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最重要的人是誰?是“我”!因為隻有“我”的感受才能決定“我”的心境;隻有“我”的行動才能改變“我”的處境;隻有“我”能夠真正對“我”的行動負責。
心理學家們把獨立性、果斷性、堅定性和自製力列為個人意誌的四大優秀品質,而獨立性則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種。它是指一個人不屈服於周圍人們的壓力、不隨波逐流,而能根據自己的認識與信念,獨立地采取決定、執行決定。它意味著個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是依賴於別人的言行。
智力高低主要看其是否能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這裏所說的獨立性是針對思維而言的,不同於我們通常所說的“鬧獨立性”或自以為是。它是在已有的思維結論不能圓滿地解釋客觀現象或不能很好地指導實踐時,人們為尋找答案而進行的反思。它也不同於無知者的異想天開,而是在運用已有理論進行了肯定思維後找不到正確答案的前提下所進行的創造性思維。缺乏獨立性的人,往往被別人的言行所左右,人雲亦雲,沒有主見。一旦遇上困難,他總是期望著別人能夠為他承擔責任。正如伽利略所說:“你不能教會一個人任何東西,你隻能幫助他找到做事的方法。”
在理財教育中,父母與孩子究竟應當是一種怎樣的關係?是主導者被主導者呢?還是平等的對話者?大多數的父母無法做到與孩子進行平等的交流與溝通,他們總是對孩子說:“你應該這樣”。他們忽視了一些孩子也渴望得到尊重,得到理解,他們不是機器,父母應盡量避免那種居高臨下的說教,而代之以相互尊重的平等對話。如在家庭理財事務中,可以邀請孩子一起參與討論。盡管孩子的意見也許有些幼稚,但父母仍應加以考慮。確實不可同孩子一起進行探討時,向其解釋不可行的原因。親身參與決策的感覺會令孩子得到尊重感,同時父母在決策過程中由於充當了民主的角色而更加得到孩子的敬佩。
此外,孩子也應該有他們的隱私權。父母不能把他們看成是自己的一件“物品”而隨意加以侵犯,應留給孩子一個屬於他們的空間。表現在理財上,父母可以給孩子一定數額的可自由支配的零花錢,這些錢的去向父母不必令孩子向自己報告。製定預算之後,父母的角色就逐漸隱退了。除了在孩子遇到困難時主動請求幫助之外,父母一般不宜再與孩子商議花錢方麵的事項。如果收入遠遠大於支出,該怎樣使用才能更好地讓它們發揮作用;相反的情況下,如果支出大地收入,該怎樣節省開支能維持收支平衡,這些問題主要地應該由孩子來做出決定。讓孩子學會獨立地做出決定是極有意義的事。正如美國臨床心理學家肯尼思·凱伊所說:“真正需要教給孩子的不是如何對待生命、自己的才能或金錢,而是如何做出抉擇。這樣他在離開自己父母的保護傘之後,才能夠自己做出成千上萬個大大小小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