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它要求的材料
D.申請德國DAAD項目(項目簡章見附件五)的人員需按項目要求提交外文材料
⑤申請者向受理機構繳驗各種材料一式六份(原件一份、複印件五份)。
⑥受理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00年3月31日。
⑦申請者交申請手續費100元(其中20元為購置表格、資料費),經初審合格後,另交評審費200元。
(5)評審和錄取
①受理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內容包括:申請者是否符合上述規定的申請條件;申請材料是否齊備,表格填寫是否工整、準確、完整等。
②經初審合格的材料(每位申請者一式五份),由受理機構於2000年4月10日前報送留學基金委。
③留學基金委對初審合格者的材料組織同行專家評審。根據“專家評審、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留學基金委綜合專家評審意見後確定初步錄取人員名單,報教育部批準。
④留學基金委於2000年8月通過其網頁、《神州學人》雜誌和有關媒體公布錄取人員名單並通過各受理機構和留學人員所在單位向被錄取的留學人員發《錄取通知書》、《出國留學資格證書》、《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及《出國留學人員須知》等。
⑤被錄取人員的出國留學資格有效期為兩年。超過期限未能出國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6)簽約派出
①以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方式派出的留學人員必須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的義務。
②被錄取的留學人員派出前須與留學基金委簽定《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並辦理公證等事宜。協議書明確規定接受資助者的有關權利和義務,包括不延長留學期限、按期回國工作至少兩年等的規定內容。
③為保證協議的簽署和履行,留學人員應有二名具有經濟能力的經濟擔保人。
④根據協議的要求,被錄取的留學人員應按留學基金委規定的程序和方式辦理交存保證金事宜。保證金金額根據留學人員單位所在地區、留學人員的類別、留學期限和前往留學的國別確定,金額標準一至四萬元不等。出國期限為三個月的留學人員免交保證金。
⑤留學人員按期回國並按規定履行義務,經留學基金委確認其有關材料後,其出國前所交存的保證金連本帶息退還留學人員本人。
⑥如留學人員不按協議規定履行回國服務義務或違反協議中的其它約定,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向留學基金委償還相應的出國留學費用並支付規定的違約金。對按規定須賠償全部留學費用的人員,其出國前所交保證金不再退還本人;同時,本人或其經濟擔保人須另賠償和支付全部資助費用的不足部分及違約金。如不按規定賠償,本人或其經濟擔保人將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7)其它
①獲得國家出國留學基金資助的留學人員,其在國內原工作單位的工資、待遇等,根據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製定的國家公費出國留學的有關管理規定辦理。
②獲得國家出國留學基金資助的留學人員,其與獲得資助有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發表、公開時,應注明或說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資助”。
③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其主頁公布2000年優先資助學科領域、2000年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時間安排和有關內容。留學基金委網址為:http//www.csc.edu.cn。
6.6.2002年公派留學側重高新人才
今年我國在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派上將積極配合國家“十五”規劃和西部大開發戰略,使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更側重於新興學科和高新技術及我國加入WTO後經濟、管理方麵人才的培養,同時進一步加大對西部地區的支持力度。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開始2002年的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選派工作和來華留學獎學金生的招生、錄取工作,並公布有關辦法和規定,招生、錄取規模與2001年大體相同。
2001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共錄取2300餘人公費出國留學,接受2025名獎學金生來華留學;著重實施了“重點高校係主任和研究所、實驗室骨幹出國研修項目”;進一步加強了對留學人員的國外管理,截至10月底,按期回歸率已達92.8%。此外,還調整了歐、亞、非地區24個國家的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獎學金資助標準,這是多年來留學人員獎學金標準調整國家最多、範圍最廣、力度最大的一年。
第四步通過公派出國留學外語水平考試
★曾在教育部所屬培訓部參加非通用語種培訓者,亦可申報(須附培訓證書複印件)。
★未參加過外語考試,但派出單位重點推薦者也可以申報。
2002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外語水平考試成績標準及有關情況說明
(1)關於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外語條件的說明
①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外語合格條件:達到“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的出國標準(詳見以下說明),或同一語種外語專業本科畢業,或曾在同一語言國家(近10年內)留學或工作一年以上。曾在教育部所屬培訓部參加非通用語種培訓者,亦可申報(須附培訓證書複印件)。
②參加2000年或2001年WSK考試、成績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申請2002年國家出國留學基金。
A.外語水平合格:
-英語(PETS5)總成績55分以上(含55分),其中聽力18分以上(含18分),口試成績3分以上(含3分)
-日/俄語總成績110分以上(含110分)
-德語總成績65分以上(含65分)
-法語總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
B.外語申報條件:-英語(PETS5)總成績50分以上(含50分)
-日語/俄語總成績90分以上(含90分)
-德語總成績55分以上(含55分)
-法語總成績50分以上(含50分)
C.外語培訓標準:-英語(PETS5)總成績55分以下
-日/俄/德/法語總成績未達到合格標準
外語培訓期限:一學期或一學年
外語口試標準:英語(PETS5)總成績55分以上(含55分),聽力/口試任意一項未達標
③未參加過外語考試,但派出單位重點推薦者也可以申報。如被錄取,則必須參加教育部指定的語言培訓並獲得培訓合格證書,或參加規定的WSK、PETS5考試達到合格標準方可派出。
(2)外語培訓安排及教育部指定的外語培訓部聯係電話/培訓語種為滿足各方麵外語培訓的要求,教育部指定的外語培訓單位(簡稱“出國培訓部”)可提供相應的培訓服務。凡外語水平未合格人員可在申請時注明意向培訓/口試地點,留學基金委將根據情況予以安排。英語口試地點安排在北京語言文化大學和上海外國語大學;凡口試未達標人員須按規定參加外語培訓,培訓地點一般為口試所在培訓部。各出國培訓部聯係電話及培訓語種如下:
①北京語言文化大學出國培訓部(010-82303540);
培訓語種:英語、法語、德語、俄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
②北京外國語大學出國培訓部(010-68916498);
培訓語種:英語
③上海外國語大學出國培訓部(021-65318816);
培訓語種:英語、法語、德語、俄語
④同濟大學留德預備部(021-65982702);
培訓語種:德語
⑤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出國培訓部(020-86627595轉2315);
培訓語種:英語、法語、德語
⑥中山大學外語學院英語培訓中心(020-84113240);
培訓語種:英語
⑦西安外語學院出國培訓部(029-5309440);
培訓語種:英語
⑧東北師範大學留日預備學校(0431-5695251);
培訓語種:日語
⑨大連外國語學院出國培訓部(0411-2803121轉6355);
培訓語種:日語
四川大學出國培訓部(028-5405432);
培訓語種:英語、德語、俄語
四川外語學院出國培訓部(023-65345262)
培訓語種:英語
第五步申請公費留學
★新的改革辦法遵循的原則是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政府計劃宏觀指導下,對國家公費出國留學的選派和管理實行“個人申請,專家評審,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新辦法。
★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是為鑒定非外語專業人員的外語水平而設置的考試,其成績主要用於選拔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每年舉行兩次考試,第一次考試定於6月的第四個星期六,第二次考試定於12月的第三個星期六。
★申請公費留學的關鍵就是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按照一定的程序辦理各種手續。
1.申請受理公費留學的機構
為了適應新的國家以費出國留學選派工作,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在全國各省、自轄市及部分中央部委設立了99個申請受理機構。北京地區的申請人員可向北京地區各申請受理機構申請,申請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曆證明、成績主明或免試證明及申請手續費,具體地址如下:
(1)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出國留學工作辦公室
負責受理國家教育部直屬及北京市直屬院校、教育、教研機構人員的申請,並負責受理未設立申請受理機構的中央部委直屬院校的申請。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皂君廟甲4號
電話:62238078
傳真:62216799
(2)北京市科技幹部局留學人員服務中心
負責受理北京市非教育係統單位及未設立申請受理機構的中央部委直屬非教育係統單位留學人員的申請。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雅寶路7號
電話:6592834465855628
傳真:65954240
(3)中央部委申請受理機構
中央各部行設立的申請受理機構,負責受理本係統各直屬單位留學人員的申請。
申請受理國家公費留學的機構
各省、市、自治區由家留學率差申請受理機閉聯係電話和傳真
省市名稱申請人所屬係統受理機構電話受理機構傳真北京市市屬高校和教育部屬在京高校010-6223807862216799北京市市屬非教育係統及一些部委010-6595424065954240上海市上海市各類申請人員021-6473887062550026,64733387天津市教育係統022-2332596223321167天津市非教育係統
022-2712235127123812重慶市重慶市各類申請人員
023-6385595663855956河北省教育係統
0311-70450967061014河北省非教育係統
0311-70314867031486山西省教育係統
0351-30410613046223山西省非教育係統
0351-30460893046111內蒙古教育係統
0471-69524876952487內蒙古非教育係統
0471-62839516937239遼寧省省教育係統及教育部
委托單位024-8690606586893002遼寧省非教育係
統024-2271084322710846吉林省教育係統
0431-89053282727699吉林省非教育係統
0431-89054568939368黑龍江教育係統
0451-36260373626037黑龍江非教育係統
0451-26250922649971江蘇省教育係統
025-32391392649971江蘇省非教育係統
025-33115153301370浙江省教育係統
0571-78050477822692浙江省非教育係統
0571-70525387052526安微省教育係統
0551-28277492827749安徽省非教育係統
0551-26024232657061福建省教育係統
0591-78215327856880福建省非教育係統
0591-75245917558790江西省教育係統
0791-62140056225896江西省非教育係統
0791-68123236234440山東省教育係統
0531-29582542953279山東省非教育係統
0531-69213726916345河南省教育係統
0371-59543055958034,5956868河南省非教育係統
0371-59933675993370湖北省省屬院校及教育部委
托單位027-8732814187328047湖北省非教育係統
027-8781252687812526湖南省教育係統
0731-47149364715481湖南省非教育係統
0731-22193752216512廣東省教育係統
020-8776526187765261廣東省非教育係統
020-8313394283344564海南省教育係統
0898-53393655339365,5339366海南省非教育係統
0898-53389325342004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係統
0771-5322171-2307廣西壯族自治區非教育係統
0771-58664455853371四川省教育係統
028-61280316113730四川省非教育係統
028-67589566753313貴州省教育係統
0851-58136775826933貴州省非教育係統
0851-68924086892408雲南省各類申請人員
0871-51412385141355陝西省各類申請人員
029-73235317347394甘肅省教育係統
0931-88261308820006甘肅省教育係統
0931-84120438824264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係統
0951-60259976022177寧夏回族自治區非教育係統
0951-50472745046126青海省教育係統
0971-82393388233550青海省非教育係統
0971-823913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係統
0991-28605472870500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非教育係
統0991-28382132817542備注:各部委所屬的申報
人員請與主管部門的人事或教育部門聯係2.今年公派留學的條件。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近日公布了2002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選派計劃。2002年將選派各類出國留學人員2300名。
為保證國家留學基金在支持重點、滿足國家和地方需要方麵發揮更積極的作用,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全麵需求及入世後對諸多方麵人才的急需情況,國家留學基金委調整了優先資助學科專業目錄,並對申請者的條件和外語水平的要求做了適當調整,以鼓勵更多的優秀人才。申請受理工作將於近期開始,截止日期為2002年3月10日。有關選拔簡章及獎學金項目要求、優先資助專業指南等已在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www.csc.edu.cn)上公布。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國家留學基金。
為配合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2001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啟動了《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在鼓勵西北地區繼續積極利用國家留學基金麵上計劃的同時,每年再單獨從西部地區選派300名各類人員出國研修。本項目將根據西部各省、區的特殊需要設若幹子項目,按定向培養的原則選派西部地區的急需人才。
教育部從1996年起對國家公費出國留學的選派和管理工作進行了改革。新的改革辦法遵循的原則是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政府計劃宏觀指導下,對國家公費出國留學的選派和管理實行“個人申請,專家評審,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新辦法。截至2001年8月底,按新辦法共向46個國家選派各類留學人員9551人,已有6745人按期回國,按期回歸率占應回國人員的95.2%。對未按期回國人員,基金委均按協議追究其違約責任,履約率達99%以上。
第六步:辦理出國的各種手續
★辦理出國手續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怎樣在這個複雜的手續辦理過程中節省時間,這就要求掌握出國各種手續辦理的步驟與相關技巧。
★辦理證件是出國的身份證明。
參照方案七自費留學有關內容。
申辦公派留學出國簽證手續問答
一、問因公出國留學人員改持因私護照後,應在何處辦理簽證手續?
答:根據1993年5月國家教委、外交部和公安部(93)50號文規定,自93年11月1日起,各類因公出國留學人員均改持因私普通護照,辦理前往國入境簽證和途經國過境簽證。經外交部領事司批準,國家教委留學服務中心(對外稱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在公派留學人員改持因私護照後,仍然可通過因公渠道直接向各駐華使領館申辦簽證。也就是說,各類公派(包括國家公派、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單位公派和地方、部委公派)留學人員,如持用因私普通護照,不經中心申辦簽證手續的話,隻能和普通因私出國者一樣,自行到使領館排隊申辦,這意味著費時費力和難以保證取得簽證。因為使館對個人申請簽證者,除要提供較多的公證材料外,還需麵談等。經驗表明,各駐華使館對個人申請者有較高的拒簽率。幾年來,公派留學人員冒然自行到使領館申辦簽證而遭拒簽者已不鮮見。
除上述外,出國處還為部分仍需持因公護照的留學人員辦理因公普通護照及入境和過境簽證;為互免簽證或在境外辦理落地簽證的人員辦理出境卡;為教育部係統出國團組辦理入境和過境簽證;為各類留學人員訂購和代購機票,辦理派遣手續,向我駐外使領館通告留學人員行期等有關事宜。多年來,我處以嚴謹規範的工作,在各駐華使館贏得了良好的信譽,保證了數萬名留學人員順利完成進修學習計劃。另中心還設有留學人員公寓,留學人員隻要在公寓服務台預約登記,交納相應費用,中心即可派車送至機場,提供一條龍服務。
二、問:很想了解一下有關公派留學人員出國前後手續和需注意的問題,不知有何參考資料?
答:我們充分考慮到了各位的需求和心情,編有《公派留學人員辦理出國手續須知》(以下簡稱《須知》)一書,該書由我處各主管項目的同誌積多年辦案的經驗編寫而成,彙有公派出國留學的辦理程序,申辦各國簽證所需材料及使館的要求,所需時間,並彙集了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編寫的出國的要求及注意事項,附有各種表格、資料,翔實具體、準確,操作性強,具有較高的參考和使用價值。一冊在手,成竹在胸。每冊僅收成本費5元,在每位辦案人員處都可買到。
三、問:在留學服務中心申辦出國手續需要哪些材料?
答:應提交的材料有:
1.本人有效因私普通護照(附兩張A類出境卡);
2.JW-108表第四聯;已有因公護照者需持政審批件或再次出境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3.對方邀請信(由國家留學基金委錄取人員還要提供經單位審核同意並加蓋公章的邀請信複印件);
4.各國駐華使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各類公證、體檢表,單位提供經費的要提交經濟擔保等(因國別而異,具體要求請參看《須知》)。
公派留學人員如因需要確需申辦因公普通護照或手中已持有因公普通護照,需提供政審批件,單位和地方公派人員要提供政審批件和出國任務批件。
四、問:我手中的材料和邀請信與《須知》要求尚有差距,但邀請人稱這已足夠了,請問是否可以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