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你在哪裏就業呢?”王老師問我。
我答道:“在大師兄遊樂設施有限公司上班。”
“公司待遇怎樣?”
“還成。”
“平日裏忙麼?”
“一般吧。”
“掙的錢能養活自己麼?”
“湊合。”
“要不然你去小明公司吧,這小子有本事,現在已經是老板了,一個月一萬多快,車也買了,還有秘書,你們這一班同學,現在沒畢業的還好幾個呢,就人小明有出息。”
“是啊,小明從小就是您的驕傲,也是我們院子裏的驕傲,更是媽媽們眼中的驕傲,我得向小明學習。”
正說話間,門吱~的一聲開了,隨即聽到一聲討厭的問候:“王老師,我又來看您了。”
一個身材矮胖,帶著眼鏡,頭發抹了厚厚一層發蠟的胖子推門進來。看到我,胖子愣了一下,然後待王老師接過他手中五彩繽紛的禮物盒子後,胖子說:“王老師您有客人啊?”
我說:“小明啊,許久不見,連一個院子裏長大的鄰居都忘了?”
小明說:“您怎麼稱呼?”
我說:“你小子是不是小時候被我的高登瓶子打糊塗了?你阿七哥哥都不記得了?”
“哎呦,你看看,看看,阿七哥哥如今玉樹臨風真是讓人不敢認了啊,在那裏高就啊?”
“弟弟你也讓人刮目相看啊,王老師可誇了你好大會了,從我一進屋就沒停。這些年混的不錯啊,我就在一小公司上班,賺個辛苦錢。小明弟弟這一身行頭,一看就不凡。羨慕,羨慕。”
“那裏,那裏,我這些年也就是運氣好,一畢業就遇見幾個伯樂,慧眼識人,看出小弟還有那麼一點才華,物盡其用、人盡其才,總算才華沒有被淹沒。現在當上公司一個小經理,屈居董事長一人之下。嘖嘖,見笑見笑。”
“哎呦~嘿,都當了總經理了,這可不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麼!以後有用得著哥哥的,可得多提攜提攜。”
“一定一定,好歹咱們一個院子裏出來的,小時候你不是也總教育我麼,我印象深刻。”
我也印象深刻,為了打這小子,我被我爸一頓好訓,楊角還被他爸踹了一腳。還有……間接來說,是因為這件事,才讓我和小蘭有了交集。
那是發生在我初中時代一個夏天裏的‘戰爭’。
由於那個時候的楊角身材消瘦,手臂細長,加上極其崇拜大師兄且小時候演過一場大聖大鬧幼兒園,所以從小人送外號孫師弟,這本來是從沒人敢當麵提及的笑話,不然楊角非和人急眼。
但小明仗著學習好老師寵,一篇描寫《我的同學》的作文深情並茂的將楊角像隻猴子的事委婉的表述,又被老師認定為範文當著全班同學麵朗讀了,讓楊角的自尊心受到了有生以來最沉痛的打擊。
於是,引起楊角的強烈不滿,楊角不是政客,對於侵犯自己權益的事不會僅僅是譴責或者口頭反對,他從他爸爸那裏學會要用拳腳維護權益。作為好朋友的我自然被邀請一起教訓教訓小明。
我們找了個星期天,約了小明在學習操場為捍衛楊角的尊嚴而戰。
清楚的記得那天及以後十天裏發生的所有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