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夏威夷,我們沒有交集(1)(1 / 3)

1

當方瑩在太平洋上空騰雲駕霧的時候兒,我在自己的公寓裏把箱子翻了個底兒朝天,終於想起來我根本沒桐子的聯係電話。

林老板家的號碼兒我好像從來都沒留過。而桐子的手機實在是太新鮮的事物,我來不及也根本沒想過要留。

幹嗎把我當傳話筒?何況我還不夠資格。

翻東西容易讓人心煩,心煩了就把東西翻得更亂。

Andy在廚房裏忙活,中途在門口兒露了兩回臉兒,看屋裏動靜大,沒敢進來。

我把一堆亂七八糟的本子胡亂往回塞,箱子裏立刻冒出一座小山兒,再也歸不了原位。

我喘了口氣,突然想到還能用email。其實這樣最好,有的事寧可不親口說。

可桐子的email哪兒有呢?肯定不在公司的信箱裏——他壓根兒就不知道我在哪家公司上班兒。好在以前S大的老信箱我做了備份,雖然不能再用,至少可以查查以往的email。

我在老信箱裏搜索了一下兒,還真搜出不少桐子的信,有新有舊,還有不少是來自Q大的老信箱。

我隨便點開一封,裏麵隻有一句話:

“馬上給我打電話……”

我心裏一動,耳邊又響起他的聲音,透著抑製不住的興奮:

“你猜出什麼事了……肯定讓你高興的事……你真下流……”

這屋裏有點兒悶。可窗戶都開著呢。怎麼一點兒風都沒有?

我飛速寫完email,用不著讀第二遍,立刻把它發了。

我長出一口氣,門口兒突然伸進一支挽著袖子的胳膊,手裏握著鍋鏟兒。

鍋鏟晃了晃,又跟進來一個腦袋,鼻子上架著油乎乎的眼鏡兒,咧著嘴,露出兩排整齊的牙齒。

“心情不好?”

他伸著脖子搖了搖腦袋,跟個不倒翁似的,眼角兒的皺紋兒都快到耳根子了。

“老頑童!”我脫口而出。他提起眉毛表示沒聽懂。我笑笑說:“沒什麼,進來幹嗎?”

他立刻立正,挺胸,抬頭高聲叫:“Dinner is ready!(晚飯好了!)”

這姿勢的確好笑,可同時也讓我起了點兒雞皮疙瘩。三十多歲的大醫生,沒點兒大人樣兒。自從批準他無限期地跟這兒寄宿,他美得就跟個終於找到家的Homeless(流浪漢)一樣。不過這樣的流浪漢我也想當——一禮拜七套高級西裝,還弄了輛淩誌車當道具。我還真不大明白,二十塊錢買來的舊沙發睡著就那麼舒服?當然這問題我不能問,省得他得寸進尺——沙發不睡還想睡臥室裏啊?

連著好幾天了,我晚上守著電腦不敢早睡,等他洗漱完畢跟我說了Good Night(晚安),我才小心翼翼地關了房門往大床上躺,同時心裏還總帶著點兒犯罪感。可這本來就是我租的公寓,我買的大床,就算讓我一人兒霸占著,又有什麼可不安的?

為了這間棲身之地,我每月花小一千大刀呢!

不過還別說,Andy來寄宿,沒帶來多少行李,倒弄來不少家私——一張圓飯桌兒,四把椅子,一個茶幾兒,一個電視櫃——以前用來墊電視的複印教材倒真徹底沒用了。

另外還有一台鐳射唱機,兩個形狀怪異的花瓶兒。統統全是現開封的新貨,總價值超出這公寓裏我所有家當好多倍。

反正差不多每天下班兒,我都能在家裏看見新鮮東西。起初我好言相勸,之後我勒令禁止,到現在我視而不見。反正他每次都說:“不是買給你的,我自己要用嘛。”

他正正經經地說話挺好,可一使上小勁兒,就有那麼一丁點兒像S大機械係的女秘書。這讓我懶得理他,也怕理多了他再繼續發展下去。

然而那些陌生的新東西擺在眼前,總有點兒像皮鞋裏的細沙子,讓人覺得不大自在。

所以最近我長了新本事——隻要跟他出門兒,我掏錢包的速度比西部片兒裏牛仔掏手槍都快。

有一天我們一起下館子,我眼疾手快先掏出信用卡,他連忙出手抓住我手腕子,沒想到他的手勁兒還挺大,畢竟是吃牛肉長大的。我倆當場就較上勁兒了,waiter以為我們在肉搏,嚇得站遠遠兒的,誰的信用卡都不敢接。

那次我還真有點兒想幹脆跟他翻臉算了。

回家路上我繃著臉不說話,隻一個勁兒盯著窗外看。畢竟是夏天,快八點了竟然也不黑天。等紅綠燈的時候我從旁邊兒一輛車的車玻璃裏看見自己堆滿官司的臉,也發現他正偷偷地扭著頭看我,銀色的領帶在他喉嚨底下閃閃發光。

他從玻璃窗中捕捉住我的眼睛,傻嗬嗬地咧嘴一笑,腮幫子皺得好像烤白薯。

我一下子像個泄了氣的皮球。真沒法子,我就是吃軟不吃硬的人,尤其受不了他這一臉的笑紋兒。

到了家門口兒,他用鑰匙開門換鞋掛衣服,一整套動作簡直比我還熟練——沒法兒不熟練,壁櫃裏的衣服撐子也都是他買回來的——我冷不丁地問了一句:“你到底有地方住沒地方住啊?”

他手舉著西服,回頭衝我一笑:“有啊,就這裏啊。”

我說你少貧,我問你本來有沒有地方住。

他嘿嘿笑著不回答。我嚴肅道:“沒跟你開玩笑。”

“要趕我走了?”

他立馬兒一臉的可憐相,而且那股子女秘書的架勢又來了,這可跟有棱有角的瘦臉和筆挺的襯衫領帶都不大配套。

我正琢磨是不是狠心點點頭,手機卻狂叫起來——算算這手機也貼身跟了我快兩年了,怎麼一到了關鍵時刻,它淨給我搗亂給他解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