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個賢內助,讓丈夫離不開自己
婚後究竟由誰來當家
近年來,在一些婚禮儀式上都有一個小插曲:結婚證在司儀手中,讓新郎新娘一起來搶,誰搶到就代表誰當家。當然,這不過是婚禮上的一段小插曲,夫妻二人誰當家,那還得有一個相互博弈的過程。
央視二套財富故事會欄目曾做過一個節目,是關於湖南永州譚群英的致富故事。不過,我們的重點可不在她是如何發家致富的,而是要說說她當初是怎樣坐到“一家之主”這個位置上的。
在湖南省永州市一個叫南津渡的村莊,村民十有八九以種菜為生。1983年,湖南婁底的譚群英嫁給了這個村莊貧困的菜農郭天國。在他們這個地方,從來都是男人當家主事的。但是,洞房花燭夜當晚,譚群英卻給老公來了個下馬威。
譚群英直截了當地問老公:“我嫁給你以後,你得聽我的,你做得到不?”這著實讓老實人郭天國猶豫了起來。新婚之夜,正值喜慶的時候,他也不好拒絕譚群英的請求。最後,老公無可奈何地說:“好,聽你的。你先當一段時間,我先看一段時間,但是你當不好就要另說了。”
譚群英非常自信地對老公說:“你如果聽我的,在南津渡這個地方,我不讓你成為第一(有錢),也會讓你成為第二。”原來,譚群英是有備而來的。譚群英的祖父和父親都是她們村裏有名的釀酒匠,所以,譚群英從小就學了一身釀酒的本事。結婚這天,一天的流水席下來,家中剛買的25公斤米酒就被喝了個精光。沒想到永州人如此愛喝酒,這讓譚群英看到了一個大的商機。因此,譚群英才向老公提出要當這個家。
後來的事實證明,讓譚群英當家是正確的。
譚群英的故事,是夫妻在“誰當家”這個問題上的典型個案。一般來說,夫妻二人的“當家權”之爭並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見分曉的,而是需要經過一個不斷博弈的過程。這一博弈過程屬較為典型的“鬥雞博弈”類型,夫妻二人之間存在著控製與反控製的互動關係。
下麵,我們來分析一下夫妻關於“誰當家”的博弈,其結果可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老公在博弈中勝出,老婆被老公所領導,這被稱為“夫唱婦隨”,用更古老的法則講就是“夫為妻綱”。這種情況下,老公的收益最大化,為10;老婆的收益則為負值,為-10。
第二種情況:老婆在博弈中勝出,於是家裏步入女權社會,老公要聽從“老婆大人”的吩咐,用一句戲謔之言就是“妻管嚴”。這種情況下,而老婆的收益最大化,為10;老公則為負收益,為-10。
第三種情況:老公和老婆輪流當家作主,或是商量著辦事,在家裏提倡“夫妻平等”、“民主共贏”。這種情況下,二人都能獲得正值收益,分別為5、5。
第四種情況:雙方誰都控製不了對方,而且也不願意受對方的控製,以致各不讓步。於是,婚姻中出現各自為政的局麵,而且爭鬥一直不斷。這時,雙方的利益都受損,各自的收益為-5、-5。
以上四種情況,最為常見的就是第一種和第二種情況。所以,我們平常會看到,關於夫妻“誰當家”大多要有一個“台上台下”的結果。家庭地位之爭,就像一場平靜中隱含著的轟轟烈烈的權力博弈一樣,不太可能達到絕對的男女平等,因為隻有一個能出任家庭“總理”,並兼任“財政部長”,另一方隻有配合的份兒。
好妻子應該如此“管錢”
善理家政的妻子通常都有較高的生活情趣和生活智慧,由於對家政的處理很大程度上是跟金錢打交道。“在家庭的收入範圍內生活”,這是對妻子理家理財藝術的最高概括。然而,真正做到這一點並不是件簡單的事。可以這麼說,在現實生活裏沒有什麼事情比財務上的失誤更使人傷心和令人厭煩的了。
如今的妻子們都麵對著一個很大的挑戰,花同樣的錢可以買到的東西,比十年前或者是五年前要少得多。各類物品價格的一漲再漲,生活消費水準的提高,孩子教育費用的增加等,使得妻子們每筆花銷都要精打細算。那些開銷大於收入的妻子無疑是不明智的,盡管這樣的超前消費能使她擁有奢侈的生活,但她的老公卻承擔不起。
還有人提出,無論家庭的收入多少,都應奉行“有錢就多花,沒錢就少花”的消費原則。這種做法很難將錢用在該用的地方,等於沒有處理好收支關係。實際上,這是一種毫無目的地花錢方法,不過是將自己的錢放進那些肉販、麵包商、時裝商們的口袋。
由此可見,應該提倡有計劃、有計劃地花錢。計劃開銷有助於削減那些不太重要的項目,能將資金集中起來用於一些重要的事,如為孩子存一筆教育基金、購買房屋、存養老保險金以及添置一些必需的家用電器、工具等。假如你平時沒有養成計劃用錢的習慣,從現在開始就應該學著處理家庭財務,這也是幫助你丈夫照顧好你們的小家。要是你的丈夫收入不低,但花銷起來也大手大腳,你就應當幫他養成合理的消費習慣。
你可以借鑒其他妻子成功的家庭預算計劃,但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各不相同,切忌完全照搬。你所製訂的這個計劃應該是適用於你的,而且是獨一無二的。為了幫助你完成預算計劃,提高你的理財藝術,下麵提供幾條理財思路。