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關使館和總領館:
受理簽證申請的是主要旅行目的國(不一定是第一個入境的申根國家)的使領館。德國駐外簽證主管機構情況見⑤
(2)申請簽證
持因私普通護照者按預約時間親自到簽證處申請簽證。16歲以下和60歲以上的申請者可以以書麵形式全權委托信任的人遞交申請。申請申根簽證的時間隻能於星期一至星期四13:30至16:30
電話預約〔電話號碼:(010)65321925〕。
在過去三年裏至少兩次獲得西歐或北美國家簽證並持這些簽證多次旅行者可以通過中信實業銀行營業網點遞交申請。"代傳遞業務"方麵的情況可以在本使館或中信實業銀行〔(010)66211767或(010)66219988-11806〕獲取。
德國駐華大使館簽證處接待時間:
a)申請簽證(隻能按預約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
b)發護照:星期一至星期四15:30-16:30,星期五12:45-13:30
(3)所需材料
①2份認真填寫的申請表(RK1201),貼上近期的證件照
②護照(其有效期在簽證到期後仍不少於90天)及一張身份頁複印件
③居住在德國的德籍邀請人護照或身份證複印件,或旅居德國的外籍邀請人護照(包括居留許可)複印件
④這次旅行的經費來源證明可根據外國人管理法第84條由一位居住在德意誌聯邦共和國的人出具承諾承擔生活費的經濟擔保書。已印製的經濟擔保書可由擔保人在本使館或德國的外國人管理局簽署。經費來源證明須一份原件和一份複印件
⑤為在申根國家逗留辦理的醫療保險證明
⑥如探親:親屬關係證明(證書原件或經公證的證書)並附上一份複印件
⑦對於中國申請人:戶口本原件(包括所有頁和加頁的複印件)
⑧對於其他申請人:中國的居留許可證(包括所有頁和加頁的複印件)
⑨雇主出具的有關其職位和準假的證明原件,證明中必須含有簽名者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公司印章、簽字、姓名及職務附加材料、要求和信息
(4)對於無父母陪同的未成年人: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聲明(聲明可由上述人員親自來本使館簽署,也可由公證機關公證)。
對於父母離異的未成年人:父母離婚證及監護證明原件(5)個別情況可以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6)本使館可以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的德文或英文譯文
簽證費
簽證費在20.45至35.79歐元之間(未成年人半費),按入境次數和逗留期限計算,以人民幣支付。
注意:除簽證費外,簽證處的所有公務活動、申請表和申請簽證須知及預約均免費
(7)德國駐外簽證主管機構
德意誌聯邦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四個簽證事務方麵有固定轄區的代表機構:
①安徽、江蘇、浙江省和上海市居民或常住人員隻能在德國駐上海總領事館申請簽證。地址:上海市吳江路188號,靜安新時代大廈14層,郵編:200041,
電話:(021)62171520,傳真:(021)62180004。
②福建、廣東、海南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居民或常住人員隻能在德國駐廣州總領事館申請簽證。地址:廣州市環市路339號,廣東國際大酒店19樓,郵編:510098,電話:(020)83306533,傳真:(020)83317033。
③香港和澳門居民或常住人員隻能在德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申請簽證。
地址:香港中區金鍾道95號統一中心21字樓(UnitedCentre,21st.Floor95Queensway-Central,Hongkong),電話:(00852)21058777,傳真:(00852)21058788。
④德國駐北京大使館主管中國其他地區居民的簽證事務。
2.科技人員出國工作若幹問題的暫行規定
(1992年8月1日國家科委發布)
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不斷擴大,科技人員出國工作的越來越多,不少科技人員以出色的業績,展示了中華民族的聰明和智慧,增進了我國人民與世界各國人民的了解和友誼,為促進我國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作出了積極貢獻。但是,由於長期以來在審批手續、工資待遇、成果歸屬等方麵缺乏明確的規定,管理工作尚未跟上,從而不同程度地存在審批手續過於繁瑣,高級專家在外待遇顯失公平,有些作出重要發明創造的科技人員不能合理分享知識產權等情況。為了加強管理,保證科技人員出國工作的健康開展,維護國家、單位和科技人員個人的正當權益,特作如下規定:
一、派遣科技人員出國工作,是發展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重要形式,是貫徹執行對外開放政策的一大措施,要本著放寬政策、簡化手續、加強管理、積極引導的精神,在執行中外科技合作協定、議定書和有關協議過程中,有計劃、有組織地派遣更多的科技人員出國工作。
二、本規定所稱的科技人員出國工作,是指我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根據中外科技合作協定、議定書和實施協議,派遣(包括個人聯係組織批準)在職科技人員,到國外、境外的研究機構和其他組織中從事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谘詢服務以及其它科技活動。
三、科技人員出國工作,派遣單位應按國家簡化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報批。執行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出國工作的,報國家科委備案。
四、科技人員出國工作,應當按照互利、有償和誠信原則,由派遣單位與國外、境外接收單位就經濟利益關係及有關事項達成協議。
國外、境外接收單位向我派遣單位支付的報酬,應當與科技人員的工資及其它待遇分開單列。
五、科技人員出國工作,派遣單位與國外、境外接收單位之間應就科技人員工作期間所產生的知識產權的歸屬和分享達成協議。
屬於以共同研究開發為主的,有關知識產權應由派遣單位和國外、境外接收單位共有,可以約定各自在本國境內享有全部權利,包括實施、轉讓等。在第三國的權利,由雙方按貢獻大小協商確定分享比例。
屬於政府間合作項目的,有關知識產權按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的規定處理。在國際組織工作的,按有關國際公約或國際慣例處理。
科技人員作為科技成果的完成者,有從使用或轉讓該項成果所獲收益中提成的權利,其比例和條件可以區別不同情況逐一商定。
非職務技術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個人所有。
六、科技人員出國工作期間,其在國外、境外的工資及其它收入及原則上歸個人所有。
七、出國工作的科技人員,要牢固樹立愛祖國、愛人民的思想,堅持愛國主義和國際主主,把個人命運與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緊密聯係起來,嚴格執行外事紀律,自覺遵守當地法律,尊重當地人民的風俗習慣,主動與派遣單位保持密切聯係,積極向國內反饋科技信息。完成出國任務後,按時回國工作。
八、有關部門、派遺單位應主動關心出國工作的科技人員,盡可能地為他們提供各種便利,幫助他們及其在國內的家屬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支持他們圓滿完成出國任務。
九、依據中國企業和國外、境外企業之間按照國際商業慣例訂立的合同和勞務輸出協議,派往外國企業服務的人員,不適用本規定。
十、本規定由國家科委解釋。
十一、本規定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2.“修學旅遊”悄然興起天津出現出國留學預備營
一種新的旅遊方式--“留學遊”正在悄然興起。從康輝、中旅等旅行社獲悉,暑假逼近,一些中小學生家長已開始替孩子聯係國外的學校,邊學習邊旅遊度過長長的假期。
據介紹,目前家長對孩子教育的投資已達到“不惜代價”的程度,暑假讓孩子參加各種夏令營已落俗套。最流行的方式是利用暑假的機會,帶孩子到國外旅遊,看看當地風土人情,在當地學校作短期學習,以感受當地氛圍,開闊眼界。目前,一些旅行社已組織華夏未來、實驗小學等學校的學生去新加坡“修學”+“旅遊”,有的旅行社推出的英語國家留學遊報名也很火爆。據介紹,谘詢報名的對象主要是十多歲的孩子的家長,家長可以隨團也可不隨團,到國外少則呆10多天,多則半年。旅行社透露,家長的目的往往醉翁之意不在酒,留學遊主要是為將來孩子留學作鋪墊,一位報名的家長告訴記者,他的孩子依賴性太強,現在讓孩子到陌生的環境與外國小夥伴交流,對培養他的獨立性很有好處,並且也能看看這個國家是否適合孩子以後留學發展。至於其高昂的費用,這位家長表示:“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程愛霞)
3.暑期“留學遊”?
隨家長參加一般的“出境遊”以外,有相當一部分選擇的是目前正在深圳悄然興起的“留學遊”。所謂“留學遊”,就是利用假期,將學生送到國外(一般是教育水平較高的英語國家),住在學校或是居民家中,利用當地的語言和教育環境,在強化語言訓練的同時,也加深對當地人文情況的了解。簡言之就是“留學”+“旅遊”。這種“留學遊”一般都是由旅行社或留學中介公司作為經營項目推出的。目前的熱點基本集中在美、英和澳大利亞、德國等國,費用一般為赴美、英3-5萬元人民幣;澳、日、新(加坡)在2萬元人民幣左右,報名的對象主要是10多歲的孩子。送子“留學遊”,多數家長主要是為將來孩子留學作鋪墊,還有些家長是為了讓孩子開闊眼界、學好外語。據報道,今年暑期出國“留學遊”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也漸漸升溫。但是這種被冠以“留學”光環的旅遊項目,究竟實際意義有多大呢?提供一個留學的理由據記者調查,在深圳,培養孩子的留學興趣和實地考察將要留學的學校是大多數選擇“留學遊”的家長和學生的目的。現在許多孩子雖然腦子裏被灌入了關於留學的概念,但對留學的實際情況都還隻是一知半解,而且家長在這方麵也可能了解甚少。能夠先出去瞧瞧,說不定就此培養出了孩子出國留學的願望和興趣。“留學遊”就提供了這麼一種機會。深圳某旅行社推出的“暑期留學”的內容裏就包括了“家長陪讀”的內容,據該旅行社介紹,許多家長都選擇了與孩子“同學”的方式。一位前來谘詢的葉姓女士說,孩子有孩子的長進,家長一起去也會有家長的收獲。修學是虛,旅遊是實對這種“留學遊”持否定態度的人在記者的調查中占了大多數。出國學習主要體現在外語能力的提高、對該國教育製度和風土人情的了解。就語言來說,這麼短的時間所獲得的提高是很有限的。現為某電腦報駐深記者的周宇小姐說,在讀高二時,我就參加了一次中美交流活動,去美國學習生活了一年。在去之前,我的英語水平在同齡人中已屬上遊,可以與外國朋友作較流利的交流,但是我在美國經曆了一個多月才適應完全說英語的環境,我身邊的人也大都如此。因此,10天半個月,對中小學生來說,英語水平的提高幅度是很有限的。就教育製度而言,因為暑假基本上也是外國學校放假的日子,學校不上課,所以對外國學校是怎麼上課的,連個直觀的印象也沒有,更不要說對它教育體製的了解了。說到風土人情,可能這是“留學遊”讓同學最有收獲的一個方麵,但周宇認為恰恰相反。時間短,最容易對一個國家的風土人情理解得一知半解或走極端。小孩子對所住家庭有了一定了解,但是一個家庭不能代表這個家庭所在的整個國家,出遊的同學隻是看到了這個國家很小的一個點,造成或好或壞的偏見就在所難免。這對一個處於成長期孩子的世界觀形成很不利。在采訪中,一位中學校長說:“留學遊”作為旅遊的一種形式,是很不錯的,但冠以“學習”之名,令人置疑。看清了再遊既然定了“留學遊”的名字,總要學到什麼才算是不虛此行,否則就會跟普通的境外旅遊沒什麼區別了。加之許多旅行社和中介機構抓住了家長望子成龍的心理和對境外教育體係不了解的弱點,渾水摸魚,令人不得不多留一個心眼。現在深圳推出的幾條線,主要是去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學英文的;也有去德國學習傳統禮儀的;甚至有去新加坡學習天文知識的!就算看上去都能說出個子醜寅卯來,但實際卻往往和家長的初衷相迥。選好“留學遊”,關鍵還要看內容安排。中國銀行深圳分行劉女士的選擇可能較有借鑒意義:她先從某機構接觸到去澳洲、歐洲的“留學遊”項目,看到的幾個費用雖適中,但修學的方式並不滿意。後來多方打聽,終於選準了去美國費城的“留學遊”。感到滿意的原因就是行程安排:首先學習的地方很正規,或是在中學培訓、和美國同齡人交流,或是去有名的高校聽演講、去實驗室動動手。其次,參觀的地方也有檔次,或是博物館,或是政府機構。同學統一住在學校公寓,由隨隊老師統一管理。費用也隻有4600美元。采訪中,記者還聽到了這樣的建議。如果隻是想從語言上有所突破,去一家翻譯公司實習是個不錯的選擇。那些見多識廣的老師和老外打了十幾年交道,有著極其豐富的經驗,隻要孩子認真學,一定能學到東西。總之,對任何一個家庭來說,三四萬都是筆不小的開支,還是先認清了方向再選擇比較好。“留學遊”罷細評說收效究竟如何,還是取決於“留學遊”的安排。為了和當地人多接觸,我們團隊分散住在居民家裏。我的“住家”較好,第一天去,怕我不習慣,為我煮了一頓米飯。“住家”要在每個星期六組織我們出去活動一次。那天,我提出想去哪兒,她基本同意。但我的一位同學分到的“住家”卻很不客氣,一到休息天,就要求我同學做家務,盤子洗得不幹淨,會大發脾氣,最後還把我同學趕了出去,他隻得另換“住家”。父母都希望我們通過“留學遊”,使自己的英語水平突飛猛進。但事實並非都是如此。我們班的學生,英語程度參差不齊,對我來說,“留學遊”的英語學習安排得太淺了。比如規定我們寫日記,我每篇日記,澳洲老師都隻是說非常好,卻不能提出一些意見或建議。課上練習的日常口語,我平時已說得滾瓜爛熟。令我最遺憾的是沒能和當地學生交流。那次“留學遊”對我最大的好處是,對人文環境的了解,如參觀當地博物館、遊覽布裏斯班河、了解就學該去何種機構。由此我更感到,一定要看清“留學遊”的安排,甚至要了解細節,找到真正適合自己的形式。
4.旅遊新項目:“修學遊”火爆京城
這些年出國留學熱方興未艾,為留學“預熱”、寓教於遊的旅遊項目又漸漸升起溫來。
記者在中國國際旅行社大北窯營業部看到,前來谘詢和報名的家長絡繹不絕。一位家長告訴記者,兒子今年初中畢業,“修學遊”可以讓他提高英語口語能力。另一位從紅廟來的趙女士說,女兒今年讀四年級,以前常帶她去國內的一些地方旅遊,今年想帶她去國外看看。
生活水平提高了,家長們都想讓孩子到國外開開眼界。“修學遊”既可以遊玩又可以學習,一舉兩得。但記者同時注意到,谘詢的家長很多,報名的卻很少。目前“修學遊”的價位一般在每人1.8萬元人民幣左右,“門檻”還是太高。
據了解“留學遊”每期一般為12天,與當地同學一起上課學習的時間有20小時。這些“孩子團”主要是在澳洲的一些景點遊玩,有老師隨團組織。
“修學遊”聽聽孩子們怎麼說
在北京市八十中,一位學生興高采烈地告訴記者,他不久就要和爸爸一起去澳洲“修學遊”,上午學習,下午遊玩,這一定很有意思。另一位高二女生去年寒假參加了“修學遊”,去了悉尼、黃金海岸等景點,住在當地人的家裏,收獲挺大的。記者問“修學遊”是否提高了她英語的交流和表達能力,她說時間太短,收效並不是很大。
“修學遊”聽聽專家怎麼說
“修學遊”真能提高英語的交流和表達能力嗎?記者就此采訪了中國人民大學顧海兵教授。他認為,到國外去遊玩,肯定會打開孩子們的眼界,而且在當地人的家裏短期生活和學習,會使孩子懂得怎樣與別人相處。但出去遊玩的時間太短,要提高孩子的口語能力很難。英語學習不能指望於一時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