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審美
美,是社會關係的總和;美,是和諧;美,是人類所追求的一個極致。
消費審美是指消費者對消費對象的評價標準和情趣。從某種意義上說,消費審美是消費的前提,同時也是消費的目的。
人皆愛美,古來如此。初民以樹葉獸皮遮羞,為愛美;後來創製衣服宮室,亦為愛美;雎園綠竹,雖無奇石之怪巧,名花之妖豔,園主人以為有清幽之美,遂選作文人學士會文飲酒之所;飛來峰後摩崖造像,雖經千載風霜剝蝕,已現殘缺,行家以為真跡,甚美。美,是多層次、多樣性的,同樣,審美的觀點也必然各有不同。
美,是人類消費的最高追求。不同國家、民族、地域、時代的消費者有著不同的審美標準,並且,隨著社會生產的不斷進步,消費者審美的情趣越來越廣,不僅要求飲食美、服飾美、容貌美,而且要求形體美、健康美、生活美、居室美。於是,健身器材、健美場所、室內裝修、鮮花、休閑、旅遊便成了新的消費對象和消費方式。
消費者的審美能力直接決定了其消費滿足的程度和消費對象的層次。而美,尤其在消費領域,是一個最難從一而終的生命現象,很難找到比美更豐富更活躍的存在。因此,關於美的價值取向也許是最難作出具體的定性分析的問題。總的來說,符合人性、與自然相和諧、有益於身心健康,已成為社會普遍接受的審美原則。當然,這個原則具有強烈的時代和地域色彩。俄羅斯著名美學家車爾尼雪夫斯基曾說過:“每一代的美都應該是為那一代而存在的:它毫不破壞和諧,毫不違反那一代的美的要求,當美與那一代一同消逝的時候,再下一代會有它自己
人類對美的追求,在衣著的體現上尤為廣泛和深刻。服裝的美,除了本來的實用價值外,尤其注重其色彩的配置、式樣的風格,以及流行中的款式特色。中國素有“衣冠之國”之稱,從有形象資料算起,其服裝曆史至少也有數千年了。每一個朝代都有其各自的流行樣式和不同風格的審美特征。如商周時期的樸實厚重,唐宋時期的雍容華貴,明清時期流行的富麗細膩……“風袖低昂如有情”、“裙拖六幅湘江水”,唐代廣袖從風、長裙拖地的華美、顯貴、典雅、飄逸,至今仍令人感歎不已。現代服裝則追求並崇尚簡潔、明快、清新、盈巧、舒展、剛健、自由,而且更多地趨同於流行。因此,有人說時裝是“時間的藝術”,是時尚最直接的反映。其實,對於時裝而言,最重要的就是款式和色彩。如果說款式是時裝的外形,色彩則是時裝的靈魂。款式與色彩的協調,構成了時裝的風格。然而,時裝的風格、時裝的美,最終是通過人來實現的。所以,時裝美的實質,應該是時裝與人的統一,是時裝與人的和諧。
“民以食為天”,食,是人類天生的本能。人們對飲食的體驗與實踐,無論從生理上或心理上,都離不開色、香、味、形四大要素。凡飲食有道者,在品嚐滋味的同時,還包括了對色、形美的講究和鑒賞,蘊含著對食品自然美和形式美的諸多感受。世皆公認,美食在中國。中國的食品藝術,極其講究色澤、質地、形狀的製作技巧。大凡上乘的食品,無不刻求上好的原料、嫻熟的技藝和雅致的情趣,中國的四大菜係皆如此。實際上,人們在品嚐食物時,有這樣一種現象:首先注意的是色彩的奪人,其次是香味的誘人,爾後是式樣的動人,再次是味道的宜人。從這種心理現象中,不難看出,食品色、形的所謂“奪人”、“動人”,正是人們在飲食中審美心理的真實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