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小型民營企業用工中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1 / 2)

中小型民營企業用工中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管理縱橫

作者:周穎

【摘要】自我國實行改革開放的政策以來,我國民營企業的陣營迅速壯大。在十六大召開之後,更是擴大了我國中小型民營企業的發展空間,使我國中小型民營企業進入一個快速發展的成長階段。但在茁壯成長的過程中也產生了一些問題,比如人力資源方麵就有許多漏洞和弊端。本文通過以我國中小型民營企業的特點為切入點,進而分析中小型民營企業在用工中存在的問題及其相應的解決措施。

【關鍵詞】中小型民營企業 用工問題 解決對策

近幾年中,我國民營企業的陣營一直保持著持續穩定的發展態勢,成為我國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但是隨著經濟體製的不斷改革,民營企業在管理中存在的隱患也逐漸暴漏出來。

一、我國中小型民營企業的特點

(一)企業總體經濟實力不強,企業生命周期較短

由於我國中小型民營企業的建立規模普遍較小,在技術設備、員工素質、管理水平和企業文化上都不是非常先進和完善,同國外相同規模的企業比較起來具有較大的差距。並且,絕大部分的民營企業都是中小型企業,其自有資金少,融資力度不大,市場份額占據不明顯,沒有很強的企業綜合競爭力。企業後勁發展不足,很難在激烈的市場經濟競爭中立得不敗之地,最後出現破產清算、被吞並收購的中小型民營企業很多,造成企業普遍“短壽”的現象[1]。

(二)家族化經營管理

在我國民營企業中,家族化管理是一個顯著的特征。企業實行家族治理的優勢體現在:決策集中,決策效率高,並且組織機構設置的較為簡單有利於管理並降低了內部風險;在企業文化上有親情之間的凝聚,會有很高的工作積極性,企業氛圍較為輕鬆。但是長期發展下去,家族化的經營管理是導致企業經營不規範的罪魁禍首,使組織機製會逐漸被淡化,經營者的選擇範圍也會受到很大約束,導致資本過於集中或者獨裁,對企業內部控製製度產生了很大的破壞。

(三)產權結構單一,產權不清

目前,我國民營企業內部的產權問題根本沒有得到實質性的解決方法,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企業資產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權責不分,甚至相互勾結。中小型民營企業在經營中會出現企業歸屬問題不清不楚,個人資產和企業資產混淆不堪,導致民營企業的資產沒有從個人資產中抽離出來。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過於集中,導致企業產權結構單一,降低企業生命力和競爭力,對企業的長遠發展非常不利。

二、中小型企業在用工方麵存在的問題

由於中小型民營企業存在時間較短、企業規模較小,並且企業管理者大多為白手起家的創業人員,存在著企業管理者文化素質水平普遍不高的現象,種種原因導致中小型民營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係統上沒有建立完善的管理製度體係,員工關係較為複雜。長此以往,對企業之間的員工關係有很大弊端,而用工問題也會嚴重影響企業的生產和發展。

(一)對人力資源缺乏正確認識

大部分中小型民營企業沒有擺脫傳統的用工製度管理模式,人力資源管理上仍然處於行政性事務處理階段,把用工問題看得過於簡單。對人事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沒有很好區別開來,隻看成單純的行政性部門,導致企業不重視人力資源管理,用工製度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