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會學法
“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然而,“授之以漁”還不夠,還應給予一個“漁場”,教師不僅要教給學生“捕魚”的方法,還要為學生創造一個寬廣遼闊、有風有浪的“漁場”。這樣有利於學生鍛煉能力、施展才華、張揚個性,在實踐中嚐試、運用學法,在實踐中發現知識,進行創造性的學習。
1.在同一篇課文中嚐試學法
學“法”是為了用“法”,當學生領悟了學法的規律後,教師應及時創設情境,提供閱讀資料,讓學生嚐試使用。如有些課文的段落結構相同、寫法相似的,就不必逐段分析講解。隻要詳細地閱讀、分析、理解第一個結構段,就可以指導學生按照前麵的閱讀方法自學、討論、理解後麵的結構段,達到舉一反三的目的。以教學《小豬畫畫》為例,這篇課文的第2至7自然段,可以歸並為三個結構段,分別寫了小鬆鼠、小山羊、小白鵝看了小豬畫的畫後是怎麼說的,小豬聽後是怎樣做的?這三個結構段在寫法上相似,結構相同。教師可以重點指導學習第一結構段,讓學生明確學習方法:先讀課文,然後想想小鬆鼠看了小豬的畫後說了些什麼,小豬聽了以後是怎麼做的,學用自己的話回答,最後指導有感情地朗讀。接著教師安排足夠的時間讓學生運用學習第一結構段的方法自學第二、三結構段,學生通過自讀、思考、表述、感情朗讀,掌握“讀——想——說——讀”的學法。
2.在同一單元課文中嚐試學法
在教學時,我們要注意講讀課文對學生進行閱讀訓練的示範作用,在學習閱讀課文時,嚐試運用前麵幾篇講讀課文老師教給的閱讀方法進行閱讀實踐。如《趙州橋》是三年級上冊第四單元的一篇閱讀課文,這一單元的閱讀訓練重點是抓住重點句,讀懂段的內容,體會文章的中心。學生已經學習了這一單元的講讀課文《廬山的雲霧》、《錫林郭勒大草原》,對於這一學習方法有了一定的認識。本課的教學重點應當放在“抓住重點,讀懂段的內容”上,以讀懂課文,體會作者怎樣描繪、讚美我們偉大祖國的壯麗山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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