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這個時代的皇帝很是精明,對百姓也相對比較寬容。
稅收就隻在秋收後收一次糧稅。
就是這勞役不好評價。
每年都有為期一月的勞役,都是就近安排,要求每戶出一個男丁,若家裏的都是男人在十六歲一下或是五十歲以上的則可免除。
此外,若是不想不去服役,用五百文銀錢或等價的糧食即可相抵,如果是用糧食抵扣,可酌情的少收一些。單從這一點來說,還是比較開明的。
在南方不下雪的地方,大多的百姓看來,當然更願意去服役了。畢竟,這五百文不是一個小數目,不是誰家都能負擔的起的。
雖然地裏出的糧食足夠繳納勞役的,但是隻是出門做一個月的體力活,天氣也比較涼快,沒有什麼難處。
然,北方就不同了,雖然勞役的時間減半,但是他們這兒的冬天不是一般的冷,服役是在十月中旬到十一月上旬,服完役大雪已經封路了,出去的時候還好,回來可就難了。
受北方環境的影響,服役本身就已經是受難了,回來還要挨一場凍。
去一次,人啊,就消瘦一回,身體好一點的還好說,身體不好的,回來也撐不了多久,跟著就去了。
楊家村和周圍幾個離山比較近的村的村民就沒有這樣的擔心了。
他們在雨季裏的收獲足夠交五百文的勞役了。
其他村可就沒這麼幸運了,隻能一年又一年的挨著。這還是當朝皇帝比較開明的,這是因為前朝的皇帝就是在稅收和勞役上激起民憤,被推翻了。
所以,現在的情況已經好得多了。
不過,在北方,隻要是家裏稍微能過一點的,就是勒緊褲腰帶,也會把這錢省下來,不去服役。
即使這樣,每年有些村子裏還是會多那麼一座新墳。
也因此,家裏的兄弟比較多的家庭,是不願分家的,一分家,田少不說,還有勞役要服,可不就是找死嗎?
但是朝廷法令規定,若是戶主死亡的家庭,成了親的兒子和媳婦必須分出去過。
所以,基本上,這裏的家庭就算是有天大的矛盾,也不會輕易的提出分家。
都是一個勁的攢錢買田,等積累到一定程度,才會分家。
總得來說,到了這個時候,家裏老人的大限也將至了。
相對有田的百姓,城裏居住的百姓自是要好一些,每家每戶總會有那麼一兩項營生,每月都有入項,精打細算的婦人從年初就開始存錢,隻等勞役一到,交錢了事就行,然後,有開始存下一次的要交的錢。
不過也有一小部分人交不起錢,隻得乖乖的服役。
這樣的人在城裏也呆不久,最多拖一年,如果找不到其他營生,隻能賣了自家祖產,去鄉下討日子。
至於在城裏租房子過的人,基本上都是讀書人或是暫時歇腳的生意人,即使是在做其他的,也是在城裏有營生的。
不管是什麼人,至少也是在鄉下有田有房的人,自是不會為那勞役操心。
當然,城裏的乞丐不在其中。但是在入夜後,城門就會關閉,他們也會被趕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