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旅客須知(1 / 1)

鐵路旅客須知

購票

車票分硬座、軟座、棚車客票、市郊(單程、往返、定期)客票、普通加快票、特別加快票、臥鋪票(軟臥、硬臥)。

小童乘車

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費攜帶一位身高不超過1,1米的小孩。多帶的小孩如身高隻在1.1米至1.4米之間可購買半價票,身高超過1.4米的小孩應購買全票價。

學生乘車

正規院校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地點,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優待證"的學生證或學校的書麵證明,每年可買四次學生半價硬座客票。應屆畢業生從院校回家,憑院校的書麵證明;新生入學憑院校取錄通知書,也可購買一次學生半價硬座客票。

傷殘軍人

傷殘軍人憑民政部領發的"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證"可購買半價軟、硬座客票、加快票和臥鋪票。

免費行李-----手提行李

成人-20公斤

小孩(包括免費小孩)-10公斤

外交人員-35公斤

凡攜帶的行李,應要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邊,以免妨礙其它旅客和通行。

嚴禁物品

凡是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政府限製的物品,妨礙公並衛生的物品,動物以及損壞或汙染車廂的物品,都不得帶入車內。

行李/包裹托運

旅客憑客票(市郊定期客票除外),在乘車區間內可托運行李和一輛按五數包裹計費的自行車或不帶汽油的單人輕便摩托車。每張客票可托運行李兩次,傷殘人士則不限次數。

可托運的行李包括:

被褥、衣服、個人閱讀的書籍和旅行必需品、持有搬家、調轉證明的家庭用具、生活用糧、自行車和不帶汽油的輕便摩托車、傷殘人用車和小孩車(每張客票各一輛)、持有證明的文藝演出用的服裝和道具。在行李中不能夾有貨幣、證券、珍貴文物、金銀珠寶和其它貴重物品、檔案材料及危險品等。

退票

在發站,開車前退還全部票價,核收退票費。特殊情況可在開車後兩小時內辦理。但直達特別快車必須在開車前兩小時以前辦理。團體旅客必須在離開車前六小時前辦理。中途站不能退票。如有特殊情況,在客票、加快票有效期內能到達車站時,提出證明及經車站同意,可退還以收票價同已乘車區間時的差額,核收退票價。

改期

旅客應按車票票麵指示的乘車日期、班次、座別或鋪別乘車。因特別事故而不能按票麵指定的日期和班次乘車,可在不延長票麵有效期的條件下辦理一次提前或改乘晚車手續。辦理改簽時間最遲不得超過開車後兩小時。直達特快車票、臥鋪票不辦理改簽。旅客中途下車,可在有效期內恢複旅行。直達列車票和臥鋪票在中途下車時失效。

遺失車票

如旅客在乘車時前遺失車票,應另行買票。旅客在乘車途中遺失車票,應從發現遺失車票的站起補票,核收補票費。補票後又找到原票時,可在到站出站前退票,核收退票費。

領取行李/包裹

行李、包裹從運到日起計,免費保管三日。超過日期領取時,核收保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