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銀行貸款融資渠道(2 / 3)

2.銀行貸款的基本原則和政策

企業要向銀行貸款,首先的一點必須要了解銀行貸款的基本原則和政策,這樣才能事半功倍。

(1)銀行發放貸款的基本原則

貸款的基本原則是指銀行辦理貸款業務時,銀行和借款單位必須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它是貸款發放、使用、收回過程中的管理準則,也是確保銀行貸款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的重要保證。

①按政策發放貸款原則。即要求銀行按國家的信貸政策和產業、產品政策擇優發放貸款;借款單位必須按照銀行規定的數量和用途使用貸款,並按規定向開戶銀行編送資金計劃和借款計劃,如實向銀行反映資金經營情況,做到不虛報、不摻假。如果發現企業有弄虛作假行為,銀行不僅要取消貸款而且還會影響企業的信譽,給申請貸款造成不必要的障礙。

②貸款應堅持物資保證原則。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必須要有適銷對路的物資或有價證券作保證。貸款的投向及其運動應與物資運動的方向及數量相結合。貸款所形成的購買力,同物資的可供量及結構保持平衡,既能穩定市場貨幣流通,又可基本保證信貸資金安全。銀行在發放擔保或抵押貸款時,物資保證的概念除適用適銷、適量的原則以外,還應擴展到指定的財產,如不動產、票據、債券等保證物。不僅包括有形的,還包括無形的財產,如專有技術、發明權等。銀行在對勞務性行業、信息、科技等部門發放貸款時,可以將有應用價值的,能以價格衡量的無形財產也視為貸款的物資保證。

③貸款按期償還並區別計息原則。這一原則要求貸款發放時即確定歸還期限。企業按期如數歸還,並根據不同的貸款對象及用途、期限規定不同的利率,分別計息。企業按銀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和利息是對銀行樹立良好形象和信譽保證的最好證明,為以後的貸款打下良好的基礎。所謂“有借有還,再借不難”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④“區別對待,扶優限劣”的原則。這一原則要求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營管理好的企業優先發放貸款,反之則限製。目前銀行對申請借款的企業著重進行以下幾個方麵的考察:一是對經營效果的考察;二是對資金占用結構的考察;三是對產品結構的考察;四是對自有資本的考察;五是對信用程度的考察;六是對項目可行性的考察。通過考察對優的扶持劣的限製。

⑤以銷定貸的原則。這一原則要求按企業銷售資金率和產品適銷狀況確定貸與不貸,貸款多少。對符合產業、產品政策,暢銷的積極支持;對平銷產品不增加新貸款,但可以收回再貸;對滯銷產品,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產品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收回舊貸款。

(2)銀行貸款的基本政策

貸款的基本政策是銀行運用負債資金,組織管理信貸活動的基本準則界限。我國的貸款政策是國家某一時期的經濟政策在信貸資金借貸方麵的具體體現,是國家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

①銀行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的基本政策界限。銀行的流動資金貸款隻能用於企業的生產周轉和經營活動,不得用於基本建設和其他財政性開支,不得墊交未實現的稅金和利潤,不得墊付消費基金和職工借支。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企業,銀行要限期清理收回貸款,並酌情給予信貸製裁。

②銀行對固定資產貸款的一般要求。一是按照政策擇優發放。按照國家的方針、政策,經過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評估、論證,在比較建設必要條件和經濟效益的前提下擇優發放貸款。二是執行計劃、控製規模。固定資產貸款項目必須經過有關部門批準後納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在上級下達的貸款指標內掌握發放。三是財物結合、物資保證。固定資產貸款必須用於規定采購的材料設備,確保建設、改造項目順利建成,發揮效益。

貸款政策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是隨著各個時期客觀經濟條件和國家有關經濟政策的變化而調整和變化的。當前工業貸款的基本政策是:以提高經濟效益為核心,該支持的積極支持,該管住的堅決管住,貸款政策要和產業、產品政策相結合,努力提高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益。

3.貸款對象與條件:銀行貸款的實現基礎

準確把握銀行貸款的對象與條件是企業向銀行獲得貸款的基礎。

貸款對象是指銀行對哪些部門、企業、單位或個人發放貸款。其實質是確定貸款投向,劃定貸款範圍,表明銀行貸款一定時期支持和限製的對象。

一般來說,貸款對象的選擇要符合兩項要求:一是要符合信貸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能夠保證信貸資金的正常回流;二是要符合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促進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回顧建國以來,我國銀行在貸款對象的所有製及產業結構的選擇上曾走過一條漫長而曲折的道路。實踐證明,貸款對象確定的較為合理,並適應了當時的經濟發展就能起到促進作用,凡違反了經濟發展規律就會影響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影響人民生活的改善。

按照上述兩項要求,確定貸款對象的標準就是要看企業單位或個人所從事的經濟活動是否具有經營性。所謂經營性,是指能夠以正常的經營收入補償支出,即有商品銷售收入,包括有形的商品和無形的商品(勞務、技術等)。一切從事生產,流通和為生產、流通提供勞務、服務的有經濟收入的單位,都是貸款對象;而沒有還款來源的非經營性單位一般不能成為貸款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