銀行實施規範,不僅無助於趨同問題的解決,而且會在很大程度上限製和壓縮社區銀行生存和發展的空間,從根本上否定了社區銀行存在的可能性。

(四)金融政策障礙

社區銀行作為小銀行,國家在政策上必須要有所區別。長期以來,我國實施的是一體化的金融政策,近年來,情況開始有所變化。例如在對農村信用社,諸如資本金、資本充足率、資產負債比率、法定準備率以及利率水平的要求上,與商業銀行相比,已開始有所不同。但作為一項既定政策,在商業銀行大銀行與小銀行之間,能否有所區別,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和規定。

五、學習與借鑒:美國銀行製度下的社區銀行

美國是一個有眾多社區銀行的國家。社區銀行所以在美國長期得以發展,從根本上講,得益於美國良好的法律和製度環境。其中一些基本經驗,很值得我們認真學習和借鑒。

(一)建立銀行業的雙軌製度

美國聯邦政府和各州的州政府有權分別對國立銀行和州立銀行銀行(社區銀行)發放金融許可證並執行注冊。由州政府而不是由聯邦政府對社區銀行發放金融許可證並執行注冊,這首先在準入製度上極大地便利了社區銀行的發展。

(二)對社區銀行的跨州經營實行嚴格限製

對跨州業務實施嚴格限製,實際上是對社區銀行的經營地域和經營網點實施嚴格控製。這不僅使美國社區銀行在組織形式上長期實行單一製度,保持其小銀行的特點,而且使社區銀行能夠安心於社區的發展,為社區提供全麵的金融服務,同時從製度上防止了各銀行在業務經營上的趨同化。

(三)製定社區再投資法

按照美國社區再投資法的規定,美社區銀行的資金須得首先滿足所在社區的信貸需求,不得向所在社區之外隨意拆借。同時要拿出一部分資金用於社區所在地黑人和貧苦居民的資金需求。社區再投資法通過反對“信貸歧視”,保證了社區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同時也從法律的角度,對社區銀行的資金運用,進行了嚴格的約束和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