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點,百姓所擁有的土地和房產必須到當地衙門過戶,按戶頭上所登記的土地納稅。
自己開出的荒地雖然免收三年的稅收,不過必須到衙門過戶,也就是辦理地契,按照當地的地價計算,向朝廷繳納銀錢。
如果是有主之地的交易,過戶時,就必須向朝廷繳納一部分銀錢,這筆錢的多少按照交易土地的數量和價值來計算。
對於房子,相對來說就比較寬鬆了。
在城裏,所有的房子都必須上戶,按照大小繳納上戶的銀錢,交易過戶時,也必須向朝廷繳納一部分銀錢,這筆錢按照交易時的房價計算。
在村裏,就沒有那麼多的講究了,房子基本上是不上戶的,如果哪家要賣房子,直接讓買家拿錢去衙門過戶就行。
這樣,不僅可以少交一筆錢,還可以少一道手續,就少了一筆打點衙門的錢,何樂而不為呢?
不得不說,勞動人民的智慧還是很強大的。
不過,很顯然,朝廷是知道這回事的,不過卻沒有過多的要求,可見當朝皇帝也是個精明的,水清則無魚,不是?
雖然在田地和房子的事上要求比較嚴苛,收納的銀錢也比較多,但是相對的也保護了百姓的財產安全,不怕家裏的地契或是房契被偷了。
因為地契和房契都是在衙門辦理的,都是過過戶的,有名有姓的,在當地衙門也能查到。
即使衙門不小心失火,簿子被毀,也可以在上一級一州之府那裏有備案。
當朝皇帝登基以後,就將此番政令下發下去,再加上這些年風調雨順,幾年時間,國庫就充盈起來。
對此,百姓也沒有多少埋怨,對於長期受到壓迫的他們來說,日子總算是有了一個盼頭。
糧稅和勞役本就是應當,現在朝廷頒布的法令更是順應民心。
他們有大半年的時間來準備勞役,而且就算是沒錢去了,也隻不過是過幾天苦日子,挨一挨也就過了。
顯然,也有一小部分人不在其中,不然怎麼年年都有因此添上的新墳。
所以,這隻要是想過好日子的人,埋頭苦幹就能得到應有的回報,何樂而不為呢?
與之相比,針對商業的稅收就要多的多了。
就是是進城擺攤賣菜的鄉下人,也少不了要收幾個錢的。
更何況是做大買賣的,多多少少會被當地官員剝削一下。
皇帝對此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隻要不過分,麵子上過得去就行。
不過還好,當今聖上選拔人才不單單隻考察學問,還看中實幹,尤其討厭那些個隻會讀書不懂庶務的酸秀才。
這樣的人,即使家裏有關係,也隻能某個無足輕重的閑置,也是朝廷養的閑人。
為此,皇帝精簡了兩次官員,不過,也沒有做的太過。
所以,真正在這官場上混的,哪一個不是人精,自是有一套生存之法。
在這樣的官風和民風下,當今這個時代,上到皇親貴族、大大小小的官員,下到商人百姓都是幸福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