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學重點難點。各類證據的三性的分析,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的區分。
(3)教學步驟。課堂教學的前五分鍾,引導學生對上次課的內容進行複習,對重點法條進行背誦。通過這樣的方式能使教師檢查學生課後的複習情況和對舊知識的掌握程度。然後在黑板上列出本章課程的教學內容,教學重點、難點,本章推薦書目,讓學生能對本章的學習內容做到胸中有數。由於在上次課就已要求學生對本次課內容進行預習,因此在講授本章內容時,先通過案例的方式引出本章課程。通過組織學生對該份證據的討論,提出本章的授課內容包括三個方麵:
針對學生的回答不做點評,而是提出方向性的指引,引導學生自己去回憶知識,評價自己的答案。等待學完該知識點後再回過頭來看自己的答案有什麼樣的問題。
課堂第二部分正是介入正文的講授,第一節證據的概述,主要向學生傳達兩個內容,一是證據概念,二是證據的特征,重點在第二個部分。
首先從日常意義中和法律意義中證據概念的分析,進而通過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闡述我國刑事證據的定義和法定種類,這一法條也是需要學生強記的內容。在講授這一內容的同時列舉出《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中對於其證據的相關定義和種類,幫助學生比較學習和記憶。在完成概念的講授之後需要重點介紹證據的三性,即證據的三個特征。
對於證據的客觀性,通過大量的圖片讓學生感受我們眼睛看的,耳朵聽到的不代表就是客觀的,你的眼睛會欺騙你,所以證據的客觀性是指不以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客觀存在的事實。對於證據的關聯性和合法性,除老師講授外,還通過兩個題目幫助學生進行理解。
通過對於刑事證據概念和特征的講述,使學生對刑事證據有了比較全麵的了解,而對於第二節刑事證據的法定種類和第三節刑事證據的理論分類這兩部分內容,如何能讓學生有更好的掌握,直接講授理論會掉入學法條的枯燥方法中,在課堂上需要將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調動起來,於是全班學生圍繞一個案例展開討論,先讓學生自己去分析案例,提出問題,解決問題。在通過小組討論方式形成方案,圍繞本案中證據的法定種類有哪些?哪些是言詞證據?哪些是辯護證據?哪些是直接證據?等這些問題,巧妙的將第二節和第三節的內容融合到一起。
通過學生的自行思考,分組討論後,再請三位同學到黑板上將自己的答案書寫出來,其他同學可在此基礎上提出不同的看法,教師再根據學生的答案尋找出在這兩節內容裏學生容易出錯,且通過自學後掌握都不太好的地方,進行有針對性的理論講授,再和學生一起對案例進行分析,尋找學生出錯的原因,在自學中忽略的知識點,從而幫助學生更好的掌握這兩節內容,完成本章的教學任務。
四、總結
本文為讓案例教學法更好地融入法學學科的教育活動中,將專業素質和能力的提高作為本科法學課程體係設置的其中一個標準,根據案例教學法對法學本科核心課程——《刑事訴訟法》課程進行教學設計,試圖尋找有利於教學相長的方法。但任何一種教學方法隻有在科學運用的情況下才可能最大限度的發揮其作用。因此,對於一門課程的講授,首先是需要圍繞其專業培養目標和課程的特點去設計該課程的教案,將案例教學法更好的融入教案中,使得這種教學方法能更好地服務於該門課程的教學目的。另外我們也要注意不要片麵、極端的去看待問題,對於很多知識點,理論知識的講授也是不可或缺的。有了較好的理論知識做鋪墊,學生對於案例的分析,解決問題的方法才有提高、突破。最後,在這種教學方法中,教師的作用非常關鍵,從案例的選擇,課前自學內容的安排,到課堂討論的組織,學生積極性的調動,最後再到案例的總結歸納,這個過程不是照本宣科就可以,而需要充分發揮教師的引導作用、組織作用、總結作用。
總之,在當前教育發展過程中,在教學活動中科學的選擇案例教學法,將傳統、單一的教學模式轉變為綜合、多手段、動態的教學模式,從而更好的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