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已經放學很長時間了,亮亮才帶著一身泥土回到家。爸爸非常生氣地問他:“怎麼這麼晚才回來?身上還弄得這麼髒?”
看到爸爸不高興,亮亮有點害怕了,怯怯地對爸爸說:“下午學校足球隊選拔隊員,我去參加選拔了。”
“什麼足球隊?誰讓你參加足球隊了?你經過我同意了嗎?”兒子竟然自作主張,這讓爸爸更加生氣了。
“是我自己要參加的,好多同學都報名了,我……”
“這絕對不行!成績那麼差,還有心思參加什麼足球隊,你要敢去小心我打斷你的腿!”亮亮還想為自己辯解,卻被父親的怒吼打斷了。
後來,亮亮隻好放棄了參加足球隊的選拔,但是他的成績並沒有因此好起來,反而比以前更差了。因為自己的愛好得不到父母的支持,亮亮逐漸對學習也失去了興趣。
父母總是習慣於把“選擇權”和“決定權”牢牢地把握在自己手中,不是強迫孩子放棄自己感興趣的事情,就是逼著孩子做他們沒有興趣的事情。這樣做的結果隻有兩個:一是讓孩子變得膽小怕事,遇到事情隻會依賴父母,聽從父母的意願和決定,根本沒有自己的主見;二是很容易引起孩子的逆反心理,跟父母“較勁”,什麼事都和父母對著幹,你讓我朝東,我偏要向西,從而在父母與孩子之間出現了“代溝”。
因此,當孩子決定做一件事情的時候,作為家長,應該給他們最大的信任和支持。不要把自己的感情和觀點強加到孩子身上,要信任孩子,相信他們的選擇和決定。
即使孩子最後失敗了,相信孩子也能從中得到深刻的經驗和教訓,為自己以後的成長打下良好的基礎。
曾經有一部非常受歡迎的美國家庭喜劇——《成長的煩惱》,相信很多孩子和家長都看過。劇中有這樣一個情節:一天,剛上中學的小兒子本恩做出了一個讓人大吃一驚的決定:他要做“清新小子”樂團的經紀人!本恩發現“清新小子”樂隊很有潛力,於是萌生了做他們經紀人的想法。可他遇到一個問題:要做“清新小子”的經紀人,必須拿出2000美元投資。
本恩沒有錢,於是他把自己的決定告訴了父親傑森,並勸說傑森做自己的合夥人。聽了本恩的決定後,傑森雖然非常吃驚,但他還是支持本恩的決定,並同意拿出2000美元作為投資。
後來事情的發展卻並不順利:傑森認為本恩根本不懂如何經營樂隊,於是不顧他的想法,處處控製他,這讓本恩無法忍受,於是結束了和傑森的合作。後來,本恩找到他的鄰居作為合夥人,並在轉讓樂隊經紀權中一次性賺了24000美元,這讓傑森形象大跌。
傑森無疑是個優秀的父親,當孩子做出一個讓大人吃驚的決定時,他以實際行動支持了本恩的決定。但他還是犯了一個很多父母常常會犯的錯誤,那就是沒有完全信任自己的孩子。
如今,大家都在談賞識教育。賞識孩子,應該相信孩子,相信他們的判斷力和辦事能力,給他們選擇和決定一件事情的權利。讓孩子自己去選擇和決定,會讓他們對事物產生更加深刻的認識,從而更加堅定自己的信念和決心。即使以後遭遇挫折和失敗,他們也能認真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勇於承擔責任,而不是一味地怨天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