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紅寺堡區生態城市建設的定位與選擇(2 / 3)

二、自然生態環境惡化的狀況應引起高度重視

紅寺堡地區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遭遇到自然環境狀況惡化的問題,特別是水生態環境惡化的狀況,直接影響該地區生態型城市的建設和發展。具體情況如下:

(一)水環境有一定程度的汙染和破壞

第一,目前紅寺堡區尚無一個城鎮汙水集中處理廠。工業廢水、生活汙水均隻經簡單的初級處理便排放,對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汙染。據2009年統計,吳忠市廢汙水排放總量為5152萬噸,占全區18.93%。工業廢水排放量為4231萬噸,占全區21.62%;生活廢汙水排放量為921萬噸,占全區12.05%。根據2009年自治區對全區水資源情況調查看,全自治區城市汙水集中處理廠共13座,紅寺堡區尚無一座,城市汙水集汙總量為26萬噸,汙水處理率為零;第二,因引黃工程的實施,河床和水體生態係統均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壞,使河流自淨能力下降。對河堤的水泥化護坡,也影響了沿河兩岸的生物多樣化。

(二)城市綠化水平低

紅寺堡區總體綠化水平低而且係統不完善,未形成一個點、線、麵相結合的生態網絡。中心城區人均公共綠地麵積低於全國水平,與國際生態城市綠化指標相比相差較大,城市多數單位和個人的綠化意識不強。綠化產業化程度不高,對現有綠地的管護不力。

三、經濟發展不合理狀況有待改變

近年來,紅寺堡區各行各業得到了迅猛發展,農業、工業和第三產業都得到很大的發展,但在發展中仍表現出一些不合理的方麵。如經濟結構不合理、經濟增長以數量型擴張為主,經濟快速增長與資源供給保障、生態環境保護之間存在矛盾。受自然生態環境本身的限製,易發生自然災害,因生態失衡、環境災害引起的經濟損失、生態安全和人居環境質量問題也是製約紅寺堡區城市化發展的重要因素。

從經濟結構與發展方向上看,紅寺堡區建區10年來的開發與發展,確實為老百姓的生活和當地的經濟發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質基礎,也為紅寺堡區城市化發展積累了物質財富。但在推動紅寺堡區城市化的過程中,仍然存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片麵認識。雖然紅寺堡區已探明的礦產資源種類和儲量令人可喜,但那種認為開發就是資源的開發,而將紅寺堡區的城市發展也搞成資源導向性發展,形成有什麼資源,就發展什麼工業和城市的認識是不可取的。這種外延性城市化道路不僅對自然環境破壞嚴重,往往存在嚴重的環境汙染。我國城市發展的事實證明,如果城市的發展大部分依靠資源誘導,城市的經濟穩定性將會受到極大影響。因此,產業的合理性對城市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西方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第三產業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約是60%以上,中等收入國家達50%左右,低收入國家也達35%左右。目前,紅寺堡區以農業為主導產業,城區以第三產業和工業為主。農業對其他產業的帶動機製還不健全,帶動作用不大。紅寺堡10年發展所體現出來的經濟結構不平衡仍然存在。據統計,2009年該地區三產業結構比例為52∶16∶32。從理論上看,本地的第一、二、三產業結構排序尚不合理,有待逐步調整,產業結構內涵也有待加強。從實際看,雖然本地區以農業為主導,但農業的主要基礎仍相當薄弱,原始傳統的生產方式還是主要方式;同時,工業短腿的問題依然突出,與其他產業融合度小。旅遊業尚在探索發展中,需要在後續的發展中,逐步形成完整的旅遊產業,包括為旅遊業服務的糧、油、肉、菜、果、茶等綠色食品基地以及綠色旅遊紀念品的產業化發展,以形成三產業之間緊密的產業鏈。

除上述影響紅寺堡區城市化發展的因素外,人口問題也是使其城市化進程緩慢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應當引起重視。這裏所說的人口問題除自然增長較快的問題外,主要是指紅寺堡地區的貧困民族人口問題。不同民族的風俗、習慣等不一樣,使得在製定生態城市的政策與具體實施時會更為複雜。因此在製定紅寺堡區生態化城市建設時,不僅僅要考慮地區經濟發展的現實狀況,在很大程度上也要考慮到民族人口問題。

第四節 紅寺堡區生態城市建設的定位與選擇

建設生態城市是以城市化過程為基點的。如何走生態化、科學化、綠色化的城市發展道路,對於正處在城市化建設過程中的紅寺堡地區而言更具現實意義。首先,避免踏上其他地區出現的先汙染後治理的城市發展模式。發展城市化與建設生態城市共同進行,保證城市化過程的生態化。其次,生態化建設過程可以使紅寺堡區以相對低的成本解決現行環境汙染、自然破壞和城市環境問題。事實上,無論在哪裏,城市化的深化都必然加速資源的壓力和環境的脆弱度,建設生態城市可以在城市化的過程中實現生態城市建設的目的。為此,麵對生態城市建設,我們必須選擇合理的城市化發展模式,以實現生態城市建設。

前麵我們已從自然、經濟、社會等主要方麵對紅寺堡區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較為詳細的分析,從中可知紅寺堡區生態城市的建設是一個長期的、艱難的過程,也是一個新興城市發展的必然過程。根據我國這些年城市化發展的經驗教訓,結合紅寺堡地區生態城市建設的現實狀況和條件,我們認為在目前的環境下,紅寺堡地區生態城市建設的思路和對策如下:

一、找準城市化發展的目標以及在區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們知道,城市規劃在城市生態環境建設中居於首要地位,城市規劃設計生態化是生態城市建設的基礎。在不同城市化階段進行生態環境建設時,如果對城市的生態建設定位不準確,就會在生態建設目標的確定,衡量指標的設定,優先項目的選擇等方麵出現問題,以至生態建設千篇一律,失去城市自身的特點、風俗和文化的獨特性。為更好地說明這一問題,分別從以下兩方麵闡述:

第一,找準城市定位。生態城市建設的目標是多元化的,包括人口、經濟、社會、生態、結構優化以及效率公平等目標[8]。如前所述,紅寺堡區雖然有城市規劃,但發展目標定位為“生態園林城市”。這一定位缺乏城市更長遠的考慮,即缺乏城市規劃設計的生態化。更重要的是這種“園林城市”的定位實際上主要強調的是城市外觀環境的改善,容易忽視農村生態環境的建設,忽視城市生態建設應有的特色,忽略城市化對城市生態的嚴重破壞,因而無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生態城市。應該說,建設生態城市不僅是增加城市的綠色那麼簡單,而是城市區域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和諧統一。所以,雖然紅寺堡區已有自己城市的整體規劃,但就具體的城市發展而言,應該特別注意生態城市發展的定位與選擇,特別應強化城市的特點和在寧夏地域範圍內的分工。

第二,重視區域的協調。從環境要素的關聯性與緊密性角度看,通常說到的生態城市實際上包括了郊區和其他城市在內的“區域城市”,因此城市規劃和發展必須與大範圍的區域規劃乃至國土規劃相協調。國家環保總局出台的《生態縣、生態市、生態省建設指標(試行)》,是生態城市建設追求的城市生態指標,為建設區域性的生態城市提供了方向。就紅寺堡而言,作為一個新興移民城市,它的建設也有一個發展的過程,從開發初期的城鎮建設到逐步過渡到城市建設。對它的定位要注意兩點:一是消除行政區劃影響,發展區域生態城市。生態城市的規模與結構的設計與建設,均強調城市化的區域方向,即在區域範圍內發展城市規模。這就是說,紅寺堡區生態城市的規劃與建設不應限定在其現有的行政區劃範圍內,而應當近期、遠期建設與遠景發展相結合,將其放在全自治區的城鎮、城市發展體係中來籌劃、建設,排除政治障礙和地方保護,由各級政府的通力合作,為達到區域性的生態平衡而共同建設生態城市。二是因地製宜地建設生態城市,合理推進城市化步伐。生態城市建設要求按照城市本身的經濟條件、區位優勢和生態條件推進並符合城市承載能力。紅寺堡區具有依托區位優勢、交通優勢,加速城市化發展的基本條件。從《寧夏回族自治區城鎮體係規劃》的“區域城鎮空間布局”來看,紅寺堡處於點軸發展區。隨著建設和積累,與周邊其他城市經濟輻射力的疊加作用將愈加明顯,其巨大的生命力和迅速增長的經濟實力也將逐步凸顯出來,但必須避免急功近利求發展的做法。否則將會帶來城市生態意識、生態設施、生態模式的殘缺,必將成為城市化深度發展的羈絆。

由上可見,在城市化中,生態城市功能、規模的定位非常重要。我們在規劃城市發展時,不僅應該注意其在區域中的發展方向,以依托區域經濟基礎,把握周邊城市發展態勢,更應該充分地利用城市的文化資源,造就具有一定曆史文化和功能特色的生態城市。

二、生態城市的整體規劃應嚴格製訂並實施

由於紅寺堡區是新建城市,又是移民城市,不存在老城市建設中存在的很多遺留問題和新問題。所以從一開始的起步,就要站在國家生態城市的高度,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本著統一規劃,因地製宜,講求實效的原則,嚴格製訂合理的高水平的城市生態規劃和城市生態實施方案。規劃和實施方案一經決定,即具有法規性質。在將城市生態建設與保護的各項決策與投入納入到吳忠市與紅寺堡區兩級政府的城市發展規劃和年度城市發展項目的同時,建立一套由政府牽頭管理,有林業、城建、環保、交通、國土、鄉鎮、街道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城市生態領導小組。按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城區生態規劃的實施。為了嚴格城市生態項目管理和技術管理,保證城市生態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對一些設計不科學,與城市整體生態不協調、不合時宜的生態項目不予審批。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由於城市建設與生態係統各要素間內在的關聯和共生性,決定了在對生態城市進行規劃與實施時,不可能單純進行城市建設或者生態保護。若在實施中分道而行,其結果就是我們目前看到的許多地區城市化中出現的建設性與破壞性相互抵消的狀況。因此,城市生態問題絕對不是城市化建設外在的、附加的簡單任務,也不是純自然的生態和純城市建設模式的繼續,而是自然、社會、經濟複合共生的城市形態。它涉及城市建設的諸多方麵,包括生態文化、生態環境、生態產業、生態設施和生態管理等多方麵的綜合建設。城市生態是人類的物質產品,又是人類的精神產品。它既是一種生產過程,又是一種消費過程。也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城市生態不僅僅是一種“外觀”意義的環境,而且是現代人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它是既可以供本城居民享用,還可以吸引城區以外的居民遊覽觀光的一種很有經濟價值的旅遊資源[9]。

三、積極推進生態自然環境的建設

生態城市的建設是一個係統工程,在確定了城市的發展目標後,還要根據城市的實際環境狀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生態自然環境的建設。就紅寺堡區而言,應當采取如下措施:

(一)尊重生態規律,逐步改善並提升生態環境承載能力

按照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原則的要求,紅寺堡區的發展規劃已經將本區劃分為三類環境管製區,即禁止建設區、限製建設區和適宜建設區,並采取了不同的生態管製原則和措施。基於紅寺堡區較為脆弱的生態環境狀況,在開發建設時,必須尊重生態規律,盡量減少對生態環境的擾動。對必須進行的各類開發建設活動,要進行嚴格限製和科學合理地引導,避免與生態保護發生衝突。對於麵積較大的沙質荒漠化土地,宜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該類土地的持續擴大。在靠近城市建成區、居民點的區域有選擇地種植沙生植物,以防風固沙。對於草場退化區,宜采用禁牧措施,通過發展林、果、農、草等產業,達到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又提高森林覆蓋率、防風固沙、涵養水源等多種功能。

(二)利用並發展城市資源係統

第一,注重水資源的管理與汙染的預防與控製。針對紅寺堡區地區缺水的現實,要立足於當地自有水資源條件,積極開發適合紅寺堡區地區地貌條件和氣候特點的城市雨、洪水收集利用係統;以實現汙水資源化為方向,加大先進適用的節水技術、工藝、設備的推廣普及力度,加快城市汙水處理和汙水回用設施建設步伐,提高城市用水效率;同時,加強城市水源地保護工作,合理調配水資源,更好地實施並管理好扶貧揚黃引水灌溉工程,緩解城市水資源緊缺的矛盾,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需要指出的是,紅寺堡區畢竟屬於生態脆弱的地區,在水資源的管理上,要特別注意采取從源頭上預防並控製水汙染,以防止城市化深化帶來的環境汙染的加劇,甚至出現汙染的速度遠超過治理速度的尷尬局麵,不僅使生態費用成本提高,更重要的是背離了城市化建設的目標。

第二,發展城市其他能源。這主要指加快發展城市燃氣和城市供熱,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建築節能,提高城市居民居住生活質量。為此,一是應加快對現有公共建築和居民住宅門窗、牆體的節能改造和采暖係統技術改造,提高建築保溫隔熱性能和采暖熱能利用效率,降低建築能耗;二是提高城市燃氣管道供氣普及率,加大集中供熱、聯片並網改造推進力度;三是要積極開發利用風能、太陽能、地熱等利用新能源的供熱采暖係統和生活用能設施,擴大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四是建立有效的能源監測、預警和應急機製,為科學地評估能源形勢提供保障。

(三)建設好城市基礎設施係統

主要包括:第一,建設好城市道路設施。即加強紅寺堡區城市更新、改造,加快道路、橋梁設施的建設,形成布局合理的路網結構。加快交通走廊和交通樞紐建設,提高次幹道和支路網比重,充分發揮城市道路網係統的整體效能;引導城市空間結構形態和土地利用的合理發展,促進城市道路交通與土地利用相互協調發展;科學配置靜態交通設施,重點加快公共交通設施、居住地停車設施的建設;第二,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和環保設施。就城市發展而言,城市的生態建設依賴於前瞻性的市政基礎設施和環保設施建設。因此,加快紅寺堡區基礎設施的建設,可以提高其城市的綜合服務功能和防汙能力;第三,建設高效、完備的通信係統,以利於產業在城區的集中和中心城區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