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的價值

新聞觀察

作者:黃婉盈

“讀新聞傳播學書”欄目主持人按語

林語堂是第一位以英文書寫揚名海外的中國作家,也是集語言學家、哲學家、文學家於一身的著名學者,兩次被提名諾貝爾文學獎。他的《中國新聞輿論史》,英文原名為《A History of the Press and Public Opinion China》,1936年初版,中文名是他本人後來確定的。該書分古代和現代(從19世紀初算起)兩個部分,分別探討了中國古代的輿論史和現代報刊史。林語堂寫書之初的觀點是:沒有憲法對公民權利的保護,不可能正常發揮輿論批評的作用;然而書寫到最後,通過考察那時的報刊史,他流露出另一種答案:“在專製與民主的衝突中,憲法的一紙文件比不過獨裁者的刺刀。”這本書讀起來給人以警醒。該書有多個版本,2008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和上海人民出版社分別出版中譯本,接著2011年暨南大學出版社出版了該書1968年英文版的譯本。如果有興趣,建議對照英文版將三個譯本都看看,考察一下自己對英譯漢水平的辨別能力。下麵三篇讀書筆記的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不同年級的本科生。——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陳力丹

林語堂用英文撰寫的《中國新聞輿論史》,顯示了他作為文化人的社會良知和責任感。該書分為兩編──古代編和現代編,意在表現古今新聞輿論之別。

在古代編中,林語堂沒有完整描繪整段中國古代新聞輿論史,由漢、魏晉南北朝直接過渡到宋、明,與一般曆史的寫法有異。

在現代部分,他主要介紹了現代報業的興起及其作用,並稱1895到1911年為中國報業史上的黃金時代,其目的在於指出言論自由對於現代中國的影響。

此書雖名為“中國新聞輿論史”,不過誠如複旦大學寧樹藩教授指出的,該書“實質上,還是中國輿論史”。究其原因,實與林語堂對新聞應有的作用的見解有關。他明言“我所感興趣的,是作為民意與專製鬥爭史的中國新聞史”。因此,他貫穿全書的主旨乃是闡明表達民意、體現民主的新聞業才能算是真正的新聞業,但在中國曆史的大部分時間內,都是輿論在發揮此作用,那麼此書側重輿論,也就理所應當了。

由於筆者的誌趣所限,我對古代編比較感興趣,認為其能真正反映林語堂所追求的士大夫,或曰文化人應有的責任。在古代編的各章裏麵,林語堂強調古代社會之所以采取歌謠、聯名上書等手段表達意見,乃是缺乏憲法保障的結果。東漢兩次黨錮之禍,把士大夫敢於直言的風氣一掃而空,造成魏晉南北朝清談之風盛行,足見皇權時代對言論的打壓之深。

文化人的責任,最能體現在古代言官身上。林語堂說:禦史“得不到任何人身保護。敢於直言的禦史,總會得到輿論支持,其獨立言論也受到景仰,但是從法律上說,卻要麵對各種懲罰:罰俸、降職、監禁、流放,甚至性命難保”。東林黨人的命運,就是明證。盡管如此,中國曆史上也不乏敢於直言的文化人,他們真正擁有文化人的道德責任感。筆者認為,此種精神亦是新聞人的一種信念。

林語堂在書中一再強調輿論的作用是與專製作鬥爭,新聞人也應當意識到自己的使命之一——宣揚真理,為民發聲。古代未能出現真正意義上的“新聞業”,其本質是專製統治,一切都是為皇帝統治服務的,民意永遠都是次要的。雖然天子仍要受命於天,紂王無道則能起而伐之,但連孔子也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把愚民作為一種常理,無法令人體會到作為人的價值。正出於此原因,林語堂才對晚清報業發展、梁啟超開民智的思想給予高度的評價。

林語堂寫此書之時的中國新聞業,受製於檢查製度之害。彌爾頓的《論出版自由》被認為是西方自由主義萌芽時期的名著,可見自由對於出版業而言意味深重。林語堂也充分認識到言論自由的重要性,稱“審查官是世上最荒唐的職業”。新聞業的價值的確需要捍衛,如果沒有足夠的思想空間,人類的創造力必定受到限製。

新聞人的使命之一,是客觀、真實地反映現實。如果沒有言論自由、沒有良知,則可以宣告新聞人之死。中國的輿論史告訴我們民意的價值,那段專製的曆史時時在提醒人們新聞自由的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