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金條?”少婦心想,你不是跟我玩個性嗎?那老娘就陪你玩玩,看看你究竟有多少斤兩,於是冷笑道:“哼,別忘了,你手裏拿著的槍也是我給的。”
她的言下之意非常清楚:既然你這麼牛逼,好像是我的東西你都不放在眼裏,那有本事你把槍也留下。
於洪勇書雖讀得不多,但還不至於連她這麼明顯的話外音都聽不出來,盡管他已經體會了槍的威懾力,而且也清楚這把手槍對自己有多大的作用,同時,要是較真起來,這槍本來是吳刀疤的,於洪勇完全有理由不給她。但他卻不希望少婦因此瞧癟了自己,於是連頭都不回地把槍“啪嗒”一下,直接扔到了她的腳邊,然後象逃避瘟疫一樣,大步流星地離開了。
少婦用腳使勁一踩槍手柄,槍身就翻到了她的腳背上,她一挑腳,伸手就從空中接住手槍,然後在手裏掂了掂,譏笑道:“哼,什麼樣的男人沒見過,居然在老娘麵前演戲?演戲就演戲吧,**的就跪在老娘麵前正兒八經、聲淚俱下地演呀,還他媽的偏充上海灘的老大,我呸!”
她的話,還沒走遠的於洪勇當然聽得清清楚楚,卻佯裝沒聽見。他想,如果自己現在停下腳步,或者再回過頭去跟她理論,那一定會被她真的認為自己在演戲,而他卻真的不是在演戲,隻不過連他自己都沒察覺,其實他已經深深陷入了對少婦眷戀和愛慕的泥潭。
一個男人,隻會在自己非常在乎的女人麵前,表現出對她根本不在乎的樣子。
少婦看見他就像什麼也沒聽見似地走上跳板,然後消失在碼頭口後,還真的有點意外,她怎麼也沒想到,一個準備在上海灘闖碼頭的人,居然就這麼放棄了闖碼頭和立足的最有力的武器。再有就是自己包裏的金條,天下的男人還有誰會不惦記這筆可能三輩子都賺不到的財富呢?
“這個小子在鄉下的時候,是不是大腦給驢踢壞了?”少婦看了看手裏的槍,又看了看旁邊裝著金條的包,忍不住嘟囔了一句。
其實於洪勇想的與她根本就不一樣,他覺得沒槍沒金條也沒什麼,何況他從來就沒想到過自己會有槍有金條,來上海就是為了逃避因獨自落榜產生的尷尬。而更重要的是,還源於他來上海不久,並未耳濡目染爾虞我詐的上海灘勾心鬥角弱肉強食的殘酷,時至現在還保留著一份江南農民的淳樸和善良。否則,不僅是槍和金條,就是那少婦的人,可能他都不會輕易放過的。
剛剛在賭場裏的時候,少婦兩槍震住全場後,伸手從吳刀疤口袋裏掏出那四根金條放進包裏後,又把槍朝於洪勇手裏一扔,然後旁若無人地朝賭場外走去。於洪勇看到吳刀疤和二狗子已死,其他幾個骨幹死黨也被自己和瘌痢頭、幹豆角砍得不死即殘,於是大聲喝問道:“還他媽的有誰不服?”
即使有不服的,大概也隻敢藏在心裏。
在場的工人們都嚷道:“勇哥,以後我們就聽你的了!”
“對!”
“以後你就是一號碼頭的老大!”
剩下的吳刀疤的幾個跟班立即雙膝跪下,也附和道:“如果勇哥不棄,我們也願意為勇哥賣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