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美國社區金融發展的經驗及啟示(2 / 3)

社區發展金融機構在發展中借鑒了國際經驗。很多小額信貸基金都依照孟加拉Grameen銀行的模式發展,發放小額貸款支持企業主創立家庭企業。

社區發展金融機構種類繁多。在615家社區發展金融機構當中,有69家銀行、存款機構和銀行控股公司、114家信用社、411個信貸基金(包括再貸款基金、微型貸款基金和多家銀行共同設立的社區發展公司),19個風險投資基金,其資產規模從5000美元到7.3億美元不等。

2.社區發展金融機構的職能。

基本金融服務的提供對於社區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一般家庭擁有的最基本金融資產是支票和儲蓄賬戶,它們使貨幣資產得以安全的存放,有利於個人財富的增長,並為獲得其他形式信貸提供了先決條件。然而最近由聯邦貨幣委員會進行的消費者金融調查表明大約1000萬個(9.5%)家庭沒有在金融機構開設任何交易賬戶,而且該數字很可能被低估了。這些家庭中有1/4的收入低於2.5萬美元,而這之中幾乎一半家庭的收入低於1萬美元。2002年政府會計辦公室所作的一個研究表明,在未得到銀行服務的老年人、事故幸存者和領取殘疾救濟金、生活保障金(OASDI)的人群中,有75%的家庭收入低於3萬美元。

為低收入人群提供低廉的基本金融服務是社區發展金融機構的宗旨,對社區發展銀行和信用社更是如此。在過去的10年中,進入存款保險體係的社區發展金融機構不斷增加。從1992~2001年,社區發展銀行的數目從27家發展到39家,資產規模從6150萬美元增長到1.081億美元,貸款增長了160%。相應的,從1990~1999年,社區發展信用社的數目從142家發展到538家,存款從5.7億美元增長到20億美元。

大多數的社區發展銀行和信用社都設在落後地區,專門為低收入人群服務。它們通常按照極其低廉的價格或者以免費的方式向客戶和會員提供基本金融服務。例如,基本儲蓄賬戶和支票賬戶(在信用社中是共享彙票賬戶)通常不收取月費,賬戶最低餘額隻為5~10美元。它們也提供麵值隻有100美元的存單(Cer-tificateofDeposits)以及聖誕賬戶(ChristmasAccounts)和個人發展賬戶(IndividualDevelopmentAccounts)等一些特殊的儲蓄工具。

社區發展銀行和信用社也幫助客戶和會員提高信用級別,增強他們的發展能力。到1995年,典型的低收入家庭的信用卡債務餘額為1300美元,其中17%的家庭資不抵債。所以很多社區發展金融機構向客戶和會員提供谘詢服務,幫助他們管理債務,修複其信用記錄。

二、社區金融發展對我國的借鑒意義

(一)建立社區金融體係的意義

中共十六大報告中第一次非常明確地提出“壯大縣域經濟”的號召,指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壯大縣域經濟是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縣域經濟在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框架內具有相對的獨特性,其發展對縣域金融的組織體係、服務功能等提出了特殊的要求。縣域經濟的獨特性表現在三個方麵:①縣域經濟是整個國民經濟的基礎環節。縣域經濟是整個國民經濟的終端,為國民經濟發展提供必需的原材料、農副產品等初級產品和豐富廉價的勞動力等生產要素;②縣域經濟是整個國民經濟的薄弱環節。縣域經濟以農業人口為主,農業是其主導產業,工業企業則以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和個體民營經濟為主,基礎設施相對薄弱,經濟發展相對落後;③縣域經濟是整個國民經濟的關鍵環節。其發展關係到農民增收、農業發展、農村穩定的大局,關係到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對於我國的城市化、工業化戰略也至關重要。上述三個方麵對縣域金融來說,說明了兩個方麵的問題:一是縣域經濟基礎相對薄弱,其發展對金融的依賴程度更高,對信貸資金的需求更強,但由於縣域經濟發展的融資渠道比較單一,其融資活動必然主要依靠金融機構;二是縣域金融服務的對象主要是“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和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其服務性質、服務方式與對國有企業、大中型企業的金融服務顯然不同,因此縣域經濟的特殊性必然對金融體係提出更高的要求。但近年來的實踐表明,我國現有金融體係在目標鎖定、層次設計和風險防範上明顯不適應縣域經濟發展的要求。一是目標鎖定偏差。近幾年國有商業銀行把大中企業以及大中企業雲集的大中城市作為主要支持對象,將下級資金層層向上集中,不斷從基層支行抽取資金回灌大中城市,而忽略縣域經濟發展對資金的需求。二是層次設計偏差。我國以產權分散為特征的農業經濟和中小企業對融資有著獨特要求,而金融企業顯然缺少與之相對應的服務層次,全國僅有10家中小銀行,資金總量小,營業網點少,不能滿足縣域經濟要求。而農村信用社自身負擔過重,也無力支持縣域經濟發展。三是金融服務偏差。1997年始,各國有商業銀行總行對分支機構作了較大調整,紛紛縮減縣市支行及其營業網點,有的甚至全部退出。1998~2001年,中國工商銀行全國分支機構撤並1.3萬個,占機構總數的33%;中國銀行共撤並2280個,占比15%;中國建設銀行撤並9000個,占比22%。總的來說,截至2001年底,國有銀行基層機構撤並了1/3,達3.1萬個,所撤並的分支機構多為縣以下營業網點。同時,國有商業銀行紛紛上收信貸審批權,目前縣級支行除10萬元以下小額存單質押貸款和個人小額貸款可自主審批外,其他貸款無審批權,縣級支行實際上退化為貸款調查和吸收儲蓄機構。現有金融體製明顯不適應縣域經濟發展的要求,而社區金融在資金運用方麵的特點之一就是將本地市場吸收的資金主要運用在本地市場,因而能夠緩解虹吸現象及其可能導致的負麵影響。同時在國有銀行撤出的地區設立社區金融機構,也可以填補金融服務的真空,因此很有必要建設社區金融體係以促進我國縣域經濟發展。

實踐表明,社區金融機構在服務中小企業和社區居民的目標市場中,具有獨到的競爭優勢,所以能在與大銀行的激烈競爭中存活下來,並成為各國金融體係中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較之國有商業銀行,社區金融機構在為縣域經濟服務方麵存在以下優勢:

1.信息優勢。縣域中小企業往往具有信息“模糊性”,財務製度不健全,難以提供完整的財務記錄,因此通常被國有商業銀行拒之門外。而社區金融機構員工多為當地人,熟悉當地風土人情和經濟發展的情況,審核貸款申請時,不僅考慮到企業財務狀況等各種硬指標,還可以通過在當地的各種關係對借款客戶各方麵進行深入的了解,增加了中小企業獲得貸款融資的機會。

2.組織優勢。根據Berger和Udell的理論,中小企業貸款所需要的信息多數是關於特定對象的專有信息,這些軟信息由於具有模糊性和人格化特征,難以用書麵報表形式進行統計歸納。銀行的組織結構越複雜,決策權越集中,軟信息傳遞的衰減就越快。國有商業銀行組織層級過多,貸款發放權一般在縣級支行以上,決策者無法接觸到借款申請者的真實情況,增加了縣域中小企業獲得貸款的難度。而社區金融機構組織層級一般隻有兩三層,貸款發放權掌握在最了解中小企業情況的信貸員手中,信貸員可以根據申請者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發放貸款。

3.成本優勢。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要求的每筆貸款數額不大,但每筆貸款的發放程序和經辦環節,如調查、評估和監督等都大致相同,導致銀行的貸款單位經營成本與監督費用上升。據調查,中小企業貸款的頻率是大企業的5倍,而戶均貸款數量僅僅是大企業的0.5%,大型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信息成本和管理成本卻是大企業的5.8倍。因而國有商業銀行不願對中小企業貸款。而社區金融機構是為縣域中小企業專門“量身定做”的金融機構,而中小企業所需要的僅是簡單的金融產品,因此社區金融機構無須像大銀行那樣拉長產品線,可以集中力量專門提供某幾種金融產品,從而有效降低經營成本。

4.地緣優勢。社區金融機構是當地土生土長的“草根銀行”,它很少像大銀行那樣將當地吸收的資金轉移用於外地,而是在經營區域內“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因此將比大銀行更能獲得當地政府和居民的支持。並且由於社區金融機構主要由民營中小企業控股,主要為當地中小企業服務,是民營中小企業創業和發展的重要資金支持者,因此與民營中小企業具有天然的合作關係,入股和組織存款資金也更易得到當地民營中小企業支持。另外由於社區金融機構一旦出現支付風險會對當地的經濟發展產生嚴重影響,因此當社區金融機構在維護金融債權等方麵尋求政府部門支持時,政府部門一般都會積極配合。

(二)我國社區金融體係的構成

我國社區金融體係應該是由商業性金融機構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組成的一個有機整體。我國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各方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大不相同。中國農戶和農村企業這兩類需求主體的信貸能力具有鮮明的層次性特征,滿足其信貸需求的手段也是不同的。普通農戶、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和成熟型的企業的金融需求要由商業性金融來滿足,而貧困農戶、微型與小型企業和發育初期的龍頭企業的金融需求則要由政策性金融來滿足。而在我國目前的縣域金融體係中,農業發展銀行業務範圍極為狹窄,僅承擔著國家糧棉油儲備貸款的發放,遠遠不能滿足各方主體對政策性金融的需求,這樣,農村商業金融機構即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實際上承擔著提供商業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兩大任務,在經營中則體現為既強調經濟效益又要服務“三農”。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合作社,是提供私人金融產品的金融機構,卻承擔著較多的公共金融產品的供應。一種金融組織同時生產兩種金融物品時:一是易出現將經營風險通過公共物品外部化的現象。比如農業銀行若在其商業性經營活動中遭受到損失或風險,會出現將壞賬、呆賬轉嫁到所經營的政策性業務中;二是可能出現公共金融物品對私人金融物品的排擠。由於金融組織在很大程度上與政府存在不可分割的聯係,因政府幹預造成對於私人金融物品供給的侵害,將資金貸給低效率企業而造成大量呆賬的現象不可避免;三是可能出現私人金融物品對公共金融物品的排擠。隨著金融市場化的改革,金融組織的自主權逐步擴大,使大量金融資源流向回報率高的一些產業部門和投機市場。農產品收購資金的被擠占挪用、農村扶貧貼息貸款“扶富不扶貧”便是這種現象的最好證明。四是對於公共金融產品供給任務的承擔,也成為這些農村金融機構無休止地尋求政府補貼的托詞。五是由於政策性業務的低盈利性,商業銀行往往抵製性地推進。如主要用於農村山、水、林、電等的農業綜合開放貸款,1998年由農業發展銀行劃轉給農業銀行後,農業銀行基本上沒有再發放這方麵的貸款,因為這部分貸款效率低下,是與農業銀行商業經營的效率性原則相違背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成立時由農業銀行劃轉給農業發展銀行的專項貸款,1996年又從農業發展銀行劃轉回農業銀行以後,基本上也處於凝結狀態,全是不良貸款,累計虧損較大,並還在不斷給農業銀行積累虧損。而對於這類貸款項目,農業銀行已多年不發放。所以,商業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不能由一種金融組織經營,必須建立商業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有機結合的這樣一個社區金融體係。具體來說,商業性金融機構的角色由社區銀行來充當,而政策性金融機構則應包括各種社區發展金融機構,如社區發展銀行、小額信貸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等,主要滿足貧困農戶、微型與小型企業和發育初期的龍頭企業的金融服務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