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提成風波(2 / 2)

董昕主任說到這裏,語氣慢慢變得嚴肅起來了。“至於提成獎金的分配方案嘛,我仔細看了經局黨組批準的公司製訂的分配辦法,沒有哪條規定說在中心全體職工範圍內分配嘛。為了鼓勵物業公司幹部職工創收,為了體現多勞多得,為了獎勤罰懶,我認為物業公司創造的福利,在物業公司範圍內分配是妥當的。這沒有違反哪個製度規定,也符合江南局黨組的管理思路。”

顯然,這個提成獎金分配方案是董昕主任同意的,不管是從分配表上的簽字,還是董昕主任的解釋中都可以看出這點。隻是讓龔仲沒有想到的是,董昕主任根本聽不進自己的意見。俗話說站在什麼山上唱什麼歌,可能是站的角度不一樣,出發點不一樣,看問題也就不一樣吧。隻是現在情況卻反過來了,龔仲這個辦公室主任考慮的中心的整體利益,是中心大多數幹部職工的利益,而董昕這個機關後勤中心主任,卻是從馬誌兵等物業公司少數人利益出發。

但龔仲不會就這樣輕易放棄,因為他知道其中的利害關係。龔仲控製著自己的情緒,邊聽董昕主任解釋邊思考對策,想有什麼更好的辦法讓董昕主任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這不僅僅是為了中心的利益,也是為了中心大多數幹部職工的利益,更重要的還是對董昕主任個人的善意提醒。如果董昕主任轉不過彎來,繼續堅持執行這個提成獎金分配方案,有可能造成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麵。

龔仲盡量緩和語氣,盡量控製自己的情緒,很真誠地說道:“董主任,你說的這些都是事實,我本人也理解。但中心的大多數幹部職工就不一定能理解。他們會認為大家都是機關後勤保障中心的幹部職工,都是你董主任的下屬,都是在你董主任的領導下開展後勤服務工作,大家都是一樣的辛苦,但現在隻是因為所處崗位不同,就造成收入上這樣大的差別。大家心理上肯定適應不了,難免出現爭著去物業公司這些有提成獎金的部門工作,那些沒有提成獎金的行政事務性工作就沒有人想做了。”

盡管龔仲的本意是好的,但董昕主任並不認可,有些生氣地說道:“龔主任,我們是行政機關,你知道行政機關裏最重要的一條原則是什麼?那就是要講究組織原則,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一個人做什麼工作,在什麼崗位工作,這不是個人能決定的,是組織安排的。行政事務性工作不想做,都想去做有提成獎金的工作,哪有這樣簡單的事?我還想去行政執法處室工作呢,那裏比我們物業公司強多了。”

江南正氣管理局,是行政執法機關。按工作性質不同,在內部可分執法處室、行政處室和事業單位。執法處室是代表國家執行法律,是權力部門,其工作對象是當地相關企業;行政處室,是處理內部行政性事務處室,服務對象是江南局內部,沒有執法職能;事業單位,是服務性部門,有行政執法滋生的服務,也有內部後勤保障服務。相對而言,執法處室權力大些,自由些也實惠些;機關後勤保障中心由於沒有創收職能,又是對內服務,工作最辛苦,待遇也最差,在江南局是最不上眼的部門。

而在機關後勤保障中心內部,也因崗位不同收入上存在巨大的差別。車輛服務、食堂供應、物業服務這三大塊主要業務,每塊都有自己的利益。隻要你有心,你要你願意,每塊都大有文章可做。車輛服務有維修、加油、保險、過路過橋,食堂供應有物資采購、餐飲成品,物業服務有維修、工程、材料采購等。每個一環節都有自己的利益,都大有文章可做。

比如車輛的過路過橋費用,是交通專項經費裏一筆較大的開支,也是當前嚴格控製的費用項目,屬於“三公經費”中的一項。財政每年對此都有嚴格的預算。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由於所有的過路過橋發票上都沒有打上車輛牌照號碼,因此,一個單位上開支的過路過橋費用,誰也不能保障其中有多少真正是這個單位公務用車的過路過橋費用。

也許有人會問,交通專項經費屬於“三公經費”範疇,每個單位每年都有嚴格的預算,超預算了是不允許支出的,不但預算審計過不了關,就是年度決算時程序也過不了。但這不是問題,我們的財務人員是世界上最聰明的財務人員,隻要領導有想法,他們保障有辦法。如什麼“轉移支出”、“擠占費用”等等,都可以輕鬆解決這個嚴肅的法律問題。就是共和國的總理也曾不得不在國家會計學院留下了“不做假賬”的感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