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機構須有資質
《通知》明確,“依法取得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頒發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且許可項目含有‘第二類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第五項:電影、電視劇、動畫片類視聽節目的彙集、播出業務’的網站,可以引進專門用於信息網絡傳播的境外影視劇。”
事實上,目前大家熟知的優酷、搜狐、愛奇藝、騰訊、樂視網等重點視聽網站都擁有這一資質。以上機構“可以引進專門用於信息網絡傳播的境外影視劇”。
新規,與其說是限製,不如說是從製度上明確了這些機構的權利,同時將熱衷於傳播盜版境外影視劇的中小網站和無證網站排除在了“合規引進者”行列之外。
政策放寬
網絡專用版《電視劇發行許可證》是此次《通知》中的亮點。按照通知中的說法,有資質引進境外影視劇的網站,“經省級以上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審核並取得《電視劇發行許可證》(專用於信息網絡傳播)後,在本網站播出。”
上文介紹過,總局42號令中規定,境外影視劇的引進須由總局審批。而此次新提出的專用於信息網絡傳播的《電視劇發行許可證》,既然限定了劇目的傳播範圍,那麼審批環節就有了放寬的可能。由省一級廣播影視主管部門審核視頻網站擬引進的境外影視劇,從行政管理角度看,是總局下放行政審批權的切實舉措;而從行業管理機製的全局上看,這一規定將電視台渠道和網絡渠道傳播境外影視劇的引進審批放在了兩個不同的層級,相比於此前總局56號令當中的說法(用於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電影電視劇類節目和其他節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管理規定),政策可以說是有所放寬的。
備案管理
此次通知還要求:“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網站還應將本網站在播的境外影視劇信息於2015年3月31日前按規定報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登記。”
此前,針對視頻網站傳播的網絡劇和微電影等視聽節目,主管部門也進行了類似的備案登記管理。由於境外影視劇需要先經過主管部門審核再播出,因而備案登記的意義可能主要是便於主管部門從宏觀上了解業態發展情況,這項要求本身並沒有“限製傳播”的涵義。
綜上,通過對政策的曆史梳理和要點分析不難發現,此次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出台的政策,重點不在“禁播”而在“規範”,其中還不乏管理機製的創新。這說明主管部門在製定政策的過程中,綜合考慮了國內觀眾的多元觀影需求,以及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傳播特性。可以預見,專門針對網播境外影視劇的新規實施後,行政管理的執行力將會增強,從細節上看,新規將會對部分劇目境內外同播等造成限製,但從整體上看,對網播境外影視劇而言仍將是長期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