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的成立
1945年10月24日,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國際組織聯合國宣告成立。聯合國是二戰中反法西斯同盟國為了鞏固戰爭勝利成果、維護戰後和平與安全而創建的國際組織。它的誕生是當代世界曆史上極其重大的事件,對戰後國際政治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保衛世界和平的問題提上了議事日程。1919年,在解決戰後問題的巴黎和會上,在美國總統威爾遜倡議和積極推動下,決定成立國際聯盟。由於美國國會沒有批準參加國聯,使提出成立國聯倡議並為之奔走的美國終於沒能作正式代表進入這一國際組織。
1920年1月10日,《凡爾賽和約》正式生效,這標誌著國際聯盟的正式成立。國際聯盟成立後,標榜以“促進國際合作,維持國際和平”為目的。但實際上,它不過是被戰勝國的列強操縱,並成為帝國主義推行侵略政策、對殖民地進行再分割的工具。因此,它無力製止侵略和戰爭。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僅僅20年,法西斯國家便燃起侵略的戰火,發動了使全人類遭受空前浩劫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國際聯盟也隨之消亡了。
同盟國在同法西斯國家進行艱苦戰鬥的歲月中萌發出創建一個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新國際組織的設想。美國總統羅斯福和英國首相丘吉爾於1941年8月14日共同簽署的《大西洋憲章》最早提出這一設想。憲章提到,“待納粹暴政被最後毀滅之後”,建立“廣泛而永久的普遍安全製度”。這一提法後來被盟國普遍認為是未來國際組織的同義詞。
1941年9月24日,在盟國倫敦會議上,前蘇聯政府代表、駐英大使邁基宣布同意大西洋憲章的基本原則。同年12月4日,《蘇波友好互助宣言》明確提出,戰勝希特勒之後,“隻有通過一個新的國際組織,將各民主國家聯合在一個持久同盟的基礎上,才能保證持久和正義的和平。”
1942年1月,美、蘇、英、中等26個同法西斯軸心國作戰的國家的代表在華盛頓簽署了《聯合國家宣言》,宣布以《大西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作為盟國的共同綱領,約定決不單獨停戰或單獨媾和。這是第一次使用“聯合國家”一詞。據說此詞是羅斯福總統在散步時想出來的。“聯合國家”代表反法西斯聯盟,與後來的聯合國組織並不相同,但聯合國由此脫胎而成。
羅斯福鑒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威爾遜的教訓,急於在和平實現之前建立新的國際組織,以免重蹈美國在參加國聯問題上的覆轍。羅斯福從美國的全球戰略利益出發,對戰後國際組織的設想是:(1)能切實有效地維護和平,以防止侵略國再發動新的世界大戰;(2)美國能在其中起領導作用;(3)不能成為軟弱無力的國聯的再版,強調大國要在戰後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中起到國際警察作用。為此目的,羅斯福重視以下兩個問題:第一,必須爭取前蘇聯的支持與合作,否則未來的國際組織就難具有世界性,這是至關重要的。第二,中國應享有大國地位,這是對中國在反法西斯戰爭中作出巨大貢獻和中國蘊藏著偉大潛力、必將享有遠大未來的認識,同時也有今後借重中國製約前蘇聯的作用。
前蘇聯也十分強調未來的世界性組織應該成為防止德國東山再起的強大堡壘,這一組織應該擁有製止侵略和維護和平的充分權威和手段。斯大林指出:它“不應當是既沒有權力又沒有手段來防止侵略的那個國際聯盟的重演。”同時,前蘇聯還十分關心這一組織從製度上切實保證自己的大國地位。
至於英國,由於國力日衰,當年的雄風難現,已經預感到難以享有昔日在國聯時的殊榮,所以隻能緊隨美國,並與之保持一致,以盡力守住英國的地盤。
1943年10月19日至30日,蘇、美、英三國外長在莫斯科舉行會議,通過了《蘇美英中四國關於普遍安全的宣言》。中國駐蘇大使傅秉常代表中國政府簽署了這個文件。四國在《宣言》中宣布:“它們承認有必要在盡速可行的日期,根據一切愛好和平國家主權平等原則,建立一個普遍性的國際組織,所有這些國家無論大小,均得加入為會員國,以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
1943年11月23日,開羅會議的第二天晚上,羅斯福在與蔣介石長談時表示,中國應取得四強之一的地位,並平等地參加四強機構,參與製定該機構的一切決定。蔣介石欣然應允。次日,中國代表團成員王寵惠奉蔣介石的指示,向美國代表團成員霍普金斯遞交照會,要求成立美英蘇中四國委員會,負責聯合國理事會組織事宜。
在1943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的蘇美英三國首腦德黑蘭會議上,羅斯福提出關於建立國際組織的較為具體的計劃,建議未來國際組織包括三個獨立機構:一個大約由35個“聯合國家”組成的龐大機構;一個由蘇美英中四大國,再加上歐洲兩個國家、南美洲、近東和英國自治領地各一個國家組成的執行委員會機構;一個由蘇美英中四國組成的“四警察”機構。羅斯福強調,新的國際組織應該是世界性的,而非地區性的。羅斯福的建議得到丘吉爾和斯大林的同意。12月24日,羅斯福在談到開羅和德黑蘭兩次會議時說:“英國、俄國、中國、合眾國及其盟國代表了全世界四分之三以上的人口。隻要這四個軍事大國團結一致,決心維護和平,就不會出現一個侵略國再次發動世界大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