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簡析危險化學品運輸係統的危險分析(2 / 2)

(3)第3類易燃液體。本類化學品係指易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但不包括由於其危險特性已列入其它類別的液體。其閉杯試驗閃點等於或低於61℃。

(4)第4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係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燃燒迅速,並可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係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遇濕易燃物品係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燒或爆炸。

危險性評價,是通過運用係統的、科學的和工程的技術手段,對所研究的係統中存在的危險源及其控製措施的評價,客觀地摧述係統的危險程度,從而指導人們先行采取措施降低係統的危險性的一種方法。

危險源的危險性評價包括對危險源自身危險性的評價和對危險源控製措施效果的評價兩方麵的問題。其核心在於通過對危險源及危險源控製措施的綜合評價,客觀地描述危險源的危險程度,從而指導人們有針對性的采取措施,使係統的整體危險性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以下。

根據對化工係統進行危險陛評價時是否對評價指標進行量化處理,一般可分為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

(1)定性危險性評價。定性評價時不對危險性進行量化處理,隻是由參與評價的人員憑借自己所掌握的知識、經驗,對照有關的標準、規範,或者根據同類係統或類似係統以往的事故統計資料,找出係統中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這些危險因素在什麼情況下能引發事故,同時提出安全控製措施。。

(2)定量危險性評價。定量評價是在定性評價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事故與其影響因素之間的數量關係,從而給出係統的危險性等級。定量風險評價要求在風險評價過程中,不僅要求對事故的原因、過程、後果等進行定性分析,而且要求對事故發生的頻率和後果進行定量估計和計算,並將計算出的風險與風險標準相比較,判斷風險的可接受性,提出降低風險的措施建議。基於上述原因,選擇定量風險評價方法來描述危化品道路運輸係統的危險性。

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危險化學品需求量逐年增加,而與此同時,機動車輛保有量的增加及道路交通狀況的目趨複雜,使得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有愈演愈烈的趨勢。而我國對此領域的相關研究才剛剛起步,日後仍需投入大量的研究工作。有關危化品道路運輸係統危險性研究的評價技術與方法,汙染物質滲流對環境造成汙染的影響區域的預測,以及危化品道路運輸事故控製技術和應急等方麵均需要不斷研究和補充,以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為國民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1]健康與安全執行局的報告,重大危險谘詢委員會第三報告,重大危險源的控製[M].皇家文書局出版,1984.

[2]對危險液化氣運輸風險分析通過公路和鐵路材料,在工業生產過程中的損失[J].預防雜誌,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