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第三套攻占計(3)(1 / 3)

蘇無名答道:“我也沒有什麼高招,隻是能識破那些盜賊罷了。我去都城那天,正是那些胡人出殯時,我一看就知道他們是小偷,但當時不知他們藏贓物的地點。我估計,寒食掃墓時,他們還要出城,我們可以跟蹤找到那座墳。慶幸墳墓還沒有被損壞。如果當時陛下急於捉盜賊,他們聽到風聲緊,必會馬上取出珍寶逃走。所以不急於追查,讓竊賊寬心,不轉移珍寶。今日才能把他們全抓住。”

武則天對蘇無名大加讚賞,給他官加兩級。

蘇無名捕盜所用的就是“欲擒故縱”術,讓竊賊充分暴露,而後捉住他們。

拋磚引玉十七

類以誘之,擊蒙也。

用相類似的事物去引誘敵人,關鍵是利用意外之物去引誘敵人。

“拋磚引玉”的語源,各取一說。有人從兵字分析,以為來源於兵法“利而誘之”的計謀。有人從文學故事考究,以為來源於常建的故事。唐代詩人趙嘏有奇才,求詩者如雲。有一次,蘇州詩人常建知道趙嘏去靈岩寺遊玩,就先在靈岩寺的壁上寫了兩句詩,趙嘏遊玩到這裏,看到半首絕句寫得很有味道,情不自禁地就續上兩句,續成一首完整的絕句。因為趙嘏的兩句比常建的好,後人戲稱“拋磚引玉”。意思是以不成熟的粗劣之品引出了精美之品。稱為拋出“磚”引來“玉”。

《聊齋誌異》中,有《胭脂》一文。文中聰明的施愚山就是用誘敵法,把複雜的案情斷明的。

東昌有一個姓卞的牛醫,有個女兒叫胭脂,雖然長得聰明美麗,卻因家庭卑微,年滿十六歲還未訂婚。對門姓王的女人,常到胭脂家串門。一天,胭脂送王氏出門,正好遇見一個秀氣的書生路過門口,見後有些動心,被王氏看出了心思。王氏認識這個新近喪偶的鄂秋隼,便向胭脂述說了他的情況,表示願為胭脂做媒。

王氏回家將這事當做笑話告訴了奸夫宿介,並開玩笑地要宿介去轉告鄂生。宿介也慕胭脂美貌,動起了壞腦筋。第二天夜裏,宿介冒充鄂秋隼爬牆來到胭脂窗前,要與胭脂私會。胭脂認為不妥,婉言謝絕。宿介答應很快托媒娶她,央求隻握一握她的手作為定情的表示。胭脂不忍心回絕他,便打開了窗戶。宿介趁機突然跳進房間,抱住她求歡,並扯她衣服,胭脂懷疑不是鄂生,拚命反抗。宿介要求胭脂送他一樣東西,胭脂不答應。宿介怕騙局暴露,強行抓住了姑娘的腳,扯下一隻繡鞋就走。宿介溜回王氏家,躺在床上想起那隻繡鞋,暗中一摸,繡鞋竟不見了,不得已告訴了王氏,兩人一起又找了一會兒,還是未找到。巷子裏有個無賴毛大,曾勾引王氏沒有得手,正要去王氏家,撿到了這隻繡鞋,又在王氏窗下聽到了事情經過。

幾天後的一個夜晚,毛大翻牆跳進胭脂家裏,誤闖到卞老漢房間外邊。老頭見夜裏來人定不懷好意,便抄起一把刀闖了出去。毛大欲翻牆逃跑,見老頭緊追在後,奪過刀子將老頭殺了就跑。胭脂聽到聲音,打著燈籠跑了出來,看到父親被殺死,而自己的繡鞋落在牆下。在母親追問下,胭脂隻好說了實情,為了不連累王氏,隻說是鄂秋隼自己來的。

第二天,鄂秋隼被傳到縣衙門,受不住刑具之苦,就按縣官的要求承認了罪行,被判死刑。案卷交濟南府審核。濟南知府吳南岱提審鄂秋隼後,對案情產生了懷疑,暗地裏派人單獨問他,獲得了真相。又提審胭脂,問出了王氏。拘來王氏審問後,釋放了鄂秋隼,把疑點集中到宿介身上。逮捕宿介後嚴刑訊問,宿介開始隻承認冒名與胭脂私會,否認殺人之事;在再次嚴刑逼供下,隻好承認是他殺了人,被判死刑,單等秋後問斬。

宿介聽說過山東學使施愚山賢德有才,絕望中想起了他,給他寫了一封申冤信。施愚山通過閱讀案卷,反複思考,覺得有疑點,便向有司請示,把案子接過來再審。他從宿介的情婦王氏入手,弄清楚還有幾個地痞無賴對她不懷好意,經常來勾搭她,便斷定凶手在他們當中。

這天,施愚山下令把幾個疑犯一齊拘捕到案,設了個圈套,讓凶手不打自招。這些疑犯中就有毛大。當夜,施愚山把疑犯押到城隍廟說:“你們不肯招認,就讓神鬼來指出凶手。”於是叫人把神殿的所有燈燭熄滅,把這些囚犯趕進黑屋中,讓他們洗了手,一個個站到牆跟前,對他們訓誡說:“麵對牆壁不許動,殺人的,一定有鬼神在他背上寫字。”過了一會兒,把他們叫出逐個驗看。施愚山指著毛大說:“你就是殺人凶手。”原來施愚山早叫人在神殿的牆上抹了白灰,用煤煙洗手,毛大怕神鬼在背上做記號,就緊緊靠在牆壁上,出來時又用手擋著背。這樣,毛大隻得承認了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