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當前我國信托行業的競爭格局與展業思路(2 / 3)

(3)信托公司與銀行的競爭。商業銀行的理財業務從人民幣委托理財產品,到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公司,正一步一步向專業化推進。2004年10月,光大銀行率先推出了“陽光理財B計劃”,不到兩個月,陽光理財就發行約70億元,隨後,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招商銀行也紛紛推出了人民幣理財產品;2005年2月,三部委共同製定了《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2005年4月,工商銀行獲準設立基金公司,標誌著銀行開展專業化理財業務上了一個台階。

而在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演變的大背景下,銀行開展專業化資金理財有以下優勢:一是可以利用金融業老大擁有的龐大銷售網點;二是可以利用曆史賦予的信用優勢;三是在對貨幣市場工具進行投資時操作更為便利。所以,商業銀行進入專業化理財市場,使得理財市場的均衡格局再次被打破,形成了中資、合資以及商業銀行基金公司三足鼎立的局麵,信托理財增加了一個更為強勁的競爭對手。

3.競爭格局。

在融資業務領域,信托公司隻能起到拾遺補缺的作用,不論是融資規模還是融資手段,都不可能與銀行和證券公司同類而語。但其最大的業務優勢在於,既可以進行債務融資,又可以進行股權融資,同時還能利用貸款、股權投資、融資租賃、MBO、產業投資等多種資金運用手段,橫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實物市場,因此,在銀根緊縮時期、市場低迷時期和製度缺陷環節,能發揮產融結合的獨特作用。

從資金理財業務來看,信托公司麵臨的對手也是強手如林,在夾縫中求生存。信托公司沒有自己的銷售網絡、缺乏品牌認知度、缺乏專業化的投資團隊、缺乏精細化的管理經驗,這些先天不足導致信托公司通過變相承諾保底收益獲得競爭力的做法很難持續。但信托財產的獨立性,以及信托受益權可以進行自主分割的機製,是信托公司在理財產品開發和財產管理業務方麵可以發揮的優勢。

所以,總的來看,信托公司盡管業務麵較寬,在分業監管的背景下具有混業優勢,但無論是融資業務還是理財業務,其每一業務單元的競爭能力都十分薄弱。而且,目前信托公司的市場定位仍然十分保守,業務重心集中在傳統業務模式去與其他金融機構競爭,這一分散的、跟隨型的展業思路無疑極大地削弱了“信托”創新的本源力量。

(二)信托行業內部的競爭

截至2004年底,整頓後重新登記的信托公司共59家,從業人員達4600人,全行業總資產2784億元,發行集合信托計劃1053個,接受管理的信托財產總額2042億元,其中大部分是資金信托計劃,約占信托財產總額的84%。

1.產品競爭。

2004年,全行業共發行集合資金(含財產)信托產品396個,實際募集資金總計379.59億元,平均單個品種募集0.96億元。其中,按資金運用方式劃分,貸款類信托產品發行最多,共計193個,募集資金218.33億元,個數和規模分別占全年發行總量的48.73%和57.52%;按資金投向劃分,投向房地產行業的信托產品最多,共計89個,金額110.76億元,占全年發行總量的22.47%和29.18%;按產品期限結構劃分,1~3年的中、短期產品占到總數的90%以上。短期、貸款型、房地產信托產品繼續保持著自2003年以來的主導地位。產品結構顯現的新特點是:房地產信托基金初露端倪,銀行信貸資產信托脫穎而出,基礎設施信托和地方重點項目資金信托三分天下,證券投資信托在競爭中求穩。

而從2003年與2004年的比較來看,發行數量和融資金額大幅度上升的是貸款類和債權類信托產品。2003年,貸款類信托產品個數和金額分別占52.88%和45.33%,2004年上升到64.98%和75.45%;債權類信托產品個數和金額分別占3.14%和1.25%,2004年上升到11.45%和11.53%。貸款類和債權類信托產品比重上升,與2004年國家緊縮銀根、實行宏觀調控有關。這一方麵表明我國企業具有債務融資的慣性;另一方麵也表明信托融資在彌補我國金融市場和政策缺陷、拓展企業融資渠道、補充正常融資來源不足方麵能起到重要作用。

但信托產品與銀行產品在性質上過度靠近(貸款類和債權類信托產品都是銀行信貸產品的替補品),不是外圍競爭對手強勁,就是導致信托成為銀行的輔助工具。例如,2004年銀行出於調整存貸款比例、上市、緩解頭寸緊張、增加存款規模、提高貸款資產質量等動機和原因,推動了銀行信貸資產信托產品的快速增長,全年新發債權類信托產品34個,合計金額33.36億元,但銀行信貸資產信托產品盈利空間十分有限,如果信托公司隻是被動的為銀行解決一時之需而不主動謀求業務創新,這一業務模式實際很難持續。

2.機構競爭。

伴隨著信托產品的競爭,信托公司之間的競爭正在逐步演繹著資產和業務的層級分化。首先,在資產規模上,資本金規模和資產規模正迅速向前5名公司集中,前5名公司的自有資本集中度達21%,資產規模集中度近30%。2004年,全行業自有資本額481億元,其中,資本金規模在20億元以上的有3家,10億~20億元的有10家,絕大多數公司都在5億元左右;第二,在業務規模上,產品個數集中度和融資規模集中度也迅速向前5名公司集中。2003年,前5名信托公司共發行產品51個,募集資金總額61.48億元,募集資金集中度為25%,到2004年,前5名信托公司共發行產品57個,募集資金總額達到105.81億元,募集資金集中度提高到27.87%,提高了2.87個百分點。2004年發行產品最多的北方信托合計發行信托產品23個,天津信托發行了10個,融資金額最多的新華信托合計募集資金29.7億元,中信信托募集資金26.3億元。

前5名信托公司不僅占有較高的資產和業務市場份額,而且在業務創新和預期收益上也有很好的表現。例如:在業務創新方麵,重慶國投、吉林信托、北方信托、衡平信托、新華信托、中泰信托等紛紛染指基金管理公司,部分還側重收購上市公司,謀求更多資本工具;中信信托與中國農業銀行聯手推出了一種類似準貨幣市場基金的理財產品“避險增值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在預期收益方麵,截至2004年12月底,到期清算的約60隻集合資金信托產品幾乎均達到了預期收益水平,年平均收益率達到4.304%,其中,上海外環隧道項目資金信托計劃、遠東新月公寓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中遠房地產貸款信托等24隻信托計劃超出了預期收益水平,收益最高的是杭州工商信托發行的“遠東新月公寓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收益率達7.59%,北京國投的北京三環新城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項目資金信托計劃年均收益率達到4.8529%,衡平信托約30%的產品在收益水平和收益規模不變的前提下實現了提前清算,最高收益率達6%。

所以,從信托行業內部競爭格局來看,信托產品向信貸類產品、證券投資類產品和房地產行業高度集中,與銀行和證券公司的主體業務和主導產品十分靠近;前5家和前10家信托公司所占有的市場份額已接近1/4和1/2,行業內競爭正迅速由自由競爭向壟斷競爭過渡。信托公司這種將產品集中在競爭對手強項的盈利模式,必然會使信托行業置身於一個輔助和附屬的地位,信托公司在業務拓展上也將十分被動。

二、信托公司的展業思路

在以銀行、證券、保險和信托為主體的金融體係中,銀行、證券和保險都有自己明確的競爭定位和盈利模式:商業銀行以間接融資市場獨占的存貸業務為主體,以獲取利差為盈利模式;證券公司以直接融資市場的經紀、承銷和自營業務為主體,以傭金、承銷費、自營收入為盈利模式;保險公司以財險、壽險為主體,以保費收入和投資淨收益為盈利模式。信托公司在間接和直接融資市場的夾縫中沒有形成獨有的業務定位和盈利模式,在融資和理財業務上與其他機構相比也沒有顯著的優勢。

但從信托公司新被核準的13項業務範圍看,融資和理財僅僅屬於資金信托業務範圍,而其他12項業務,包括財產信托、投資基金、國債和企業債券承銷、公益信托、購並重組、代理財產和代保管、金融同業拆借、擔保等,信托公司並沒有深度開發。因此,信托公司要尋找業務定位,培育自身的盈利模式,就必須在新核準的業務範圍內尋求展業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