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先驅 李翱(2 / 3)

二、重文德之治 知生民疾苦

李翱的政治主張大體上根抵儒家學說,但並不係統。他主要針對現實政治生活中的種種情勢,發表自己的看法,因此表現出鮮明的時代性。他讚成中央集權,反對藩鎮割據。李翱生活的時代,正是唐代中央政府與藩鎮勢力進行激烈鬥爭的時代。唐憲宗即位以後,任用裴度為相,平定了當時最驕悍的割據勢力——淮西鎮吳元濟。李翱對朝廷的這一舉措給予了很高的評價,認為這是大唐中興的先兆。但他認為,“定禍亂者,武功也;複製度、興太平者,文德也。”(《新唐書》卷177《李翱傳》)。他針對當時的政治現實,提出“修文德”的六點意見:用忠正、屏佞邪、改稅法、絕進獻、厚邊兵、通雍弊。他認為“此六者,政之根本,太平之所以興。”他勸憲宗說:“如不惑近習容悅之司,選用骨鯁正直之臣,與之修複故事而行之,以興太平,可不勞而功成也”。如果不以這六條根本為意,那麼大唐中興就難以成功。李翱向憲宗提出自己的擔憂:“若一日不以為事,臣恐大功之後易生逸樂,而君臣進言者必曰天下既以太平矣,陛下可以高枕而為宴樂矣,若如此,則高祖、太宗之製度不可以複矣。製度不複,則太平未可以遽至矣。”他滿懷信心地說,如果能將他所提出的這六條完全做到,並保持五年不變,那麼五年以後,“臣必知百姓樂康,蕃虜入侍,天垂景星,地湧醴泉,鳳凰鳴於山林,麒麟遊於苑囿”,這是和氣感應的結果。在這裏,他援據先儒的天人感應說,為自己的主張張目。李翱比較重要的政治主張有這樣幾點:

1.用忠正之士,屏奸佞之人。

李翱認為,國家興亡的關鍵,在於君王是否能夠信任大臣,大臣是否能以忠正輔佐君王。忠正是“百行之宗”。針對有人感慨忠邪難辨,他認為辨忠邪是有辦法的,“能盡言憂國而不希恩容者,此忠正之徒也。”但忠正之土往往被指責為朋黨。他指出,“夫忠正之人,亦各自有黨類。邪臣嫉而讒之,必且以為相朋黨矣。”李翱總結曆史上的經驗,說忠正之士,都是以道德仁義相往來,“邪人嫉而讒之,且以為朋黨,用以惑時主之聽,從古以來皆有之矣。”如兩漢的蕭望之、周堪、劉向是忠正之士,卻被邪臣所勝,漢元帝不能辨別忠邪,任用邪臣,造成漢朝中衰。所以,能講逆耳之言的,往往是忠臣,君王要能加以分辨,“用忠正而不疑,則功德成”。

李翱認為用忠正就必須屏奸佞,二者是統一的,對忠正之士雖加以任用,如果“雜以邪佞”,則太平必不能成。孔子說“遠佞人”,李翱解釋說:言不可以共為國也。”李翱認為奸佞之人也並不難於分辨:“不知大體,不懷遠慮,務於利己,貪富貴,固榮寵”,這類人就是奸佞之徒。而且這類人喜歡用“甘言諂辭”來投合人主之意,“主之所貴,因而賢之;主之所怒,因而罪之;主好利則獻蓄聚斂剝之計;主好聲色則開妖豔鄭衛之路;主好神仙則通燒煉變化之術;望主之色,希主之意,順主之言而奉承之”,這類人往往能得到人主的歡心。李翱警告說,君主如果信用奸佞之臣,“大則亡國,小則壞法度而亂生矣”,必須加以警惕。

李翱關於忠正奸佞之辨是有所指的。當時朝廷中黨爭很激烈,唐代後期的朋黨政治正在形成,他也難免卷入其中。他用儒家的君子、小人之辨去分析現實政治中的黨爭,有一定的進步作用。

2.改革稅法,減輕百姓負擔。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楊炎為了解決當時的財政危機,推行“兩稅法”,代替過去的租庸調製度。到唐憲宗元和末年,這種“兩稅法”產生了一係列弊病,給百姓造成了沉重的負擔。從建中初到元和末四十年來稅額未變,但物價變化很大。當時稅戶交納十千線的稅額,隻需要二匹半絹;而元和末同樣交納十千錢的稅額,卻要八匹絹。這樣,實際上稅額增加了三倍,造成“農人日圍,末業日增,一年水旱,百姓菜色,家無滿歲之食。”李翱主張改革稅製,不再讓百姓交錢,而代之以布帛,恢複唐初的租庸調製,這樣可以大大減少百姓的負擔。在《平賦書》中,李翱從儒家民本思想出發,認為“四人(民)之苦者莫甚於農人。麥粟布帛,農人之所生也,歲大豐農人猶不能足衣食,如有水旱之災,則農人先受其害。”他同情民間疾苦,主張“善為政者莫大於理人,理人者莫大於既富之,又教之。”應先讓百姓富足,然後才有可能施行教化。如果百姓不足,就會“視其長上如仇讎”,自古危亡之道,皆由於此。他批評重斂百姓的做法說,“人皆知重斂之為可以得財,而不知輕斂之得則愈多也。”他進一步論證說:“重斂則人貧,人貧則流者不歸,而天下之人不來,由是土地雖大,有荒而不耕者,雖耕之而地力有所遺,人日益困,財日益匾,是謂棄天之時,遺地之利,竭人之財。”他希望恢複遠古時的井田製及什一之法,認為“秦滅古法,隳井田,而夏商周之道廢”,因此作《平賦書》,取“可行於當時者”,希望有人推行他這一套主張,目的是要達到百姓富足安康,天下太平的理想境界。這些主張雖然是為封建國家的長治久安進行設計,而且具有濃厚的烏托邦色彩,但從中我們也可以看出李翱思想中的民本主義和人道主義特征,而且直到今天,也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三、斥夷狄之術 中儒家利法

和韓愈一樣,李翱也站在儒家文化正統的立場上,極力排斥佛教。他認為“佛法害人,甚於楊墨。論心術雖不異於中土,考較跡實有橐於生靈,浸溺人情,莫此之甚,為人上者所宜抑焉。”他反對興造寺觀,指出“土木鋼鐵,周於四海,殘害生人,為逋逃之藪澤,”不僅不利於人心,而且也不合封建國家的長遠利益。在《去佛齋》一文中,李翱較為係統地單述了他的反佛論點。他反佛的出發點主要是認為,佛法為夷狄之術,不合於中國禮法。

李翱認為,佛法自傳入中國後六百多年,從漢至於今,“無辨而排之者”,使“夷狄之術”行於中華。特別是一些士大夫,也附會佛教之說,吉凶之禮參用佛法,使儒家特有的“禮”謬亂,成為“戎禮”。當時溫縣令楊垂撰集《喪儀》,其中一篇說:“七七齋,以其日送卒者衣服於佛寺,以申追福”,李翱認為這種說法和做法是以戎狄之法變亂聖人之法,傷禮害道,是不能接受的。

在反佛的同時,李翱重申了儒家禮法不可動搖。他說:“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存有所養,死有所歸,生物有道,費之有節,自伏羲至於仲尼,雖百代聖人不能革也。”這是中華文化的人倫特色,注重親情,達到上下和睦,“故可使天下舉而行之無弊者,此聖人之道,所謂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而養之以道德仁義之謂也。”維係這種人倫關係的紐帶即仁義道德,是儒家的聖人之道。這種“聖人之道”是可使“天下舉而行之”的。至於佛法,本來是印度特有的文化,是“戎狄之道”,不能“使天下舉而行之”。尤其不能推行於中國。佛教徒“不蠶而衣裳具,弗耨而飲食充,安居不作,役物以養己者至於千百萬人,推是而凍餒者幾何人,可知矣。”佛教徒不勞而獲,如果舉天下之人都信之從之,那麼天下之人將無衣無食,凍餓而死。而且興築樓殿宮閣以事佛,雕造土木銅秩以肖佛,竭盡百姓的財力,必然給社會經濟造成危害。

李翱反佛的態度,顯然不像韓愈那樣斬釘截鐵。他批評人們對佛教“惑之者溺於其教,而排之者不知其心”,因此“雖辨不當,不能使其徒無嘩麵勸來者,故使其術若彼其熾也。”自從佛教傳入中國以來,就有很多人站在中華本土文化的立場上對它進行過排擊,但越是排擊,佛教在中土越是昌熾,終於與儒、道二教鼎足而三,甚至有壓倒二教之勢。李翱認為這是因為佛教對普通百姓具有一定的誘惑力,而批評佛教的人又沒有真正理解佛教,即“不知其心”。李翱雖然反對佛教,但同時也承認佛理可以正心。在《與本使楊尚書請停修寺觀錢狀》一文中,他感歎“天下之人以佛理證心者寡矣”。他把佛教理論與佛教形式(土木鋼鐵)作了明顯的區別,從文章的口氣來看,反對的是後者,而不是前者。因此,李翱對佛教的態度,不是簡單的罵倒,而注意吸取佛教的思想營養,自覺地將這些思想營養融合到自己的理論係統中去。他的學說中有很大一部分來自佛學,特別是佛教禪宗的理論。據計有功《唐詩紀事》卷35載,李翱任朗州刺史時,有贈禪宗僧侶藥山惟儼詩二首,其中有“我來問道無餘說,雲在青霄水在瓶”之句,可以證明,李翱不僅與佛教禪宗高僧有很深的交情,而且虛心向這些高僧請教佛教義理,並深有所悟。

李翱自覺吸取佛教的心勝學說,目的在於發展儒家的心性理論。他對佛理吸收的同時,強調六經之旨是“列天地、立君臣、親父子、別夫婦、明長幼、泱朋友”。①他讚頌孔子是“聖人之大者也”。②他服膺儒學,在《與淮南節度使書》中,他說:“翱自十五已後,即有誌於仁義。”與他同時的韓愈首倡振興儒學,攘斥佛老,李翱作為韓愈的朋友兼學生,也為儒學複興搖旗呐喊。他與韓愈所不同的是,韓愈攘斥佛老,主要從外在的政治、經濟、文化、倫理等方麵立論,而沒有能在心性論方麵講行“鞭辟近裏”的闡發。韓愈在這方麵的缺陷也成了他被後人批評的主要口實。李翱反佛也涉及到佛教流行對封建國家政治、經濟的蠹害,對中華儒家傳統倫理道德的衝擊等方麵,但他能在心性方麵吸收佛教的學說,嚐試創立一套新的心性論,以發展儒學,彌補儒學在這方麵的不足。他的理論成就主要體現在《複性書》中。

四、融儒佛之說 著複性之書

李翱的《複性書》分為上、中、下三篇,作成於29歲之時。這是李翱哲學思想的代表之作。在《複性書》中,他闡述了一個以《中庸》為傳授中心的“道統”。他說:

子思,仲尼之孫,得其祖之道,述《中庸》四十七篇,以傳於孟軻。軻曰:“我四十不動心。”軻之門人達者公孫醜、萬章之徒蓋傳之矣。遭秦滅書,《中庸》之不焚者一篇存焉,於是此道廢缺,其教授者唯節行、文章、章句、威儀、擊劍之術相師焉,性命之源則吾弗能知其所傳矣。道之極於剝也必複,吾豈複之時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